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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失落》:永无兑现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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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6: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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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克奖,似乎特别钟爱那些移民的作家,奈保尔、拉什迪、库切,加上去年的年轻女作家德赛,而且这其中三个都是印度裔的。他们用英语写自己离开的国度,仿佛只有站的远远的,才看得清那儿的人和事。

人们对成为本族的异族人身份的好奇是如此强大,以至无时无刻不把注意力聚焦于文化间的相互冲击。某种程度上,大不列颠王国似乎是无限钟情于自己早已不在的殖民地;而当民族独立的浪潮消退后,曾经的殖民地也开始泛起一股浓厚的怀旧情绪,这像是一个柔弱的姑娘同霸占了她、又和她生活了许多年的强力情人之间的关系。如今年华老去,回忆起来的竟然不全是伤痛可屈辱,竟然还有温情脉脉,还有记忆之光。然而,这光来自地上的碎玻璃,凌乱,充满划痕,永远也完整不了。

遍览欧洲、美洲,你会发现无数生活在异国他乡,并且用非母语文字写作的作家和诗人,这是仿佛是一条通向缪斯的捷径,文学史上伟大作家的流放经历,可以排成好几个加强排,相关的研究也多得是。甚至是没落的中国文学里,美国的哈金、谭恩美,日本的杨逸等人,也日渐打进异国文学的主流,屡获大奖。可是在这个世界上,你掰着指头算一下,有哪个异国的人在用中文写作?有哪个他族的作家用中文写出了伟大的作品?赛珍珠也只能算半个吧。其他的,我再也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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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我并不知道布克奖是什么,直到我在阴暗的图书馆里读到一本叫《英国病人》的书,是生于斯里兰卡的加拿大作家迈克尔·翁达杰的作品。后来我读到库切的《耻》,它让我第一次感受到叙述节奏感的重要。从那时起,我相信布克奖确实有着自己不一般的选择标准:语调。在我读到的布克奖小说里,几乎都具有某种相似的叙述语调——轻盈中带着沉稳,刚刚好的节奏,绝对不剧烈,可带有必要的紧张。这种语调让我着迷,我在图书馆的书架旁站着读完了《英国病人》,并决心要模仿这种语调写一部长篇。其结果,就是残破的《布克村信札》,为了记住这次相遇,我让那个火山下孤寂的村庄叫布克。依然是在图书馆的书桌上开始了第一个字。

事实上,我不可能学会那种语调,三年断断续续的模仿变成一次寻找之旅,我想找到自己的叙述方式。它是不成功的,然而路途充满了惊奇。

当我在书店看到2006年的布克奖作品《失落》,并且翻到扉页上的博尔赫斯诗句时,我终于找到了对布克奖小说语调的最佳描述。那是博尔赫斯的诗《宁静的自得》中的最后一句

——我款款而行,有如来自远方而不存到达希望的人。

这句诗亦是今年37岁的印度裔英国女作家德赛的座右铭,德赛说,在写作这部小说的七年中,这首诗一直的慰藉和鼓舞她。我相信,她之所以能成为布克奖历史上最年轻的女作家,不仅仅是因为《失落》所讲述的故事和其背后的涵义,也得益于它的叙述语调,她近乎完美第衔接在了布克奖的叙述历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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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过去的日子,曾经的感觉,痕迹模糊的历史,习惯了多年的生活——它们可能失落么?所谓失落,是不是丝毫想不起?是不是彻底破碎?还是明明知道什么东西就在那儿,近在咫尺,可就是够不到?

或许,失落只是换了一种拥有的方式。它始终在下坠,但就是无能抵达某处,这才是失落中让人无法承受的失重感觉。

杰姆(后来的法官)去剑桥的那天清晨,母亲顽固地给他带了几只香蕉,为了防止他可能因为饥饿儿蒙羞,而香蕉在路上***、恶心地腐烂了。

“母亲居然考虑了他蒙耻的可能性,真让他恼火,这么一来,反而激发了这种羞耻感。她原想让儿子免受羞辱,却适得其反,又多加了一重。”

“杰姆拿起食品袋冲向甲板,把袋子扔向大海。母亲就不想一下这样做有多合适吗?毫无尊严的爱、印度式的爱、散发着异味的、没有美感的爱——她在黎明前的感伤中起身,大胆地包好这些食物,海里的怪物会乐意享用的。”

实际上,杰姆的耻辱和母亲以及香蕉无关,它背后隐藏的是第三世界穷人的自卑,是一个殖民地后裔对宗主国的自卑,是他和《耻》中的卢里、《午夜的孩子》中的萨利姆·希奈同样的文化悲剧。在不可消磨的历史和无法承受的现在之间,这些人该何去何从?也许命运是无从选择的,那他们的精神世界呢?认同谁?皈依向谁?东方和西方,哪儿是让人想起来就感到安宁的?

当失落成了所有现代人——特别是第三世界人——的必然之路时,又有什么能施以拯救?厨子的儿子比居始终是纽约繁华世界里的暗影,但是当他返回祖国之后,扑面而来却是更为慎重的绝望和悲观。他父亲(厨子),近似疯狂地以他为骄傲,可当暴乱来临,电话线再也不能连结印度和美国时,他只能感到自己从没有过儿子。年轻时的法官,也还不是一样。他自闭,几乎不同人讲话,疯狂地学习,可只能凭借幸运比孙山高了一个名次。身份变了,他发现自己在别人眼里成了一个高贵的人,可是,他依然像邯郸学步的人一样,既不属于他背弃的,又不属于他理想的:

“他妒忌英国人,仇恨印度人。凭着仇恨的热情,他努力使自己变成英国人,而事实是他即将成为每个人都厌憎的对象,无论是英国人还是印度人。”

好吧,在家乡人看来,他们去英国

美国,就像是从油锅里刚捞出来的焦圈,外边金黄、香喷喷地冒着热气,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在热油里翻滚的滋味。

唯一的例外,或许是赛义德·赛义德,这个非洲来的英俊、狡猾的小伙子,他用各种不上台面的伎俩周旋在白人和金发女郎之间,为了一张绿卡,他什么都愿意做——比如取一个他完全不喜欢的姑娘,他从来没真正喜欢过哪个姑娘。但是除了这种结合的实际利益,赛义德还找到某种莫名的乐趣:老婆是个怪人,“甜蜜的怪人。心就像一块蛋糕。”

因为他把比居等人看重的都丢了,只剩下***裸的自己。他没有幻想,也不会从幻想中跌下来。

终于有一天,实在无法忍受生活的比居感慨道:“真希望能用赛义德的眼睛看这个世界。”可他做不到,他在油锅中炸的焦黑,然后拼命爬到岸上来——他回家,回印度。迎接他确实更惨重的失落,那个想象中的国度根本就不存在,或许曾经有过,但现在没有,这儿有的是劫匪,他们持枪剥掉他身上所有的美国货,除了腿上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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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他们没了身份,也没了信仰。因为要生存下去,要变成别人,就得首先丢弃自己,就这么个逻辑——他们和他们的国家(我们和我们的国家?)都是如此。失落了文明和自尊,还必须不断暗示自己“没有伪装成别的什么人,也没有背弃世界上最伟大的文化……”

还不仅如此,人们失落,并且不能相爱,不能相互理解。老法官和周围的一切相隔甚远,而厨子和自己的儿子中间“横亘着一片汪洋大海”,罗拉和森太太,BBC和CNN就是展战场,因为她们的女儿各属于这两个媒体;塞伊和基恩,多多少少带着那么点希望和温暖。在一个小房间里,他们彼此发现身体:耳朵、肩膀、锁骨、覆着绒毛的耳垂,最后是隐秘之地。而在屋外,“我们没有国家”、“生如奴隶,毋宁死”之类的标语正贴的满大街都是。

他们能否度过风狂雨骤的葛伦堡漆黑之夜?何况还有冬天,还有无数的冰冷而危险的人群。

他们对面的雪山,究竟会溶化,还是会雪崩,有谁能知道呢?

当然不能,基恩是个生活在印度尼泊尔人,塞伊是印度人。尼泊尔人正在革命,要夺回他们本该有的权力和地位。仇恨是早就储备好的,并且被一次又一次地提纯,变成愤怒和暴力。他恨她,或者说,他恨她们。正因为有了塞伊的存在,基恩才清晰地明白自己恨什么。

激情——爱的激情和革命的激情——过后,基恩什么都没剩下,这两样他都无限接近拥有的东西,一样也没剩下。

5

家乡和远方都曾经是美丽世界,可一旦二者被并置到一起,所有的幻象都将破灭,在失落的大潮之中,无人幸免。法官的失落、赛伊的失落、厨子的失落,好吧,甚至是那只狗玛特也会感到失落。失落或许没什么可怕的,就像我在开头所写,它可能只是换了一种拥有的方式。可怕的是,失落的是那些你极其渴望却从来不曾真正有过的东西——作为殖民地的印度繁盛过吗?非洲安宁过吗?美国的梦一定能实现吗?祖国是可以回去的吗?

我们如此地坚决地拒绝种族间的无尽争斗,仿佛世界上曾有过一个完整、统一的人类;

我们无比怀念那个逝去的时代,仿佛那个时代确实在历史中出现,并留存了下来;

我们相信自己在这个社会中的身份、地位、语言和文化,仿佛它们始终如是,万古不变;

我们看着身旁的人、事、物,并巩固我们的现实感,仿佛不同种族、文化和土地上的生命形态是同步的。

而实际上,这一切都无人保证,更无人兑现。失落仿佛成了把最好的希望(记忆)掰碎了给你看:这是童年、这是朋友、这是田野、这是未来,它们就在眼前,可没有一样是够得到的。

“干城章嘉的五座山峰在天光的映照下呈金黄色,那光亮让人相信——哪怕只是一瞬间——真理是如此直白可见。

你只需伸出手就可采摘下来。”

然而,人们永远无法把手伸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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