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牛虻》是因为刘心武。读他的一篇小说,比较多地提到了《牛虻》,其实“牛虻”在中国,尤其在70年代以前怕是如雷贯耳的一个名字,70年代出生的我,自然也不陌生,只是我从来没有很好地去详细了解过,牛虻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好奇心使然,于是下载了这部小说。
革命。离我的生活很远很远,以至于相关的情节我一度看不下去,但是书中另有人性的描写,这个,是永恒的题材。
就小说来说,书中最主要的三个人物形象应该是刻画成功的。
牛虻自不必说。他形象鲜明地站立于字里行间。只是从少年亚瑟到牛虻的转变总觉得有点突兀,有种衔接不圆滑的别扭。那么一个单纯柔弱的男孩子怎么就成了那个怪癖然而坚强无比,成熟无比,犀利无比的牛虻了呢?固然作者说是因为牛虻在拉美遭遇的五年非人生活成就了他,但是性格的改变有那么彻底吗?
琼玛是一个女革命者的形象,一如中国当年千千万万的女革命者一样,热切地献身于人民的解放事业,但是在刻画她的时候,比所有历史上所塑造的中国女革命者更多了一点人的气息,少了一点神的味道。作为一个女人,她有她的爱恨情仇。她沉稳而有主见,但是她也不乏女性的温柔与爱意。她与牛虻的爱情纯挚而感人。她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女人。
要在中国,这类描写英雄题材的作品里,不是正面人物,必定就是反面人物。蒙泰尼里是反面人物吗?我一点也不觉得。诚然,结果是个悲剧,但是与蒙泰尼里无关,只是不同信仰之间的矛盾冲突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无神论或者有神论都是无所谓对错的,在科学还未能解释一切以前,有神或者无神只是个人信仰的不同,有神论没有权利强迫无神论信神,也没有权利鄙视无神论不信神。反过来也一样。所以我不仅同情牛虻,同时也同情蒙泰尼里。蒙泰尼里没有错。从种种细节来看,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只是一时情起,背叛了主,私通了格拉迪斯小姐。爱情是人的本能,这不是罪。而且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恪守自己的操守,尽力做一个具有完美人格的人。他对牛虻的爱折射出他对格拉迪斯曾经的爱,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他并非是那种披着宗教神圣外袍的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主是他的信靠,是精神信仰,这无法和儿子相提并论,更无法做出一定要选择一样放弃一样的决定。结果只有悲痛而绝。可怜的蒙泰尼里,主的好仆人,在一个蛮荒黑暗的年岁里,竟然落得这样的结局,也许是主对他前面所犯错误的惩戒,就像格拉迪斯在伯顿家不得善待一样。一开始他们的爱情之花就不该盛开,不对的时间碰到了对的人,爱情还是不被祝福。
诚然,我是一个信仰有问题的人,游走在无神与有神的边缘,不能笃信一样,这是我的悲哀。我读《牛虻》,读出的不是只是对牛虻的悲悯,更多的是对于蒙泰尼里的同情,这在常人看来,一定不可理喻。但是,没有办法,我摇摆的信仰就是让我这样忧伤于蒙泰尼里的遭遇,这个勉强不了。
除了读小说,我还顺便看了网上关于牛虻的电影。与小说比,改动不多,大段的台词都是原版的,看得过瘾。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01:17:36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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