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作者欄“[美]黄仁宇”所示,這本書是一個外國人,用西方的思維、觀點、體系、價值標準所寫的給外國人看的著作。
從文章組織看,作者通過萬曆十五年這一切入點,擴展至整個明朝甚至整個中華文化。多采用插敘的手法,介紹中國禮儀制度、張居正、萬曆的前後諸皇帝等背景,使不瞭解的讀者如讀故事一般,這對於一部英文出版介紹東方的書是必要的。
作者對中國哲學的認識相當於一般的西方人,他把萬曆帝長期的“消極怠工”說成是老子的“無為”,彰顯了他對道家思想認識的膚淺。文中多次對中國士大夫遵循“四書”設身處世表示不解與嘲諷,奇怪於我們奉千年前古人為經典,認為不過是復古。這種想法放在外國人頭腦中不覺奇怪,因為這本身便是不瞭解儒家乃至不瞭解中國文化的表現。
作者以今日西方思想與制度的標準審判明朝政治制度,最突出的便是道德與法制的關係,書的最後總結道:
“当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各人行动全凭儒家简单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而法律又缺乏创造性,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必然受到限制。即便是宗旨善良,也不能补助技术之不及。”
關於道德與法制的關係,是個複雜的問題,不可一二句話簡單說得清,但無論如何,治理一個有著數萬萬人有著悠久歷史的國家,可不是簡單地把西方的法制准則搬過來就好了,作者極嘲笑中國從人之初就重視道德培養而不強調法律約束,豈不是太小瞧了道德對人的力量了嗎?
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中華文明的早熟使得對“德”與“法”二者的關係早已有很深的認識,法只不過是最低端的行為規範罷了,在法之上,人更高的規範,卻只有德作得到。法律可以讓人不犯罪,卻不能讓人對人仁、對友義、對父母孝,若見死不救、尸位素餐之類,法律更是挑不出什麽毛病,而在社會道德力量下,不忠不孝不仁不義之行為,卻只會被壓得抬不起頭,怎可視為虛無縹緲?
作者用人文主義為萬曆皇帝辯解,一個青年人,火一般的熱情,喜歡愛妃,冊立庶子卻處處受挫,就應讓他放手幹啊,法律沒說不允許則大臣們不該阻攔啊?
生在皇家,一生的角色便已注定,皇帝該作什麽不該作什麽已不能由他自己決定,這正是整個社會的制約力量,正是根植在天下士人心中的信念。道德虛幻嗎?皇帝也違反不得!
最後,為什麽我開始說本書是外國人用西方標準來看中國,怎麽就異於中國人的眼光,不如舉外國人看金庸《神雕侠侣》的文字來說明本書,更為形象:
"(這本書)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蒙古兴起之初的畜牧业状况。书中有一个孤独的少女,是一位养蜂专家,但看来这个行业在当时实在不受重视,她的唯一的一个学生--后来成了她的丈夫--并没有学会这门技艺,而是成了一个养雕专家,并因此一举成名。最后这门技艺只好传给了一个无所事事且极富孩子气的百岁老人。当然,他们都是很高级的格斗家,特别是其中的养雕专家后来可以通过吼声指挥许多动物,但其中唯独没有蜜蜂。他的妻子曾经想通过蜜蜂向他传递消息,但他视若无睹。"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8:14:00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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