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硬要说这本书多么多么好,那可能真有些言不由衷。土屋隆夫先生的原点之作,给我带来了很多启发。单纯以诡计而言,本书只能算是中规中矩。但是土屋隆夫先生在书中,借侦探之口提出了毒杀讲义,并且在解谜部分,给出了推理小说的公式。从这两点引申开去,都可以讨论很多东西。
一、毒杀讲义
这本《天狗面具》中,提出了毒杀讲义,把毒杀划为四个大类,然后每个大类又划分了各自的小类:
1. 心理性诡计
2. 机械性诡计
3. 误判的诡计
4. 其他的诡计
可惜的是,这份毒杀讲义,在讨论每个大类的小分类时,都不忘了列举推理小说来作为例子,自然也就泄了不少作品的底。不过这份讲义让我一再思考这个问题:诡计的讲义应该怎么写才好?
无论是这篇毒杀讲义,还是卡尔的密室讲义,又或是很多人总结的某种诡计的讲义,从本质上来说,都是例子的归纳和罗列。当然,我并不是说这样的归纳和罗列不好,要在繁多的小说和资料案例中把诡计抽出来,分门别类地放在一起,工作量也不小。不过这样的单纯归纳和罗列,存在两个缺点:
第一、讲义很有可能不完备。
第二、讲义成立的条件缺乏严格的前提。
就是说,讲义中所举的很多例子,并不是在同一个前提下得出的结论。而很多讲义,也往往有只给结论不给前提的习惯,而结论则来自于其余的推销小说或是各种各样的案例,进行简单归类而已,讲义并未对材料做深度分析。
以毒杀为例,若要简化毒杀过程,则可以做如下抽象:
定义:令X、Y为分别为投毒者和中毒者(X有可能等于Y),Z为毒药。所谓毒杀,既是X施放Z,让Y中毒而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讨论的,就是变量的可能存在状态。
首先讨论X。对投毒者来说,X可能存在的变化状态有两种。
A1:X为主观投毒。
A2:X为客观投毒。
对毒药Z来说,可能存在的变化状态也有两种。
B1:毒药一次毙命。
B2:毒药多次积累后,才达到致命效果。
而对中毒者Y来说,可能存在的变化状态也有两种。
C1:Y是投毒者X的目标。
C2:Y不是投毒者X的目标。
从每个变量中抽出一种状态进行组合,就可得到一条新的诡计,在此就不做具体展开的讨论了。只是在归纳诡计的时候,个人认为A2和C1是矛盾的,这样组合方式应该剔除。
当然,我自己总结的诡计讲义并没有包含诡计具体实现的方法,只是希望能够在理论上对毒杀诡计进行数学抽象,遍历所有可能的情况,给出理论上的完备解。而具体的实现方法,并没有作分析。社会在不断发展,新的方法肯定是层出不穷的,土屋隆夫的毒杀诡计,不管举了多少例子,也可能有遗漏之处。但着并不是说,没有完备的诡计讲义,只是每种讲义的着眼点不同罢了。
二、讲义的讲义
所谓讲义的讲义,就是我个人写讲义的基本方法,在这儿不妨也一并总结了,以后写讲义都是按这个模式来:
第一、寻找、确定变量。
第二、分析每个变量的所有可能存在状态。
第三、依次选取各变量中的可能存在状态,组成一条诡计。
第四、分析每条诡计,剔除无法自圆其说的诡计。
第五、留下合理诡计,组成诡计讲义。
三、推理小说的乘除法
在故事将要揭开谜团的时候,土屋隆夫提出了推理小说的公式:
事件÷推理=解决
他认为:“推理小说是一种除法的文学。”就是说,用推理的方式,应该要把事件中出现的各种谜团详细解释清楚,不能留下余数——就是未得到解释的尾巴。不过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或许这句话应该稍稍做做修改:本格推理小说才是除法的文学。
而推理小说不仅有除法属性,也应该有乘法属性。推理,或是说逻辑辩证的作用,不仅仅可以用来解决事件的谜团,还可以有更为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可称为推理小说的乘法属性。
事件×推理=?
乘法的结果似乎更具开放性,不同的作家应该有自己不同的解答。或许用上推理,可以揭示人性,也可以炫炫小说结构,小说不仅仅彰显内容,还可以展示结构之美。推理小说做除法,可以在核心谜团上更加严谨;而推理小说做乘法,可以把推理的领域扩展到更远的地方。我相信乘法的结果是开放性的,或许专注于解谜类型的推理小说通过除法运算,固守了推理小说的核心领域,而推理小说通过乘法运算,开疆拓土,让更多的人领略到了推理小说的魅力。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7:41:33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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