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商务印书馆出的译著几乎都是胡乱翻译的,这本书也是不例外。朱曾汶,号称翻译大家,且专攻经典社会科学著作,却连基本的西方法学常识都不具备就翻译这么专业的文献,太轻浮了吧。
P.31
在州法院的任【陪审法官】及首席大法官达37年之久。
#ASSOCIATE.An Officer. The term is frequently used Of the judges Of appeUate courts,Other than the presiding judge or chief justice.
—Baldwins Century Edtion of Bouvier's Law Dictionary
ASSOCIATE JUSTICES.The name given in the Federal and many Of the state courts Of the U.S.To the judges other than the chief justice..
—The Oxford Companion JOLaw,OXfOrd 1980
“Associate Justice”并不是“陪审法官”更非“助理法官”而是地地道道的“法官”(且不以联邦法院为限、州法院中亦有之)——即不担任院长或审判长的法官。 “Associate Justice”与“Justice”同义,即(不担任院长或庭长的)“大法官”(称“大法官',所以区别于”Judge“之为”法官“也)。(Associate Justice日语译作”判事“即汉语”推事“亦即我们常用的”法官“——而不是什么望文生义的”助理法官“或”陪审法官“。
资料来源:http://www.51test.net/show/92678.html
朱先生,你也不懂动脑子,法官还陪审个屁啊,你以为是和谐社会呢?有没有陪酒法官啊?
全文翻译相当生硬,草率;“这个”,“那个”指代不明;语序不调整等明显错误非常多。
P.26
宪法将合众国全部司法权授予一个最高法院以及若干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真是够限制级的,陪审法官上低级法院,不***了是不罢休啊。国会可以随时设立法院?你以为法院是洗浴中心么?
P.27
法庭上有人申明,上诉审理权可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行使,如果立法机关的意愿是【执行令要为那个目的使用】,那就必须服从其意
志。
#首先,这是个病句;
其次,那个目的是什么目的?这句话是一段的第一句话,从上下文更本无从知道那个目的是什么,难不成是为陪酒法官立贞节牌坊?
其他明显的错误基本上满篇都是,页页不着调,那些给五星的人是不是真的读了?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7:33:13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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