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和同学去买的书,常去的那家书店,一眼就看到了这两本(《欢喜》、《北京、北京》),二话不说都买走。
喜欢冯唐是因为这家伙有股使命感,总觉得有什么事情是在等着他去完成,甭管是打败外星人还是裸眼看日食,甚至只是用笔写字,在历史的大锅里插一腿,把这锅子都毁了。还喜欢他与生俱来的痞和聪明。如同一个人的正直(或者说原则)是最基本的品性,什么叫最基本的品性?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不正直,就算他有其他的优秀品格,比如说谦虚,专注,努力,这种品格越多就越是一场灾难。
扯远了点,总的来说强烈的使命感在一定程度上良好地扶持了那股聪明和痞劲。这是我所看到的冯唐。
再来说说书,我觉得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冯唐的书,原因是我快把《万物生长》以及《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这两本书讲啥忘了……有股子淡淡忧伤的青春粗口男性化言情小说就是这样的,看完就忘,当书中那繁乱的丝丝缕缕感触如秀发般泻落在你的面前,你用手一抓,空空如也。我喜欢这样的情感宣泄。这就是冯唐的文字。不是王小波也不是王朔。比王小波更单纯(比王朔更啥别问我,我没看过王朔),也比他更接近我们的时代。
书里那些青春的烦恼或者说畅想,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十七岁的时候是否有同等感受。文字的细腻和刻意掉书袋。更显示出那时候孩子的天性。渴望着展现自己,以各种方式。想起昨天看到苗炜小说《流水》里的一席话,“孩子在学校里最宝贵的时间是课余时间。”这句话逗得我很开心。但也的确如此。青春期就象懵懂的少年和稳重的中年之间的一段课余时间。之前我们不明白,之后我们不明说。青年时无忧无虑的课间休息换来的是以后无尽的惆怅,也就只能以后暗自回味欢喜了。
一切的一切就像在记忆的深处,那扇一张一合,却永远关不上的门。透进来的光拉着长长的影子,叹息冯唐易老,有多少时间来望穿秋水?这不是你的青春或者我的青春,这是我们。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7:31:55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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