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七年,当多丽丝•莱辛站在诺贝尔奖获奖者的演讲台上,她讲述了一个津巴布韦女子的故事。这个年轻女人带着两个孩子跋涉四英里路,为的是买不多的一点水,这个干渴穷困的女人趴在卖水的印度小贩的柜台上,阅读一本散了架因而无始无终的《安列•卡列尼娜》。
显然,莱辛试图通过这个真实事件来说明故事的魔力。作为一个说故事的人,她应该在更早的时候就体尝过这种魔力。那时,她是一名读者,同样在津巴布韦度过少女时代。若把《玛莎•奎斯特》看作她半自传性质的小说,任何人都不难推断,她的生活不致充满与干渴和饥饿做斗争的无望,却有另一种交替着希望与绝望的挣扎。
小说首先只是小说,所以让我们暂时忘记其背后所隐藏的作者的面影,仅仅让字句构成的张力带路。这是个写实风格的故事,章节结构严谨,四个大章,内中各有三节,让人想起交响曲四个乐章的结构。故事的开头,我们的女主角玛莎•奎斯特十五岁,她坐在台阶上,试图用阅读把自己和“他人”隔开。在这里,他人即是她的父母与邻家长辈,所有这些长辈们循着某个陈旧套路谈话和思考,让十五岁的少女不仅厌烦,甚至愤怒。
这是似曾相识的愤怒。每个人在青春岁月里都有过把父母看作仇人的阶段,尽管大多数人在成年后顺理成章地得了失忆症,于是全家温和脉脉,仿佛从来不曾存在任何罅隙。但一个故事把这种无法被掩盖的情绪推到了读者面前——看,这是你的父母,看,这是你给自己描绘的人生。现实与理想的差别,或许比津巴布韦与伦敦的距离更为遥不可及。女孩在心中构筑了一座理想的城市,而她自己将在城门口判断进城者的资格,在她梦想的图景中,父母无疑被剥夺了进城的权利。
她太年轻,有的是过剩的热情与敏感。她与杂货店的科恩兄弟的交往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那两个犹太男孩对她的善意或是冷漠,在她心中引发巨大的回响。她总试图从智力上证明自己和他们一样好,却往往陷入女孩的自以为是。种族间的微妙关系加上她笨拙的友情方式,使科恩兄弟尤其是乔斯•科恩与她错失了深入交流的可能。在这块英属殖民地上,黑人与白人、英国人与犹太人或是南非荷兰人之间的差别,往往会从根本上决定一个人的生活坐标。玛莎是向往自由的,是自以为无所畏惧的,在她十八岁进城工作后,虽然身边有个热衷于帮她决定服装品位的“登对的”男伴,她却突兀地选择一个自己不爱的人来告别少女时代。仅仅因为那是个带着讨好她的热切意愿的犹太人,因为他的被人轻视和疏离。
这段关系并没有持续很久,而玛莎的婚姻也来得太快。她与父母的不和谐常常在篇幅之间跳出来,提醒我们她是个“暴力的孩子”。这个词在英语里并不仅限于字面的意思,而是指出生在一战并在二战中长大的那一拨人。他们与父母那一代人有着重重隔阂,与自己的同代人之间也有着无形的鸿沟,就连面对他们所置身的那个社会,似乎也总有些没法对路。
正如玛莎目睹白人虐待黑人时在内心尖叫:他们怎么能?她也常对自己发出同样的设问。她的理想和热情不断转向,始终摇摆不定。她像所有的殖民地年轻白人一样耽于夜晚的游乐,一方面则对这种试图抓住青春的虚假生活充满厌倦。玛莎是矛盾的,她的理性不够强大,正如她的感性也不够恒久,但她有的是自问式的目光,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她的“不同”与成长。当她带着草率定下的郎君回到父母的身边,在她眼中有着这样那样毛病的父母都担心她是奉子成婚。她以为会遭遇一场质问并得意洋洋地凯旋,事情却轻易得让她抓狂。于是,这本书也就是整个五卷作品的第一卷的最后,我们目睹玛莎公证结婚,并由一位旁观者的独白道出这场婚姻终将迅速终结的预言。
这便是长卷式作品的恒定之美,读者知道故事总会有个结局,既然如此漫长,主人公最终不免一死。在她从少女到老妪的这个过程中,我们只需冷静地旁观就是了。看她意气风发,看她狼狈不堪。一不当心,你也许就照见了内心深处那个曾经的自己,在成长和遗忘之前的愤怒少男少女。你也许会因此想起很多往事,并惊讶于那个旧的自我早已无踪。
不是每个作者都有勇气作这般直剖式的回望。为这个故事,该感谢那个说故事的老太太。别忘了,她写下系列中第一本书的时候,也不过三十二岁,而这是她漫长创作道路上的第二本书。内省来得这样早又这般成熟,让人不禁想要追随玛莎的足迹,从中窥看作者是如何一路走来。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7:07:44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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