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书评> 正文

Lawrence of Arabia《好书,好电影,破历史》

  • 小小评论家小小评论家
  • 书评
  • 2023-03-26 17:04:42
  • 66

年少浪漫的时候,喜欢电影里开拓异邦的英雄人物。譬如《走出非洲》里的丹尼斯 (Robert Redford),又譬如《阿拉伯的劳伦斯》里的劳伦斯 (Peter O'Tool)。Peter O'Tool 还扮演过《末代皇帝》里的庄士敦,我对这个角色不太向往,大抵是因为远香近臭,还有就是天生讨厌清宫戏,哪怕是洋大人拍的清宫戏。

喜欢这些玩艺儿的时候很肤浅。年轻时的 Robert Redford 年轻时的 Peter O'Toole 金黄的头发,金黄的皮肤,被异国的阳光熏烤得健康而美丽;他们如救世主一般从天而降,出现在遥远的国度,时而穿着英国绅士装,偶尔也表示开明地穿上地方装,一举手,一投足,都是那么收放自如,潇洒得体。丹尼斯爱的是别人的被冷落的妻子,劳伦斯放弃了平安优裕的殖民老爷生活,和造反的阿拉伯人一起长途跋涉,书写着伟大的历史,悲壮,浩渺。

念博士的时候当助教,每次教授都要布置给学生放《阿拉伯的劳伦斯》,起先是把录像机搬到教室里放,大家排排坐一起看,后来又去学校图书馆的音像室里放,同学们自己去借,然后自己找个小屏幕戴了耳机看。

每次我都跑东跑西地张罗,觉得自己很重要。来来去去,电影其实也没认真看,看完电影之后课堂讨论,讲解、回答问题、引导讨论,来回几趟,换过几拨学生,我自己也就混到了学位。

有一天,和朋友聊起《阿拉伯的劳伦斯》,要回头去看看,却突然发现,对这个电影已经无法忍受。尤其是里面一个镜头,以前最喜欢的:阿拉伯叛军拦截奥斯曼帝国的火车,成功了,然后,皮特•奥图尔跳上火车,金子般灿烂的夕阳之下,他的阿拉伯头巾金壁辉煌,金黄英俊的脸,如古铜的雕塑,阿拉伯长袍衣袂飘飘,在晚风中猎猎翻飞,然后是万民景仰,齐声高呼:劳伦斯!劳伦斯!

读过一些书,眼光渐渐挑剔起来,这样煽情的场面,已然觉得不可忍受。

很多人,对非洲的了解,除了新闻中播放的种族冲突、政变、饥饿,最近还有海盗,就是一部《走出非洲》了。据说,非洲人对《走出非洲》恨之入骨。可以想象,阿拉伯人会怎样看待《阿拉伯的劳伦斯》。

××××××××××××××××

读传记总是有些危险。自传自不必说,人写自己,总是会有意无意地矫饰。为别人作传,问题就更多。读《阿拉伯的劳伦斯》之前,我本来是带着很重的戒备心的,读着读着,还是未免会放松警戒,渐渐地喜欢起他这个人来。至少是带上了很重的同情心。很矛盾。

写传记,只能按时间顺序,Jeremy Wilson 就是这么做的。劳伦斯和威尔逊都是牛津毕业的,我也在那里混过。劳伦斯的时代,牛津也有女子学院,但他的生活中基本没有女性,东方人也不会多,钱钟书和杨绛是很多年以后才来,而且只有钱老是正式学生,杨绛是陪读。

作者一面否认关于劳伦斯的各种八卦,一面又不断散布这些八卦,都是半史实半业余心理分析的东西;总之,劳伦斯很勤奋好学,勤奋好学有两个原动力,一是他比较矮,只有五英尺五英吋(一米六五,掰着指头算算,比我还要矮若干英吋。),二是他是个私生子,在当时的社会里,私生子是非常受歧视的,因而他有更强烈的欲望,要超越自己,建功立业。三是关于他的同性恋倾向;电影里好像有一些这样的暗示。这个太八卦,作者基本持否定态度。

作者认为劳伦斯有三个功劳:1.战前在叙利亚省(含今天的叙利亚,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和约旦)的考古活动;2. 在一战尤其是在阿拉伯叛乱中的作用; 3。战后任职英国外交部以后对于英国中东政策的影响。

劳伦斯自己也写了几本书,比较有名的是 The Seven Pillars of Wisdom. 说说我的经验,看人物八卦时,人物本人的自传,要到最后才能看,免得早早被作者收买,成为作者的代言人。:)

眼下,我只对"2. 在一战尤其是在阿拉伯叛乱中的作用”最感兴趣。看看这家伙到底干了些什么。

×××××××××××××××××××××××××××××××××

一战开始时,英国控制着埃及和苏伊士运河,它在中东的主要利益已经得到保障,所以并没有直接取代奥斯曼帝国的意向,因为那样代价太大。英国支持土耳其内部的阿拉伯民族主义,鼓励阿拉伯穆斯林与土耳其穆斯林分裂,然而,只有在一战爆发、土耳其加入德国一方参战时,英国才将决定正式支持阿拉伯人的叛乱。

战争一开始,劳伦斯就报名参军。因为他以前在叙利亚省(包括今天的黎巴嫩,叙利亚,约旦,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作过考古,所以他被分派到驻埃及的英军情报部门,专门负责搜集有关叙利亚的情报。作为个人,劳伦斯是真诚地希望阿拉伯地区,尤其是他最关心的叙利亚省能够取得独立,保持自己的文化、语言和社会机构。在他看来,英国比法国和土耳其帝国都更能保证阿拉伯人的独立。

劳伦斯协助造反的阿拉伯领袖,是费萨尔王子(Prince Faisal)。当时和英国人比较合作的是麦加的沙里夫侯赛因(Sharif of Mecca Hussein). 他控制着伊斯兰教两大圣地——麦加和麦地那,对土耳其的伊斯兰教权威哈里发早有异心。英国人通过劳伦斯许诺阿拉伯人,如果他们向土耳其人造反,等土耳其帝国崩溃以后,阿拉伯人就可以取得独立。

侯赛因有几个儿子,其中,数费萨尔最有才能和眼光。劳伦斯于1916年12月至1917年1月前往费萨尔所在的赫加兹临时访问,和费萨尔相互欣赏,费萨尔遂向英国驻中东总督请求劳伦斯长期留在他的营地。劳伦斯于是开始了他的传奇生涯。

阿拉伯人造反了,奥斯曼帝国土崩瓦解了,一战打完了,于是便有了1918年分发战利品的巴黎和会。费了很大劲,费萨尔王子才得以代表阿拉伯人参加。但是,在整个世界重新洗牌、拟定现代中东版图的时候,他手里也没有一张能够打得出去的牌,没有人理会他。整个和会期间,他呆在自己的房间里,等着大国分给自己一块蛋糕,据他自己说,他一直陷于深深的抑郁。

中国人在巴黎和会上也是同样的命运。中国同样也是在胜利一方,然而,巴黎和会上的大佬们,却决定将山东威海从德国人手里拿回来,再转赠给日本人。

分蛋糕的结果,费萨尔没有得到英国曾经许诺的大叙利亚,叙利亚和黎巴嫩被划给了法国,巴勒斯坦划归英国托管,连约旦,都要给他的哥哥阿卜杜拉。英国只好划出一个伊拉克,让费萨尔去伊拉克当国王。为了保护亲英的伊拉克人,英国还专门把科威特部分从伊拉克划出来。

费萨尔得到伊拉克的代价,是承认《贝尔福宣言》。1919年1月9日,费萨尔和犹太人领袖哈伊姆•魏兹曼签署了《费萨尔——魏兹曼协议》(Faisal-Chaim Weizmann Agreement) 代表阿拉伯人(包括巴勒斯坦人)接受了《贝尔福宣言》。巴勒斯坦将成为犹太人的家园。

和一般传记不同,这本书写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地区,一个时代。这个地区的许多冲突和纷争,都是从劳伦斯时代延续而来,这个时代也没有结束。劳伦斯的局限,是时代的局限。他不过是在特定的时间,出现在特定的点,打在他身上的聚光灯,照出的也不是他的个人,而是错综复杂的政治、外交、民族、宗教和文化的蛛网。在他这个蜘蛛身上,牵出的是现代中东的形成过程。

书读到六百页,也不再那么愤愤不平了。并不是因为上了作者的当,而是因为意识到了,自己对劳伦斯的失望,其实是对他所在的地区和所处的时代的失望,说到底,不过是我自己那种幼稚的英雄主义的幻灭。事实上,从来就没有一个马背上驰骋的英雄能够拯救这个地区和时代的人民。

书是好书,甚至电影也是好电影,糟糕的,是历史本身。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