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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写作《乔治·奥威尔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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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6: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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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9 14:13:54

乔治·奥威尔在1931年8月发表了一篇名为《绞刑》的纪实文章,记述了他在缅甸时所见到和参与的一次绞刑。这篇文章不动声色地记述了处死一个囚犯的全过程,在我看来,代表着奥威尔在他的叙述风格中的最高成就。

死囚是个印度人,“身材矮小,剃光了头,眼睛混浊。他长着浓密茂盛的胡子,大得同他的身材很不相称,显得可笑,很像电影里滑稽角色的胡子。”文章一开头,就把死囚描述了一番——要处死的是这样一个看来很滑稽的人,死刑那种无从言说的荒谬感从这里就出现了。

人类的生活中少不了仪式,两个人见面,为什么要吃一顿饭?审判犯人为什么要设立律师和法官?***发布消息为什么要举行一个会议?这些都是仪式。比如一顿晚餐,它能让见面的朋友迅速进入一种熟悉的情境。这种仪式在生活中无所不在,没有它,人类之间无法交流,人类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在死刑过程中,仪式感始终存在,奥威尔用精确的笔调见证了这种仪式的沉重与庄严。他用细致的文笔仔细描绘了6个高大的印度狱卒押送犯人赶赴刑场的全过程,如何上手铐,如何穿铁链,最后才说道:“他们挨他很近,手总是放在他身上,小心地抓着,好像时刻要感觉到他在那里,就像对一条仍旧活着、可能跳回水里去的鱼一样。”

如果这篇文章就这么进行下去,或许会成为一个描写细致的沉闷画面。恰恰就在这时,发生了一幕闹剧:一条杂毛大狗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冲着犯人和一行押送与参观的人吠叫,大狗迅速地找到了中心人物——犯人,它一个劲地冲上去,想舔犯人那布满胡须的脸。于是,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狱卒们暂时放弃了执行死刑的任务,努力追赶那条大狗,试图把它制服。费了不少手脚之后,大家终于把狗逮着了,奥威尔自己牵着它,和犯人一起赶赴刑场。本来沉重的死刑,因为这一幕,变得更像一场闹剧。

或许是因为这幕闹剧,或者犯人和正常人一样,用特有的印度步伐躲避地上的水洼,在死刑即将执行的时候,奥威尔这样写道:“一直到这时候为止,我从来没有认识到杀死一个健康的神智清醒的人意味着什么。当我看到那个囚犯闪开一边躲避那洼水时,我才明白把一个正当壮年的人的生命切断的意义,它的无法用言词表达的错误。……他站在绞刑台上时,他吊在半空中还有十分之一秒可以活时,他的指甲仍在长。”

出于行文的需要,奥威尔把描写细致的笔调停顿下来,避开了犯人被绞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犯人是平静的、沉默的,好像主角不是他,而是这帮闹哄哄的押送者和观看热闹的人。知道绞刑即将执行的时候,犯人才不断高声重复喊叫:“罗摩!罗摩!罗摩!罗摩!”这种喊叫并不急,也是以一种不慌不忙的方式出现的。

当死刑执行完毕时,所有观看和执行的人都跌入一种尴尬和默契的沉默中,连经常执行死刑的监狱长也迫不及待地离开绞刑台。这个时候,叙述的笔调突然转换,本来是以一种熟悉和自信的第一人称的方式在叙述这场闹剧,忽然文中的“我”和“我们”变成了陌生的不可理解的人,远离了叙述者:“我们大家因为该做的事已经做完而感到松了口气。你感到有想要唱歌、奔跑、大笑的冲动。”从这里开始,叙述者从第一人称剥离出来,像观看一幕闹剧似地记述着“我”和大家的行为:有个人讲了个笑话,“我发现我在大声笑着,大家都在笑。”而那个死人,就在一百码以外的地方。

奥威尔以他擅长的方式,像描写一场盛典一样地描写了一次绞刑。虽然这是一件具体的事,可是它却像所有在东西方发生过的死刑。通过准确的描写和高度的凝练,用鞭打人性的方式去拷问人类的刑政以及其政治意义,这是奥威尔的才能。

此外,值得一说的是他写的另外一个故事:《射象》。故事仍然在缅甸,奥威尔是当地一名警官,是大英帝国在缅甸统治机构的一员。作为一个白人警官,他在当地备受嘲弄,尤其是该市的几千个年轻的和尚,总是站在街头嘲笑路过的欧洲人。这些黄皮肤的东方人用这种方式对抗着日不落帝国的统治。

年轻的奥威尔陷入两难之中,“因为那时我已认清帝国主义是桩邪恶的事……我一方面认为英国统治是无法打破的暴政,一种长期压在被制服的人民身上的东西;另一方面我又认识世界上最大的乐事莫过于把刺刀捅入一个和尚的肚子。”

就是这么矛盾的一个人,有一天面临一个两难的局面:当地一头处于***期的大象挣脱了铁链,在市集上到处踩踏,破坏了房屋,还踩死了人。作为警官的奥威尔拿着步枪去查看,被当地人认为要射杀大象,看热闹的人一下子达到好几千个。

在当地人的指引下,“我在碎石路上就停了步。我一见那头象就完全有把握知道不应该打死他。”然而,看热闹的人“都这么期待着我,我非这么做(射象)不可;我可以感觉得到他们两千个人的意志在不可抗拒地把我推向前。”

处在这个情境中,在两千人目光的凝视下,奥威尔把瞄准镜对准了大象。“就在这个当儿,就在我手中握着那支步枪站在那儿的时候,我第一次看到了白人在东方的统治的空虚和无用。”

随后,奥威尔花了几乎整整一页纸来描写他是怎样射杀大象的。仍然是残酷而异常优美的文字,这一段文字是文学史上少见的经典,它详细地展示了一个人怎样射杀一头庞大的动物以及大象如何死亡的各种细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到这篇文章一读。大象倒下了,“我常常在想,别人知不知道我射死那头象只是为了不想在大家面前显得像个傻瓜而已。”

这篇文章相当于我的读书笔记,我不打算在这里展开论述,我想,这些摘录的片段在一定程度上组成了我认为的奥威尔的才能。这种才能是什么?他自己有过表述:“我认为我们这样的人比所谓专家更了解情况,这不是因为有什么能力能够预见到具体事件,而是有能力了解我们所生活的是怎么样的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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