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这本书来看是由于它的名字——《西安1460》,对,西安,我一直想念的那座城。这个和我一样学中文的女子把她的“西安”给了我看,我在赞叹她的文字犀利又不失细腻的同时,也在自己的心中把我的“西安”想了一遍。我不似她在那座城中生活了四年,经历颇丰,我不似她可以用铅字来纪念所爱,我不似她拥有值得铭记的多彩人生。我只是在遥远的南方山城用我不可名状的忧伤来想念那座城。不敢写,也怕写不下,同是中文系让我自惭,但我读到别人的文字,别人的故事,我庆幸,我们曾爱过同一座城,熟悉,才可以感觉如此亲近。
这个女子念念不忘她的偶像,几乎在每篇文字中都有提到。这仿佛又是一个相同。所以我能体会,在她那些看似无比清醒的字里行间,我知道,她也曾有过激动与颤抖。当然我不知道,她喜欢这座城是因为她的偶像,还是因为生活了1460个日子。但我又知道,她的爱不得不与这座城联系在一起。我们都摆脱不了回忆,也许沉重,但她让生命延续。
我是一直爱着西安这座城的,十三朝古都,天飘皇气,地埋龙骨。我爱她历史的沧桑与厚重,我爱她的真实与质朴,菊花,诗人和酒,又是我迷恋唐朝文化而带来的另一收获。一直以来,时常会出现一种错觉,我该是生在那座城那个时代的人。总归是因为太着迷了吧。进大学读中文系才开始看很多很多书,读很多很多古诗,这样的幻觉更甚之。同时也促使我看更多的书,读更多的诗,对中文有了更大的兴趣。
我有一个姑妈住在西安,年幼时去过一次,可惜印象全无。现在只有几张照片为证,钟楼之上,大雁塔前。那时我对西安一无所知,我怎能记得住?到后来,因为一个人而倾心一座城,西安便成了我的一个向往,我开始刻意的了解她,熟悉她,因为我想亲近她。可是,我发现我爱的那座城是——长安,现代的西安与我无关,因为我无法遗弃我的故乡。那座城我同样热爱。
我穿越千年的时空想念那座城,我站在山顶北望长安之时,也满心希望能看到千年以前的长安,我爱的菊花、诗人和酒早已在我脑海中根深蒂固,我无法不去想念。
“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我真想目睹那样的豪情与横溢的才华,我也期望“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静谧与安稳,我想看“蓝田日暖玉生烟”,我也想体会“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兴奋与喜悦。但现在,我只能想念,我不曾苦恼,也不曾急躁,远方有一座你挂念的城,足以美好。想念变成一条线,在时间里面蔓延。这样的想念来得纯粹,因为无法到达,我便不奢望,我便可以无止境地美好的想念。
皮埃斯:这是两年多前的字了,幼稚啊幼稚。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6:50:20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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