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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rican Lion《世宗武皇帝杰克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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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6: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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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 Meacham著,American Lion: Andrew Jackson in the White House New York: Random House 2008年出版

最近,《美国狮子:安德鲁•杰克逊在白宫》获得了2009年普利策奖(传记类)。普利策奖是一新闻奖,在新闻这一类别,分国际报道、国内报道、摄影、漫画、评论等多个类别。可能很多朋友也知道,它的另外一大类是文艺类,分小说、戏剧、历史、传记或自传、诗歌、一般非虚构类作品、音乐几个颁奖类别。这些奖项都没有固定入选标准,是否入选得看评委的喜好,评委认为好就好,这是刻意主观的。但评委眼光一般都还不错。传记类别今年的三个评委中,有两个自己也获得过普利策奖。

除了历史类别外(还必须是写美国历史),大部分作者必须是美国人,所以这是一本土奖项。但美国人可能是当老大当久了,“自绝于世界”,好多奖项不大理睬国际奖项。比如他们喜欢“玫瑰碗”决赛,未必知道足球“世界杯”为何物。同样,普利策奖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地位或许都不亚于诺贝尔奖,只是奖金低一些,才1万美元。但是获得普利策,在名声上给作者带来的收益更大,是一般作者和著名作者之间的一道分水岭。例如安妮•普鲁,就是因《船讯》一书获奖,而进入公众视线的。

《美国狮子》这部传记获奖原因是“无所顾忌地讲述了一个有瑕疵的民主党人,一个举足轻重的总统,作者用灵活优美的文字,将杰克逊的传奇鲜活展现给读者。”入围“传记类”的作品还包括一部罗斯福传,和一部本•拉登传。普利策奖最终花落《美国狮子》家,恐怕也和民主党人奥巴马上台有些许关系。从精神气质上看,走群众路线的奥巴马更像平民总统杰克逊一些。

一年前去田纳西州,途径一条路叫Old Hickory Road,给我开车的当地朋友介绍,“老核桃”(Old Hickory)是田纳西人、美国第七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1767-1845)的绰号,当地人对杰克逊很有好感,认为他是美国民主真正的先驱,也是一位真正的民间总统。那番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我家现在院子里就长有一些核桃属的树,是那种生命力极其旺盛的树,见缝插针地长。杰克逊年幼丧父,刚刚当选就死了老婆,一生和印第安人、英国人、西班牙人打过战,还有华盛顿政坛的腥风血雨,他一路闯了过来,是美国政坛极富传奇色彩的一个总统。不过他的职业生涯中也有不少“瑕疵”,比如他和夫人结婚之时,夫人事实上还没有离婚。从法律上说,他是一位犯了重婚罪的总统。另外,他担任总统的时候,也闹了一些荒唐事,比如他为了维护自己军务卿(Secretary of War)伊顿的夫人,不惜开罪华盛顿政坛无数要人,包括他的副总统凯尔汉姆。谁要是反对这位名声不大好的伊顿夫人,他就认为是和他自己过不去。这场红粉之争闹得华盛顿政坛沸沸扬扬,几乎造成总统和一些阁员反目成仇。

他是一个民主党总统,后来的民主党总统或其候选人自觉不自觉地在效仿他的榜样。他的遭遇,也被后来的民主党要人重复着,如他曾在初次选举时失利,原因和普选获胜当选举人团选举败北的前副总戈尔一样。杰克逊和美国第二银行等机构的斗争,也会让人联想起目前正在“修理”金融体系的奥巴马。

他最为重要的贡献,可能是在民主制度方面。美国的民主制度虽在建国之初就已经创立,但是其逐步成熟,也得感谢一代代人的筚路蓝缕,尤其是安德鲁•杰克逊这样中流砥柱的力量。杰克逊坚信必须实现“多数人的统治”(the majority is to govern),并身体力行处处争取为大众效力。他心目中的民主是这样的:大部分选民选举总统,总统选出他的内阁,内阁根据人民的充分监督下施政,四年后,人民再次决定是否让这总统、内阁继续。不符合他这种民主理念的官员统统让路。他上任后,立刻换了38个官员(约翰•昆西•亚当姆斯才换两个)。上任后,他立刻要解决是否实施死刑和官员任免问题。这在当时的政治精英中引发了一场地震。其政敌克莱描述:“谁也不知道下一个会不会掉自己的人头,或者是谁下一个丢官,当然对很多人来说,丢官和丢脑袋其实也差不多。”

作者称他为“美国狮子”,也颇形象。他自称“我生来喜欢风暴,不喜欢平静”。他是一个好斗的人,参加过多次战争,还曾亲自参加过数次决斗,身上到死都有一颗决斗时候留下的子弹。当年和英军作战期间,英国军官跑到他家,罚他给自己擦皮鞋,杰克逊坚决不肯,英国军官举起长剑,作砍人状,杰克逊伸过手就去抓剑,把手割得鲜血淋漓也不肯屈从。后来带着这刚强的性格进了白宫,和政敌相争,从不示弱。因骁勇善战,孔武有力,在中国网络上有人戏封他一谥号为“世宗武皇帝”。这个武皇帝最大的污点是和印第安人动武,最终逼迫他们西迁,迁出一条通往保留地的“血泪之路”。

不过他留给美国他给美国最为重要的遗产,是再造了美国的民主,有人甚至称他为美国“第二国父”。他是一个来自平民家庭的总统,以代表大多数美国国民的利益为己任。我们这里不妨举个例子,说明代表大多数的“民主”到底会意味着什么:

在美国,和中国一样,也一直存在“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一些议员会为了地方利益,提交一些议案,用联邦***的钱,去达成地方的目的。当然他们不会直接说是为了地方的利益,而会作出种种包装,作出惠及全国的模样来。这种拨款,不知何故,被称为“肥肉”(Pork)。这不过这种事情,不是各地“驻华盛顿办”操作的,而是各州议员在幕后操作的,他们的外围又有一些游说团体和地方***。我以前所在的西弗吉尼亚州,就能看出到处都有这种“肥肉”的痕迹。连任了无数届的老参议院罗伯特•博德(Robert Byrd),就争取了无数这种拨款,给西弗吉尼亚修建公路、桥梁、研发中心,等等。地方也投桃报李,给这些公共事业统统命名Robert Byrd 博德路,博德桥,博德研发中心,另外,一届接着一届把这个“不忘故乡”的博德选举为参议员。但是日子久了,能看出这个州靠输血过日子,始终还不能摆脱贫困。更为重要的是,拿联邦的税务,去扶持某个地方的事业,会滋生各种不公、腐败。但是这种结果,一些短视的政客是看不到的。这种项目看似为民做主,造福一方,但只是一种狭隘的民主。

杰克逊那时候就遇到了这种肥肉拨款的情形。那么他是怎么做的呢?他决定动用否决权,否决这种做法。当时提交的议案,是要用联邦的拨款,修建肯塔基州的一段道路梅斯维尔路。杰克逊决定,联邦的钱,只能用来修建跨越州线的州际道路,但凡惠及一州的拨款议案,他一一否决。今日美国州际公路十分发达,追溯起来,还得感谢他当时的决策。

梅斯维尔路议案即将被否决的消息传出后,肯塔基州的众议员理查德•约翰逊找了过来,伸手要和他握手,还说:我伸出的手就好比铁砧,您的否决,比那铁锤还要厉害啊。等于是说:你为刀俎,我为鱼肉。杰克逊没和他玩这比拟游戏,说不否决也可以,给贵州加税何如?约翰逊说那比否决更黑。杰克逊后果断否决了这议案。

这种否决,才显出一个总统的杀伐决断来。这是以前总统所罕用的,约翰•昆西•亚当斯称,此前六任总统,否决的法案不过四五个,但杰克逊三天否决了四个。拜杰克逊所赐,日后利用宪法授权动用否决权,逐渐成为惯例。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有时还问一下幕僚有没有什么东西可拿来否决否决的。这也是三权分立制度下总统的一大法宝。有人说美国由于制度健全,总统几乎是可有可无的,国一日无君,美国照转。这个说法是很偏颇的,制度再健全,也得靠人去实施。盲目崇拜制度是很危险的,任何决策,都是制度、个人意志等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因为在制度实施当中,个人的意志可由制度来制衡,亦可借助制度而放大,发挥平素发挥不了的作用。

这个作用是好是坏,留给历史什么影响,得看这个总统代表的是谁的利益。杰克逊自诩民间总统,他认为他代表的是广泛的民意,他所否决的,是地方和利益集团的狭隘利益。当然时移世易,这种代表有些在今日来看是错误的,比如曾经作为一个将军和印第安人作战的杰克逊,之所以让印第安人西迁,当时就是为了维护狭义的“人民”的利益,而当时他所认定的人民乃是占人口多数的白人。为了他们的利益,杰克逊不惜开罪一些反对迁徙的宗教势力。这个孽债,今日的美国人在偿还。由于祖上受到不公待遇,而今的印第安人后裔上学,学费可全部免除。其实中国也是一样,对特定地域、人群(如农民)的社会不公,子孙后代是要还的。

由于美国的政体从初创到如今一脉相承,作者约翰•梅钦(Jon Meacham)回顾历史的时候,将其和日后的发展演变紧密联系在一起,由此能看出美国政治制度的传承来。在诸如“肥肉”拨款的话题上,杰克逊的决策,和背后的理由,放在现实的语境下,有如空谷之回音。2008总统竞选的时候,奥巴马和麦肯二人都把反“肥肉”拨款作为一个重要议题拿出来辩论。因为联邦的资源,究竟用在什么地方,如何使用,事关社会公平的原则,而从长远来看,这个原则远比一些局部利益更为重要。

历史的重要关头,决定其方向的,未必是某个看不见的宏观规律,未必是其实无声的大众,而只是某个人的想法,他在当时当地的决定。了解美国为什么会变成今天的样子,或许我们可以去看看他给一些重要历史人物,在一些重要的历史拐点,究竟做出了什么决定,为什么会这么做。今人可否将自己放入当时的场景之下,去以古论古,设身处地去思考当时的“情景”,想想自己会有什么样的决定。从古至今,事件或许会有差异,而决策的依据,信仰与信条,人性深处的那些东西,是从古至今没有断流的。这是一本传记,但是很多话题对当今美国政坛都极具借鉴意义。

传记作者约翰•梅钦是一新闻人,极其尊重事实,这本书的注释就有101页,参考文献小字密密麻麻达14页之多,作者参考的文献尤其是第一手资料汗牛充栋。笔者最早翻译的《赛珍珠文化传记》(彼得•康著)也是每一章都有大量注释,十分严谨。有了这种严谨,那么穿凿附会的成分就会少很多,读者大可去看“放心”传记。

但是严谨不是拘谨。考据的严谨和写作的文采并无内在矛盾。看此传记的时候我看得津津有味,简直像是在看二月河笔下的“康熙大帝”,唯一不同的是没见多少“戏说”的成分。唯一的演绎,是作品中画龙点睛的一些评论,不过这些评论多半是点到为止。例如前总统亚当姆斯1829年9月因为对长老会牧师坎普尔的行为不解,写信给妻子说他很“困惑”、“无从理解”。作者说他困惑不解的原因可能是“知道内情的人不说话,知道点皮毛的人在大说特说,这是华盛顿生活的常见特征。”(Those who knew all were not talking much and those who knew only a little were talking a great deal) 看来不由让人会心一笑。作者可能是做新闻编辑做久了,积淀深厚,偶尔会“薄发”一些这类杂感吧。

传记写的是历史故事历史人物,头绪众多,作者有时也“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比如写杰克逊遣使去土耳其,说到不久前发生的希腊、土耳其战争,这时补了句:拜伦(英国著名诗人)就是这场战争中为希腊而战死去的。与正文叙述似无直接关联,却旁枝斜逸,横生妙趣。写这种传记写得不越雷池半步那也是很没意思的。

一些传记作家同行也佩服作者的行文。同样获得普利策奖的林肯的一传记作者Doris Kearns Goodwin说梅钦写杰克逊,和沃尔特•伊萨克森写富兰克林总统,大卫•麦克库罗写约翰•亚当姆斯一样绝妙。另外一位杰克逊传记的作者罗伯特•莱米尼称他的文字“华美”。我们不妨看看传记开头:

“战争的气息浓了。在白宫二楼摇曳的烛光和油灯中,安德鲁•杰克逊总统盛怒,斗志昂扬。他刚连任总统,南卡罗来纳州就来向他发出了挑战。”

这段描述一下子抓住了读者的注意力。三言两语,就让一个易怒、好斗、“美国狮子”般的总统,跃然纸上。传记作者约翰•梅钦( Jon Meacham)新闻、文学并驾齐驱。作者是一个不甚出名的“南方大学”的毕业生。他读的是英文专业,所以在写作上他技巧娴熟,文笔优美。论职业 ,他是《新闻周刊》编辑。他业余也写一些历史著作,包括一部登上了《纽约时报》畅销榜单的关于罗斯福和邱吉尔友谊的作品。现在据他同事的描述,梅钦虽然年轻,但是思想老成,刚进《新闻周刊》的时候,大家发现他的朋友“多半是比他年龄大一倍”的人。梅钦和杰克逊总统的田纳西老乡,生于1969年,还很年轻,纯属少壮,前途不可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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