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所调查过的许多案件中,受害人在家里被谋杀,但是在一段时间之后才被发现。由于他们家里的宠物在这段时间里没有食物,所以他们就开始撕咬受害人的尸体充饥,因此我们的证据就被这些宠物破坏了。
我可以告诉你:狗比猫对主人更加忠诚。猫在主人死后不久就开始吃他们了,而狗则会等上一两天,到了实在饥饿难当的时候才会这样做。当你选择宠物的时候要记住这一点。”(P67)
看完这段我不知道自己心里做何感想:第一,我绝对是个爱猫更甚于狗的人;第二,我家那只虎纹大黄猫此时的表情似乎染上了一丝令人难以捉摸的色彩。
假如我是陪审团成员,面对一场被告是猫的审判,我觉得这必定让人难以接受。我宁愿去听鉴识人员讲他们自己跑到快餐厅里检查果冻上是否有指纹的职业病,也不想相信我们家养的不是猫而是一只袖珍老虎或者食尸鬼。
然而,从证据的角度讲:这就是事实。
如果以对主人尸体的爱护程度做标准来衡量,狗绝对比猫忠诚,而猫的胃口也绝对比狗好。
爱猫的人都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吧?
而穿梭于犯罪现场的专家们的工作,就是让陪审团接受他们得来的事实——尽管这个事实有时候大家都从本能不愿相信。
证据鉴识科学的完善,需要克服很多阻力,它一方面必须以事实说话,而另一方面则要在大众通过“所谓常识”获得的先入为主的概念下艰难前行——甚至有时候我们必须得承认,大众对鉴识科学的认识,似乎还停留在CSI的程度。
我个人读完这本书的感觉就是:公众还是少些对鉴识人员的指责吧。
鉴识人员都是科研人士,即便是在中国,他们和法院、公安系统的联系也并不比在国外来的多——所以别一遇到冤案,就往证据鉴定人员身上推。
要怪就怪执法者,不要为难科学家——他们只是围着实验室完成任务而已。
另外的问题则在于证据本身。
证据鉴识专家的任务,只是写出有关证据的分析报告——即使证据是假的,或者被人为毁坏,他们也只出具该证据的物理报告,如实反映证据的情况。
我知道百姓对社会重大案件的正义感,但正义感并不意味着会出现符合人民正义感的证据。
因为没有出现符合自己价值观的证据而指责鉴识专家(如李敖因陈水扁枪击案指责李昌钰博士被美国***收买),这是不明智的——除非他有充分的证据。
我们大部分人其实对犯罪学了解的很少,很多见解和知识都是源于CSI或者犯罪心理档案这种拍给大众看的美剧。
实际上,犯罪现场专家的工作环境很恶劣,远没有这些美剧中的实验室那般先进完备。
《蛛丝马迹》这本书介绍的都是经验,宝贵就宝贵在它写的不是理论,而是将理论联系到犯罪现场证据鉴识的实务中,鉴识人员想出的一个又一个提取证据的奇想妙计。
比如说从被罪犯吹熄的蜡烛上提取DNA,用融化的硫磺制作完美的足迹模型,在浴室的下水管口提取人体残余等等……这些都是教科书上看不着,却又能为我们所用的方法。
犯罪现场的证据鉴识和案件的审理完全是两个过程——然而很多人似乎还把它们等同到一个过程里,这大概就是人们对鉴识专家误会极深的原因吧。
犯罪现场的证据鉴识,就是寻找一只猫咪比狗狗早几天吃主人尸体的证据,并且分析它们;
而进入审理阶段,则是运用这些证据向人们说明,狗狗在主人死后,会比猫咪忠诚。
好吧我还是不继续说了……
“你还记得你家的猫坐在房间对面的电视机顶上盯着你看的那种眼神吧?他是在观察你是否已经停止了呼吸。”(P67)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6:09:27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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