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
我觉得勒庞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他关注的问题很有意思,并不仅仅是有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集体暴力行为。(勒庞关于群体心理的记录站在罗伯斯庇尔一边,刘小枫的伦理叙述通过毕希纳表现丹东。记得中学美术课本上还有一幅画《马拉之死》,马拉死于保皇党。)说这个问题有意思,显然太“轻”了。其实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有理由相信,专政就是屠杀的代名词。集体更容易产生没有负担的暴行。
勒庞的说理方式很有意思,他的论证总是采取一种“显而易见”的、不容置疑的方式。他的喜恶很有意思,他总是在句子的开头就明白表露出自己的尊敬与不屑。
我只想说说在看书的时候,自己零星想到的几点。
勒庞写书的时间大约在100年前。他提到法国的年轻人不愿去工厂农村,而希望被国家雇佣,做机械的毫无创造力的事。提到“受教育只是教人背书与服从”,国家教育出大量有文凭(而非有文化)的人,只利用其中的少部分。
我倒不是怕两国现象的雷同。中法两国历史悠久、渊源深厚的相似之处,比如官僚作风、混乱低效、自以为是,我素有耳闻。只是心寒,连这些我不解的毛病和状况也比人家晚了100年。生病已经比别人晚了百年,痊愈要等到什么时候?
另一种感受来自法典。
一直以来,我以为自己是个善恶分明、黑白分明的人。
也许是比我们早了一个多世纪。勒庞提到法律时(在提到陪审团制度中):他显然认为同时代的法律过于严苛。他似乎赞同“缓刑”,即初犯不必受刑罚,直到再犯。他认为这样能够更有效地遏制犯罪,而不是迫使已经犯罪的人变本加厉的报复。
他的这个观点:
首先,让我开始相信民族性。
我相信勒庞所说的不同民族对于“民主”“自由”的理解不一样,对于“法”与“罚”的反应也不一样。一位来自新加坡的老师曾经说过:以刑罚严苛闻名的新加坡用了整整三代人的时间,才建造出当下的法纪社会。即使制定了如此严厉的法律,也需要三代人的时间,将一个随地吐痰的社会脱胎换骨。
其次,他的观点令我相信幸福感。
我相信勒庞是个拥有幸福感的人,一个精英主义者。(他相信“贵族”本身意味着名望。)只有拥有幸福感的人,才会明白缓刑的可贵。对于一个被逼入社会角落的人来说,刑罚不是给他机会,而是不给他伤害社会的机会。
我也认为,有朝一日,如果“缓刑”能够光明正大的成为法制的主旋律,那么这个社会才真正可以说是人本的。所以,新加坡即使具备了高度文明和发达经济,它依然不是。
最后的一点,是让我想起一年多听说的一个词“草根政治”。是说,许多的政策带有明显的草根立场。
也许有人还会记得,在2007年的最后几天,很多人,比如说华为的员工们,收到一份新劳动合同,是原公司的合同续签,只是重新开始计算工龄。因为2008年新年将颁布新《劳动法》,新法明确规定了用工年限与赔偿金的关系。
新法就是草根政治的产物,看上去是对草根阶级的示好,可是效果又有点吊诡。这情节有点像“朝三暮四”吃栗子的猴子。比方说设定最低工资会必然会导致企业减少员工数量;比方说2007年底广东省逃跑的一大群外企老板。
潜意识里,我又觉得政治草根化的过程是一种必然。
到这里,我也无序了。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6:00:54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本文链接: http://www.w2mh.com/show/59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