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不是写这本书的书评的,而是对《给郎咸平的常识打零分》的评价或者驳斥。从标题上可以看出我的明确态度。当然我也要说我的偏好,因为偏好有影响评论客观的可能性。在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的学者中,郎咸平先生,还有张五常先生都是我喜欢的学者。当然,对他们的观点有时候有冲突,对于这一点,我有个体会就是:基本上在他们自己的假设条件下,他们都是对的。两个都是顶级的学者,犯低级错误的可能性是很小的。顺便提一下,99%白领破产之类的文章不是郎咸平先生写的,对于熟悉郎咸平作品的人而言,应该很容易辨认出来。
作者在第一段一些废话之后提到“我赶忙摆手说:别、别,他这个有码,我要无码的”。其实我由衷建议,叶还是好好看一下郎先生写得东西,而且其实郎先生的作品是真正无码的,***裸没有隐藏,只要你稍微费点心,很容易理解的。不难看出来,其实作者和郎先生的分歧,主要在自由民主和法制化一点上。这里要提一个人,就是张五常,他是自由派的领军人物,他的《经济解释》我看了很多次,确实写的很精到,很通俗,诚恳客观,有感***彩,却基本上没有任何个人偏见,在他书里罗列的前提下,全都是对的,或者这么说,以我的水平,没办法发现一处错误。可惜的是,那只是理论:现实没有办法提供实验室一样的局限条件。现实社会更加复杂,人不是一个自私的假设就可以搞定的。
郎咸平先生的法制化的观点,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对这个社会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我觉得作者关注郎咸平的点,都是无关紧要的细节,而且加上自己的主观,甚至略带恶意的猜测。郎先生提他看过哈耶克的书,这个是事实。可是看过哈耶克就要同意哈耶克的观点么?显然作者以自己书呆子的思维来猜测郎咸平教授。其实郎咸平是想说,哈耶克等这些自由派学者的理论他很熟悉了。仅此而已!我个人则认为今天的郎咸平吸收了哈耶克这些过去的经济学者的养分,形成了自己的知识体系,和对待各种问题的看法,而他认为自己是对的,作为学者他觉得有义务让这个社会知道他所知道的。
随便举一个例子,以证明作者是一个书呆子:作者为了解释法治这个概念,说这本书即《自由和法律》的核心内容是“法治不是国家立法的产物,也非***的创设,而是人民自愿接纳法律规范而发展起来的。”你一看这句话,就知道这句话不是常识,而是理论。这是法学家的理想。可是我们看看历史,法律从来就是统治阶层颁布的。人民愿意接受那就接受,不愿意接受,也得接受,法律具有强制性。所以作者把理论当作常识,从而导致自己缺乏常识。
掉头回来说郎咸平的法制化观点中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当然也不是郎咸平自己发明的,是香港,新加坡用起来很有效的方法,就是用工序流程,来分解行政长官的权利,以降低权利寻租的可能性。因为很多不了解郎先生理念的人,往往认为郎咸平的大***是过去***时代的大***,其实相差非常远。具体细节有兴趣了解自己去看,郎先生有把复杂东西说得简单的本事。我就不重复他的发言了。
再说第二个,良心的重要性,现在的知识分子如张维迎等人,很早就漠视良知的作用了。我记得有次张维迎说海尔的张瑞敏老总这么无私奉献,这是西方经济学不研究的,因为西方经济学的假设就是人是自利的。这些话以及后来的冰棍理论,都为后来国有资产大掠夺提供合法性。对于这个问题,老百姓心中只有公论。这也就是郎咸平为什么被称为良心的原因。对于郎咸平提倡严刑峻法的重要性,我想中国股民应该最拥护,以前有个案例就是上市公司做假账,结果被罚二十万。我一个朋友和我开玩笑说,这就相当于,你去***一个妇女,结果法院说,罚你二十块。。。。我就一句话:一个道德堕落的社会,是不可能孕育伟大的文明的。
另外说一些感慨,中国大陆孕育的很多知识分子水平没见多高,人身攻击的水平倒是一流,而且喜欢走极端,像张五常说的,缺乏科学的传统,唉,这真是民族的不幸。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5:53:14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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