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直以为的,不见得是对的。
——浅白的读《野棕榈》(估计只有看过的书人明白我在说啥)
读第一章的时候,我暗想,看来这本书得慢慢去啃了。或者就永远停留在第一章结束的那一页,直到未知的某日再想起来继续。
这时候五月大人颠颠的跑过来撇了一眼书,说老婆你现在越来越高深了。
莫名其妙的看看他。伊遂说道。
《野棕榈(lǔ)》是啥东东没听说过啊,不过这个作者不是还蛮牛的嘛。
我又低头看了眼封面上作者的名字。心想我买这本书的时候才不知道福克纳是哪门子人物呢。鄙夷了一下自己的寡闻赶紧跑豆瓣上做功课去了。
一不小心竟然发现,原来棕榈的榈应该念二声——是为《野棕榈(lǘ)》。
哎。寡闻还能原谅,现在直接晋级文盲了。但转念想到五月大人也读错了,便又觉着宽慰了许多。
有了这许多铺垫,再读起来竟然分外“带劲”,似乎一下子又从文盲的阶层飞跃了。
可是原谅我吧。亚当和夏娃。
我真的真的无法喜欢你们。
尤其不喜欢夏洛特,除了她生命的最后企图保护威尔伯恩所做的努力(让他快走,走的远远的;让她丈夫答应她“不能怪那个笨蛋杂种”)对她给予了些同情。像对一个自作自受的人说了句活该又叹了口气。觉着难免悲惨了点。
至于威尔伯恩。我只好认同他自己所说的:太晚了,我等的太久了;等了二十七年才挣脱原来的束缚,而本该在十四岁、十五岁甚至更年轻的时候就应当挣脱的——。
我将他如此容易就被一个女人“引领”,忘记了老威尔伯恩的遗嘱,忘记了开业执照,忘记了异母姐姐的每周两元钱都归结为这个原因。我想只要是个男人如果需要承载着父辈的遗愿如此苦其心志心无旁焉的完成学业,苦行僧般这么过了近三十年,那被那个“想做一个善良的不规矩的女人”瞄上企图一起去建筑理想中的爱情岂非都是干柴上掉了个小火星儿。
至于他们的追求、激情、自由意识这些个等等,对我这个看书纯为消遣,用猫小熊同学的话说就是看什么都像看故事会的人来说则太深奥了。需要动用负责思考功能的脑细胞,那么就不做论述了(也没那个论述的本事)。
Anyway。我喜欢那个可爱的高个子犯人和被迫要和他绑上一程的大肚子女人。那女人在树上蹲上一天一夜还能跟高个子打招呼的劲头,割脐带的那个罐头盖子、当人说她的孩子得洗个澡不然会死的时候对人说“他不舒服也许会叫几声,可他还从来没洗过澡呢,不过照旧是个好娃娃”。像看一幕坚韧的喜剧。
高个子男人因为看犯罪小说而企图抢劫火车的白痴举动让我无语,救下大肚子女人时那句“那个棉花仓房在哪”让我想到傻根儿;一路上手腕一圈圈挽着蔓藤不让我带着小船我就不走的倔强,被加刑时“只要规矩是这样就行”的对于不公平待遇的麻木,并未让人感觉可悲,却因为痴傻的可爱而觉着轻松。既然他自己对于该在乎的不去在乎该放弃的偏又执着,我们这些看客又着急个啥呢。
何况你一直以为的,不见得就是对的。
PS:世上的邪恶差不多都源于无知,如果缺乏了解,好意可能和恶意带来的伤害一样多。(Albert camus)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5:43:51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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