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往常一样,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公司,然后开始我一个小时左右的阅读时间。这一次,我选择的是印度裔作家奈保尔的自传体小说——抵达之谜。
我读了2页,发现味道有些不对,作者的叙述十分的啰嗦,开始像18,19世纪的作家那样,开始狂写景物,而且一口一个"从我的文学之眼"看上去。虽然是翻译过来的小说吧,我还是能想象出原著中自恋透顶的写,in the eyes of literature.
一条土路和河床被他写了10页的时候,我有点按耐不住了,觉得这难道有什么深意?于是偷偷的翻看了第50页的内容,那条土路又一次的出现在我的眼前。还有上面的鹅,对了,就是这个鹅,作者写了不下10遍,其中有一遍,还写到了莎士比亚的台词“呆鹅如何如何。”我明白,奈保尔的意思是他走的这个土路充满了牛逼哄哄的历史感,但是,也没有必要拿鹅不停的说事吧。
然后又出现了一个老头,说是华兹华斯笔下的角色,总之,又是一番无聊的感慨,让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确读过华兹华斯的书。
好吧,我承认这是一本自传体的小说,首先,这是小说,自传体只是修饰小说的。如果作者以为每个人都喜欢他的土路和鹅,那就干脆写自传吧,为什么还要写小说。
我拿出我百倍的耐心去看,截取了100页和200页的内容,发现,土路,老头,那些早已经去掉了几百年的景物成为作者把玩的对象,在那里一点一滴的倾诉一条河的河床在早晨的微光下是个什么样子。这个时候,我把书重重的合上,开始准备工作了。
同样是自传体小说,为什么同样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库切所写的《童年》就那么能让我感觉到人生的忧伤,耐人寻味的街角呢?
读这个人的书,真是清晨的一大损失。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5:41:40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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