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相当一段时期,中国法律史研究主要以历代律令典章为对象,偏重于讲述国家层面(包括中央与地方)的制度构建及其相关问题。这种研究应是中国古典学术传统的延续,其存在价值当然不容否定。况且,由我们今天所见的此类研究现状判断(例如对于历代律典具体条文的解读及其实际运作仍多有存疑之处),传统的中国法律史研究仍需投入精力与耐心。然而,“中学”尚未立稳根基,“西学”却已漂洋过海。如果说传统的中国法律史研究强调的是历代法律的“表达”,那么在西方现代社会科学理论和以往不被中国法史学界关注的地方诉讼档案二者叠加之后的“新法律史”研究,则描绘了传统中国法律“表达”与“实践”既相“背离”、又相“抱合”的复杂面向。随着近年来法律史学界海内外交流的日渐深入,“新法律史”的众多高水平研究成果被译介国内,这些研究已然为中国学者所不能绕过。
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Los Angeles,以下简称UCLA)历史系教授黄宗智(Philip C. C. Huang)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尤陈俊博士共同主编的新书《从诉讼档案出发:中国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此书由法律出版社于2009年出版)便是“新法律史”研究的力作之一。书中所收录的论文是黄宗智教授和UCLA中国法律史研究群(UCLA历史系教授或该系博士毕业生)凭借他们多年来形成的特别注重以诉讼档案为中心的研究传统,对遍及帝制中国时期、中华民国时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诸如地方行政与基层治理、妇女与性、婚姻与犯罪、教育与税收等问题进行了别开生面的精细研究。这些研究,往往颠覆了过去西方学界对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刻板印象,也同时给了中国和日本学界一种新的视角来检视以往的研究。
在黄宗智的“集权的简约治理——中国以准官员和纠纷解决为主的半正式基层行政”一文中,他以自己积累的大量档案资料为证据,得出清代民事司法体系的一套原则和方法被广泛应用于除司法以外诸多治理领域的结论,以致用“简约治理”和“简约主义”来概括清代半正式的基层行政,一反西方理论主流传统——国家/社会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模式进行阐释。这种由司法推及整个行政领域的研究结果,契合以往对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司法行政化、司法权即为行政权一部分的看法,却又不是宏大叙事而缺乏详细论证的言说方式。当然,这与黄宗智教授进入法律史领域研究之前,已在社会经济史领域着力颇多有关,并显示出了他的研究并不止步于法律史领域,归根结底这是一种以分析司法案例作为进路的历史研究(或者说历史研究借助了美国法学院流行的案例分析法)。
再如“中国法庭调解的过去和现在”一文,黄宗智仍然以清代、民国和当代大量诉讼档案为依据,再次强调指出了与以往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关于法庭调解问题的不同看法,即清代法庭并没有从事滋贺秀三所说的那种“教谕的调停”,诉讼档案所记录的司法实践情况是“理想的纠纷解决模式是民间调解而非法庭调解;而当纠纷最终由法庭解决时,无论是清代的法律还是地方官,其实都承认并认可司法实践中采用的判决手段(即‘断’、‘断案’或‘判’,而非‘调解/调停’)。”“事实上,法庭调解很大程度上是现代—当代中国司法制度的创新,而不是清代的遗产。”并从中抽象出不同于西方法律***与经验主义的“道德实用主义”法律传统。与以往的跨时代法律史比较研究中看到的多是断裂不同,在掌握这些从清代到***时代,从华北到江南的法庭档案的基础之上,黄宗智的跨时代法庭实践的比较研究让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一种历史的延续。这也是在本书收录的大部分文章中都可以见到的显著特点。强调历史的延续性似乎更符合历史研究的应有之意,体现出黄宗智的研究所希望的——“同时涉及古今、附有现实关怀的研究”。
在包括本书收录的文章以及UCLA中国史研究群一系列关于中国法律史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黄宗智教授在本书中的第一篇文章——也可以看作是他多年关于中国法律史研究的阶段总结和未来纲领——“中国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中得出结论:“从实然的角度来考虑,实践是一回事,理论、表达或制度是一回事,但是在实践历史中并存、互动、结合和背离,则又是另一回事;从追求应然的角度来考虑,实践历史以及其所包含的逻辑是一种资源,使人们可能更现实和明智地选择追求某种道德理念的途径。”搞清了这些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便成了苏力所说的法治的本土资源。这位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替我们“寻找中国政治现代化途径的可用资源”的美籍同胞,深信“贯穿历史与现实的研究,乃是中国法律研究今后所应该走的方向。唯有如此,才可能建立既有历史的特殊性也有普适性的,并具有实用意义的中国现代法律。”在其主编的《中国法律:历史与现实》丛书的十年规划中,虽已拟纳入相当数量国外学者研究中国史的成果,但还是将希望寄托在中国学者自身,这也算是对中国法史学界有所担当吧!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5:40:09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本文链接: http://www.w2mh.com/show/58318.html
上一篇
项塔兰《一路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