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段时间迷上了看作家写的读后感,于是借了几书,其中就有毛姆的这本《巨匠与杰作》。我之前读过他的三部长篇和一部短篇小说集,很喜欢他的写作风格。现在看他如何介绍他喜欢的作品,并期待能与他产生阅读品味上的共鸣。
区别于其他作家把重点放在解析文本,毛姆则专注于作者生平,他认为“一个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书,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人”。我笃信这句话,虽然一直以来恍惚之间知道这个道理,但真正看到这样的表述,仍然给人醍醐灌顶之感。毛姆在这本书里列举了他心目的世界十大名著,四部英国作品占了最大的比重,然后是三部法国作品,两部俄国作品加一部美国作品。从这个单子我们可以看出毛姆的文学视野大概仅限于欧洲及美国这一块。我们不能简单地批评他视野狭窄,看不到东方、美洲和非洲的作品。这当然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包括价值观、翻译等。单从作品质量上看,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信服。 通过毛姆生花的妙笔,我们诧异地不得不接受原来写《汤姆·琼斯》的亨利·菲尔丁是个集天使与魔鬼于一身的人,简·奥斯丁竟然缺乏优雅,言谈穿衣不符上流社会标准,还很会拿别人的缺点讽刺取乐;更不用说巴尔扎克“借起钱来简直不顾廉耻,把借款当成馈赠”,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个赌徒,是个无可救药的挥霍之徒;司汤达由于虚荣心一生在爱情上充满坎坷,屡败屡战;福楼拜则患有跟陀氏类似的癫痫症,对不用意见很没耐心,脾气暴躁,性格傲慢。虽然在作上述表述时我是有选择性地专门挑作家的缺点,但即便是这样也已经让我们瞠目结舌。古语有文如其人之说,现在看到原本在我们心目中无比崇高的文学大师在现实生活中竟然都是痞子流氓一样的人物,岂不让人大跌眼镜?毛姆在这里向我们揭示人性的复杂与丰富,作家亦然。
毛姆在开篇《小说的艺术》里就说“一个小说家,没有理由还得是别的什么家。他能当一个小说家就已经足够了”。这句话无异于一记对那些把小说当成宣传工具当成教化手段的人的当头棒喝,孔子说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好本分,因为那才是你能做的。于是他进而提出“小说家的目的并非教育,而是娱乐” “读一本小说,就是要获得乐趣的。倘若它不能提供乐趣,对读者而言就毫无价值” “阅读一部小说并不是要履行什么义务”。毛姆反反复复地强调这些,大概缘于对所谓悬壶济世之流的深恶痛绝。我倒是很赞同他的这些观点,王小波也说,小说首先是要有趣。当我们沉浸于博尔赫斯的语言迷宫里,当我们徜徉在卡尔维诺的想象童话中的时候,我们发自内心地感受到小说带给我们的愉悦,它超脱与功利之上,在人类狗苟蝇营于物质之外,可以拥有内在一片祥和的精神家园。海德格尔所谓诗意地栖居,大概不过如此。另外我想所说的就是,对于小说,我们既没有必要把它看得那么高,也没有必要把它看得那么低。针对前者,可以回头看看早已被淘汰的几十年前组织生产出的所谓文学作品;写作者在写作完成的时候其实已经完成了自己的职能,历史与时间会对作品做出选择。大多数被淘汰,留下少数的所谓经典。排除偶然的因素,它们之所以能留下,自然有其内在可取之处。这些书中的亮点,不是仅仅有趣两个字简单所能概括。比如我读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时,强烈感受到他们思想家的气质。他们在小说中往往借了人物的影子,表述自己对于世界对于人生的思考。在掩卷的同时,仍然陷于书中的思想深深不能自拔,久久思索。这也是一种乐趣,一种较为高级的思考的乐趣。当然这其中免不了无休无止的说教,说不上需要保持警惕,但每一个读者至少需要拥有一双慧眼。毕竟我们看到的,是别人努力想让我们看到的。只要拥有独立思考的脑子,即便什么样如洪水猛兽般的书籍都不怕。这才是一个合格的优秀的读者。
接着毛姆提出小说创作中的两种视角:一个是广为人知的全知视角。他说这样写必须“感其所感,思其所思”,不然很容易流入末流。这里的“其”就是书中的人物,这方面的杰出代表有托尔斯泰。其中还包含全知方法的次种类(即全知集中在某一个人物身上),毛姆认为这是全知视角的一种变形。不过这种写法很难掌控,一不小心就会引人怀疑。他说“读者本来没那么傻,你却拿他当傻瓜看,这是很危险的”。第二种是第一人称(包括书信体小说),毛姆自己推崇第一人称的变体写法,即“作者本人在讲故事,但他并非主人公”,他认为这种写法最好。我们可以从他的代表作《月亮与六便士》与《刀锋》中看出他非常认真地实践了他自己的这种观点。至于到底孰优孰劣,则仍然取决于读者自己判断。不同题材的作品有相对比较适合它的那种讲述方式,但这并非绝对,毕竟我们看到它的时候它已经是这个样子了。
接下来毛姆说优秀小说应该具备的条件,比如具有广泛人性、持久趣味,能够吸引所有普通男女的主题;前后连贯令人信服的情节等。他杂杂拉拉地说了一堆,无非就是那些我们都知道但很难做到的要求。最后老毛不出意外地重点提出趣味十足仍然是优秀小说的一个重要条件,令人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因为自己被大家说是通俗作家说得不耐烦了,才反复强调小说的趣味性。抑或他认为自己的作品做到了这点,才拐着弯子夸自己。
有三句话我觉得有必要不避繁琐地引用,第一句是“一个作者假如能够透过自身的个性来看待笔下的人物,假使他的个性不同凡响,以致让人物给人以原创的错觉,这就已经很幸运了”看到这句话时我想到了司汤达的于连,福楼拜的爱玛,简·奥斯丁的伊丽莎白,还有托尔斯泰的安德烈公爵,这些作品也无一例外地登上了毛姆的精挑细选的榜单。读小说,有时候就是努力寻找深深隐藏在众多人物背后的作者,这也是一种游戏,像拼拼图,像走迷宫,把真正的灵魂从书中揪出来。第二句是“对话既不应杂乱无章,也不应成为作者发表个人见解的场合,它应当有助于刻画讲话人的性格,推进故事发展才行。”其实这很难做到,特别是第二条,往往比较成功的是作者既刻画了人物,也发表了自己的个人见解。就比如《安娜·卡列宁娜》里不断思考的列文,我读的时候真正就是把他当成青年托尔斯泰。对话很难写,小说的对话更是如此。毛姆如此见解,也可以说是无数次练笔后得出的宝贵经验。第三句是“景物描写不管多么具有诗意,多么富有表现力,除非很有必要,否则毫无用处”。初练笔者写景物描写写到动情时常常忍不住会一泻千里横无际涯,这很正常。即便如普宁、屠格涅夫等风景描写大师,我们也不能说每处都是很有必要。这句话不仅限于风景描写,另外如心理描写,环境描写也是一样,刚开始读名著的时候我对于这些东西不堪忍受,认为实在没有必要写那么长那么琐碎那么详细。后来看的多了,把它们当成小说的必不可少的元素来看,就好多了。可以试着用欣赏和学习的眼光来读它们,实在不想读也可以跳过,对于全书也不会有多大影响。有些描写可有可无,然而有些则精妙异常,读者需要保持鉴别能力。总之多读一些总是好的。
不知不觉说了那么多,也仅谈了书中第一篇《小说的艺术》。至于后面十篇介绍世界十大名著的文章和及其精彩的结语(让十位作者穿越时空坐在一起互相交谈),则需要感兴趣的同学自己去阅读。我始终认为,毛姆是位可读性极强的作家,他的书之所以那么畅销,他本人之所以广受读者的爱戴,他的剧本之所以上演屡屡成功,并不是简简单单“通俗”两个字所能概括。这本介绍他心目中十大世界名著的《巨匠与杰作》也是如此,我流畅地读完全书,仍有未能尽兴之感。毛姆的书就有这种魔力,通过他的介绍,或许你也会深深地爱上这些世界名著。
附 毛姆心目中的世界十大名著:
§ 《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 1865年到1869年)
§ 《高老头》 (巴尔扎克 1835年)
§ 《汤姆·琼斯》(亨利·菲尔丁 1749年)
§ 《傲慢与偏见》(简·奥斯汀 1813年)
§ 《红与黑》(斯汤达尔 1830年)
§ 《咆哮山庄》(艾蜜莉·勃朗特 1847年)
§ 《包法利夫人》(福楼拜 1856年)
§ 《大卫·科波菲尔》(查尔斯·狄更斯 1849年至1850年)
§ 《卡拉马佐夫兄弟》(陀思妥耶夫斯基 1880年)
§ 《白鲸记》(赫尔曼·梅尔维尔 1851年)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5:30:16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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