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实在很疑惑,一个不能了解并理解美国价值观念的作者如何能写出一本真正反映这个国家的书?这样的书又能给希望借此书了解美国的读者怎样的感受,亦或是误解?
作者一开篇就高屋建瓴的指出自己的不解:“为什么那些脖子上挂满金饰物,面似高傲,上帝又赐予一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容貌的青年女性,生于斯,长于斯,然而在美国这块自己的土地上,只能争到一个给别人当秘书、收听电话,或者当售货员,替人跑腿等等廉价的‘打工饭碗’”“这些白皮肤蓝眼睛的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几乎从一出生就讲着一口发音纯正的美国英语,他们已经具备了上帝所赋予的种种优点,可是为什么反而生活得这么累,精神压力这么大?”
而作者自己,“一个在1985年夏天闯入美国自费留学的异乡女子,虽然举目无亲,曾给美国人的家庭做过保姆,在中国餐馆端过盘子,却能在短短不到四年的时间,就取得了使那些天使般的美国姑娘羡慕不已的成功:创立了自己的公司,经营上千万美元的进出口贸易。我在曼哈顿中央公园边上拥有自己的寓所,并可以无忧无虑地去欧洲度假。当我在瑞士,在托尔斯泰写了《琉森》的湖畔大饭店里,还打电话给纽约第五大道的总裁们,指挥调度着在我和我的先生麦克度假期间仍源源不断地从太平洋远航而来的集装箱……”
什么是美国?什么是美国梦?是实现自己的梦想,而非要让别人羡慕。不少国人喜欢以收入、社会地位论英雄——比如许多望子成龙的家长,但如果在这个国家摸爬滚打过却以这种观点看待美国,就未免显得可笑了。
曾经读到过一位即使用作者眼光评价也是成功人士的美国人对纽约的描述,当谈到纽约魅力何在时,他说纽约的魅力就在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梦想。这种梦想可能是和作者一样的事业有成、纵横商界,也可能是实现童年梦想,当总统、当科学家、当警察、当护林员。美国的魅力在于你可以从普通人身上看到梦想,看到敬业精神,看到自尊自信,看到社会不同阶层的人之间的平等。就好像酒店的门童不会因为感到自己工作的卑贱,他对待客人永远是礼貌的,这不过是他的工作——不要忘记,人人生而平等;也比如常春藤的毕业生一样可以在演艺界游刃有余,没有人会去感慨“为什么干这一行?而且可能干一辈子”。
提到演艺界,忍不住想说说爱德华·诺顿和马特·达蒙。一个是耶鲁历史系毕业生,一个主动从哈佛退学,都投身到了演艺界,不知道作者对他们的选择会做何评价?可以想见如果按照作者的思路,他们都应该在毕业后进入商界、政界,最后像作者一样在瑞士给第五大道的总裁们谈生意,而不是经常性的被狗仔队跟踪、感情生活受到自己亲友之外许多毫不相干的人的关注。
“胜者必然是强者”,既然作者能够从一文不名的异乡女子,到在纽约中央公园边上拥有自己的寓所,必然有其过人之处。但是,如果你理解不了别人的观念,请不要随便觉得他卑贱。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5:09:06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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