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书背简介:
“一封紧急的求救信让波洛来到了法国,然而他来得太迟了,因为他的委托人已经被人残忍地刺死,面朝下躺在一个高尔夫球场上的一个浅浅的墓穴中。 但为什么死者穿着他儿子的大衣?大衣口袋里热情洋溢的情书是写给谁的?波洛还没有来得及弄清楚这些问题,这时却出现了第二具尸体,谋杀的手法与前一案件完全相同,因此整个案件被彻底打乱了……”
线索在“儿子的大衣”,“情书”和“第二具尸体”。由此看之前就猜到误杀+情杀的情节,不过阿加莎当然不会让你觉得自己很聪明,她依旧深藏不露地让读者在第一时间推测出被害者的真实身份和原想假死的动机,不动声色地引导读者自己整理出线索:【被害者起初策划要让自己“死亡”,却因为行动当晚儿子不知因由拿错大衣而被儿子的旧情人误杀导致假戏真做。】在他们沾沾自喜以为获悉真相时又来个峰回路转——有人洞悉一切,借机杀人,和他儿子与儿子的旧情人都没有关系。哈,依旧是结局大逆转的替身模式。
阿加莎的第三部小说,早期风格还未深及人性分析,轻松幽默加点小夸张,整体的人物安排还有些许不平衡。我们知道,凶手一般不会是突然冒出的“远在某地的可疑分子”,而是书中“最可能同时也最不可能的嫌疑犯”。所以全书中始终未正面出场的“妹妹”(被害者儿子的旧情人)不会被阿加莎冠以凶手罪名草草了事;在黑斯廷斯认定所爱的灰姑娘是凶手后还剩了好多页;被害者的儿子还是典型属于阿加莎故事中“有爱情有希望的年轻人”一类的;被害者的夫人不可能因为要杀了儿子而误杀深爱的丈夫(如果凶手是她那绝对是出心理分析剧啦);敲诈犯不会蠢到填了自己的大金矿……真相当然不能就此昭然若揭。所以嫌疑人自然就落到了到敲诈犯的女儿、和被害者正在热恋中的美丽女孩身上,最初阿加莎就着重描写了她的“神色慌乱”,我们可以按着从前到后的顺序理解为“害怕恋人是凶犯而担心(阿加莎误导我们认为儿子是凶手)”,“目击了恋人的犯案过程非常害怕(继续误导…)”,“想陷害情敌/不希望自己的恋情受到对方父亲的阻碍所以杀了被害者(目标明确)”或者是“害怕恋人背叛由爱生恨就把对方刺死了(误杀)”,结果最后的答案是“她根本就不爱被害者的儿子只是想谋得他将会继承的财产而把想逃避自己母亲敲诈还改了遗嘱的被害者给顺手杀了(还是和他母亲同谋)”……果然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orz
说是皆大欢喜是因为杀人的抵了命,有情人也都终成眷属:被害者本人曾经为了凶手的母亲杀了她丈夫犯下“离奇”命案一桩(后来告破就先逃走了),好不容易逃到国外改名换姓冤家路窄又被当年欺骗他感情的女人以此敲诈,然后他受不了了就和妻子根据当年自己犯的案子为蓝本要策划自己死亡的假象逃到国外(思维定势露马脚…),但是没想到行动当天他儿子告诉他非娶那个敲诈犯的女儿不可,被害者当然不干了,于是大吵了一架打发走儿子去出差后想继续自己的行动,可是儿子的旧情人突然来访说要找他儿子,未免计划赶不上变化他赶紧写了张支票要女孩快点走,然后他绑好了妻子准备好了替身用的尸体(又一桩伪命案…)在自家高尔夫球场挖着坑暗自庆幸即将摆脱厄运远走他乡……这时候,一把他儿子分别特制了三份的裁纸刀刺穿了他的心脏(其中送给他妻子的那把他想用来刺替身的尸体的,另外他儿子还把其余两把分别送了旧情人和现在的凶手恋人…)。哦!被人顺水推舟地假戏真做了……要怪全怪他儿子。最后真相揭露,被害者儿子和旧情人重归于好,黑斯廷斯也找到了自己的灰姑娘~(这两位姑娘还是长相酷似的姐妹,所以书中有阿加莎故意误导我们认为凶手是灰姑娘的桥段——黑斯廷斯以为她是旧情人,这也导致了角色分配不平衡弱化了真正的旧情人的形象也就弱化了疑似凶犯于是更加肯定此事和她们无关……)
哎呀,多么地阿加莎啊~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4:55:03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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