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生的迷茫,於是來一次冒險。由現實促成的成長,於是放膽地去愛一囘。因爲一段不平凡的經歷,造就了一個傳奇。
大多數的人都只看到了馬戲團光彩奪目的一面,卻從來就很少會了解到這些光彩背後的辛酸與虛幻。我個人是一直都不愛看馬戲團表演的,覺得動物跳火圈,空中飛人,吉普賽人什麽的,我看著就一點都不覺得開心。很自然地就會想到,背後練習和訓練的種種殘酷之事。想到了班主們的犀利與殘暴,藝人們的慘痛經歷與無奈,工人們的悲慘生活,還有動物們的無辜。我實在不明白,爲什麽還會有人買票去看這些看似快樂,卻包含痛苦的節目。活活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本書簡介説道“馬戲團,一個對生與死都以其獨特的方式呈現的地方。” 當中很多的事例,在閲讀時,其實大概我就可以猜得到。“見紅燈”就是要丟人下火車。我很可以理解。作爲班主或者說經理而言,沒有任何用處的人,他們是不會就這麽養著的,尤其是那些干體力活的工人們。他們的勞力就是他們所擁有的一切。而且就火車卡而言,本來就沒有足夠的床鋪,所以“見紅燈”是覺得可能發生的。雖然是殘忍的,也是無奈的。畢竟,班主們都是要賺錢的。動物也一樣,死了動物,不管它們生前有多少精彩的演出,有多大的貢獻,在沒有食物的情況下,它們的屍體就成了別的動物的食物。這個事情,我覺得也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畢竟是在那個年代和那樣的經濟狀況之下。
至於“馬戲演出揭露了人至愚的一面,也展現人類至美的一面。”的確也是如此。奧古斯特是典型的人物,一個陰晴不定的人,他可以是最有魅力,最帥氣,最開朗的人,同樣也可以是最殘暴,最氣急敗壞,最兇惡的人。簡直就是雙重人格。或許並非出於他的本性,而是早年的生活與經歷使他變得如此神經兮兮。這正好説明了那個時期的美國人都活在怎麽樣的生存與生活的壓力之下,還真誰沒有點神經兮兮。而艾藍大叔,某种程度上他就是個下三流的流氓痞子,沒有多少的斤兩,有的也就是那麽點膽量與殘酷的性格。
但與此同時我們也看到了工人們之間的友誼,那種互相照應,互相關照。他們可能最底層的人,可能是最沒有學歷的人,也可能是最粗魯的一群。可是他們待人的真心與真情是無法被掩埋的。老駱世第一個關照男主角的人,在他最落魄,最失魂的時候,是老駱救了他。並沒有問其出身,便義無反顧地幫他找差事。而華特,也是一樣。開始對男主角以仇視的態度,到後來男主角治好了他的狗之後,便忠心于男主角,成爲好朋友。他們之間發生的事情,那種互相照應,我覺得是無法說的。那種真心,換作今天或許沒有多少人能做得到,而且到最後還爲此附上生命。
本書敍述故事的節奏很緊湊,完全沒有拖泥帶水的感覺。儘管故事所敍述的是男主角在馬戲團裏呆過的三個月裏所發生的一切。但你會發現,三個月裏實在是發生了太多的事情了,有點“應接不暇”的感覺。當中有好些細節的部分都描寫得不錯,當然了,也因爲譯者譯得很不錯才會這樣。
P.S:在整本書當中,有小段是我覺得最搞笑的,那就是第9頁(内地中文版)的最後段。大概是這麽寫的:“看護把握安置在晚餐前面。淋在肉卷上的肉汁已經凝成一層膜。我拿叉子戳戳看,那膜抖了抖,揶揄我。噁心。” 每次看這句話,都忍不住要“哈哈”的大笑,那個情景,還有那種文字的表達,實在是太妙了。哈哈哈哈哈哈~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4:41:10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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