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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伯利庄园《咱高攀不起什么名著续篇当个有情有义的同人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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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4: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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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说是不是因为一边倒的评价给人印象太深,总之,人多数时候一旦发现有个东西自己不是不感兴趣(大概原本也就知道的程度而要说兴趣却是不大或者无所谓的)可没想到突然发现对那个东西其他人的评价几乎都是负面的时候,反而就觉得有兴趣了——到底是糟糕到什么地步才能遭人如此厌弃?!不过这种心情会导致的结果并非只有一个,我一向觉得愈是看到一面倒的糟糕评论,除了会以为自己当初没看好那么一个东西非常正确从此更不必再跟其有什么瓜葛之外,换个角度想想,其实不正是激发自己倒是要去看一看的好奇么?!不然我怎么理所应当去加入声讨大军啊就算是要骂人也得知道人家该骂哪里才能骂得在理不是!(如果我真的需要加入的话!)

所以负面倒评论看到两个小时后我就去书店把Mr.Darcy Takes a Wife的这个国内初译本给大大方方地买回来看了!

当然能使得起到如此迅雷不及掩耳般的效果的原因还得亏了现在不少网购页面上贴了这部小说第一部的第一个章节(有些贴到第二章节的不过像新华书店的在线网上也就只贴到第一张章节左右)所以我自然也有算看了个开头——于是我想仅这区区两三千字基本就足够把大批Janeites雷翻吓跑了……谁叫这开头看上去直接往艳俗上定位也许都嫌高抬了啊!

不过不知道算不算是我从来没在自己身边成功推广过Austen的作品(哪怕自己爱之深切)的潜意识——连往最好的朋友手里塞Pride and Prejudice最后还给我的感想却是不就一两百年前的言情小说么——默默地我会觉得,能怀着所谓(或者说Janeites自己所认为的那种)纯净的如同用两百年前的心情去爱Austen去爱她的作品去尤其去爱Pride and Prejudice的人,恐怕真是少之又少了,哪怕至今为止Austen的人气真的高居不下,哪怕Pride and Prejudice又是多少读者心中的珍爱!且事实就是你无可否认,别说当年19世纪就是现在也不乏不屑Austen的人,而至于拿原作幻想衍生至意淫(姑且我以为写明这个正式的文学概念比用YY这种写法看起来格调高很多)已经是泛滥成灾也到见惯不怪的时候了。

说实话之前看到一个说法我是认同的,有人以为一个真正的Janeite竟然热衷于费神把Austen作品经他人之手写的续篇当一回事简直难以想象!

我是这两天才看到这个说法的,不过我自己倒确实是在看到这个说法之前就已经是这个说法的实际支持者了——至少我自己就是这样——对续篇(其实也是对所有名著的续篇)没有多少兴趣,除非是出自原作者本人之手,比如大仲马在《三个火枪手》之后续了《二十年后》后来又续了《布拉热洛纳子爵》最后成了火枪手三部曲的那种状况。

即使作为一个读者对续篇没有兴趣,可没人说这个世界也对续篇没兴趣(至少出版商肯定对续篇尤其名著续篇很有兴趣),名著续篇会如此铺天盖地不管怎么说有一个原因是肯定的——毕竟有名著牵头,连广告费都省了!

于是乎在一天之内用最快的速度看完Mr.Darcy Takes a Wife之后我的第一感想还不是如何称赞这部小说本身在构思方面极其引人入胜的地方(翻译也很流畅…除了一些我不敢断定是翻译还是原作本身就有的文字叙述性错误之外几乎会边读边让我想起我最喜欢的上译王先生的P&P译本风格),其实真正的第一个问题是这样: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对于这部国内打着“上百本续作中精心甄选”“唯一公认媲美原著之作”旗号出版的续篇译本会招来如此多的冷嘲热讽以及鄙夷不屑,谁叫他们的旗号就是打得如此“名不副实”呢!害得一个个作为Janeite的P&P忠实读者都觉得自己完全上当受骗蒙受羞辱——有了这种感觉,谁还敢指望人家能说一句好话给你听?!

——所以对第一问题我的想法是这样:哎哟!真是糟糕!实在对不起!你们太看得起这部作品了!大妈(我现在非常喜欢作者琳达·伯多尔夫人喜欢得就想叫她大妈!)她哪里是在写两百年前Austen的P&P续集,大妈她说得那么明白,她是因为看了电视剧(大妈是1999年才出了所谓的续作小说的可见要推测大妈必定是看了BBC95版后才捣腾出这么个东西来的难道还有值得怀疑的地方么?!)才产生了浓厚兴趣的,这不摆明就是说,大妈我在写同人啊!而且就是BBC95版的同人啊!虽然故事的开始就是原作的结束是人都可以把这个时间概念的用运定义为一部续作的标志,但事实就是一般文学概念上你可以给这部小说加个续篇的花名,可惜,这东西就是一部实打实的同人!还同人得逆袭了文学界的名著体制硬是拿了个被盛赞推荐的名著续篇头衔回来!

我不是故意想混淆名著续篇和同人小说的含义,不过要说这话里有话,我可以再说两句表明我的态度,基本上只要是多多少少混过三界(二次元/三次元/二点五次元)同人圈子的人,如果这样的人在文学领域内也是个虔诚的读者的话(比如我就是这样)那么他应该很容易就能体会出来,所谓的同人,跟名著续篇的概念差在哪里了;而如果一部作品被我这样的人定位为同人之后,哪怕真有什么名著续篇的头衔对我来说也毫无价值,除了告诉我这东西是写了个某名著的后续之外根本起不了任何其他的指点作用更谈不上以所谓续篇的名义来高看一部同人小说了,同人就是同人,用同人的眼光去看一部同人,至少是没有偏见的,至于我有没有身为名著原作忠实读者的傲慢,那就得看这同人实际写得如何了,讨我欢欣我自然多认同两分,若是如雷霹顶,还有啥可说的?!

倒是说我本人对名著续篇和同人小说的认定概念可以打这么个比方,如果能给Austen的原著标上100分作为评分标准,那若是真有一天能出现一部他人之笔下续篇能达到所有所谓符合原作的各种感觉的总和的话,这样一部续篇我能给80分,而再往以下当然不是及格不及格的问题,而是不达到80分根本不在我能接受的续篇概念上,至于已经被我定义为同人小说的存在,能得60分就是极至了!或者说50分以上都可以算同人界经典必读了!

——没错,我这基本就是想说我给大妈的这部Mr.Darcy Takes a Wife的分至少是55分以上!所以我能看得如此高兴也是很自然的了,因为作为同人的定位角度来讲,我实在觉得大妈这部同人小说的写作水准之高已经不是被纯情的Janeites骂两句就能否认得了的事实了!

当然这部作品可以被骂,反正就是个同人,不招骂很难,基本上对一部同人作品的认可与否如果能对半分已经算是极其成功的同人了,人人都喜欢的同人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真有那种存在,那只能是出自原作者自己之手,甚至于即使出自原作者自己之手也不一定能招人喜欢。如果说写系列作品读者还不太能干预到作者本人的意愿的话,写续作就很难了,尤其那种时隔很久的,读者心里自己的想法都成形了突然有一天原作者出来说我给你们个新的结局,你说读者能轻轻松松就觉得接受么?!如果完全不能接受的话哪怕是对着原作者恐怕也只会是骂声一片吧!

既然能在美国能上百万册的销售可见大妈的风格何其他们本土,都已经本土了,我以为纠缠大妈怎敢如此败坏(?)Austen原作的古典英伦风格概念即使不说是废话也已经无所谓了,正如我之前说的,不可能这个世界的人爱Austen都能用两百年前的心态去爱,更不可能的是,这两百年的变迁何其惊世骇俗,要两百年后的人有那份儿两百年前的人的心情,体会一下也许可以,表达的话就太强人所难了,就算硬是学习的那种风格感觉,也不好说就不会是个东施效颦的后果,所以我宁愿看点儿能代表其作者本人风格的,或者说人家所处的那个环境那个地域风格的,至少有点儿行文构思上的真实感吧。

尤其作为同人来说,我以为这反而是加分点!

具体剧情我懒得透了,毕竟好像也没多少人会觉得一种被认为是烂俗笔调写出来的东西还有什么值得追究到底写了什么的价值,不过我十分乐意提醒一下大妈这部小说是BBC95版同人的最直观的证据,就是作为读者我实在是以为大妈除了在涉及人物外貌描写的时候会直接拿95版的演员来写而似乎基本没有参照Austen原作里的描述之外,根本就是不厌其烦地在表达她对Colin Darcy的爱,你看她在这作为一种后续存在的同人里到底延伸写了多少仅仅存在于BBC95版里那些关于Colin Darcy的细节甚至加倍放大那些细节就完全可以体会大妈她辛苦写了那么厚一本小说的同人苦心了,至于她笔下Darcy给人的印象,我保证除了Colin Darcy之外还有Colin的其他片子的角色感尤其像早年Valmont之类的……好吧,最坏的感觉其实莫过于大妈说她为爱私奔(……)我想她基本就是苏了才能写出以Mr.Darcy Takes a Wife这种句子为标题的同人小说来的,看看这标题本身就给人一个何等苏的印象!好在小说看下来她的Elizabeth没让我觉得接受不能,尤其是我非常愿意为大妈说的一句好话便是,在除开能把人雷翻吓跑的直白部分之后,我以为大妈在把握Elizabeth和Darcy的相处方式,对话感觉上非常到位,嗯,以同人的眼光来看,相当的符合BBC95版出来的感觉,所以作为一部被我定义成同人的小说,大妈这一点是做得太出彩了!

倒是我原本说第一感到想称赞一下大妈的故事构思问题,当然还是那句话,这个问题对铁定不会去看这部同人小说或者说看了也觉得无聊透顶的人来说也不是什么有意义的事情,毕竟写作手法这种东西不太能拯救一个故事留给人的整体印象,如果整体印象都不好了,一个行文结构又算得了什么呢?但是作为已经看过这部同人小说的我来说,我实在很愿意把最大的好感放在大妈的写作手法上,插叙和倒叙的轮换运用,同一个场景的多视角重复,同一个时间段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的分线索描述,再加上语言的(尤其是只瞅了第一章节就翻身走人的朋友不可能想象的)风趣,仅仅只说阅读的快意来说,大妈已经足够叫人满足了!

至于如果有人来问我你看那么高兴还不是因为这小说挂着P&P续篇的名号,不然换个名字换个身份你会还要看么?!我倒是可以很负责任地说明白一件事情:别的不说,以我对Austen的爱,在这世上我是不会认同任何所谓的她作品的续篇的,我会去看Austen作品的某一部续作,也仅只会因为有机缘巧合(比如手头恰好有这样的书类似当年上译的《专横》《三小姐》就是这么看过来的)或者我已经认定是那就是部可以看看甚至值得一看的Austen作品的现代同人了(比如03年那部大标题也叫P&P的电影和现在大妈这本小说),所谓早就在心里比照Austen的原作把那些存在已经降格了不知道多少个层次了——这种时候我自己若真是看了那些作品却再要拿什么Austen原作的观念去挑三拣四,实在太没风度了,既然比不了,还要拿去比,何必如此作孽呢?!Austen原作高不可攀,下面的人玩玩就成了取乐一下也未尝不可,可作甚偏要拿到原作面前去丢人现眼?还是好好在下面的圈子里玩比较舒心,至少不用装架子,也不用被人误解。

最后一句,大妈这部同人小说两极分化的评论极其明显(去Amazon.com看了商品评论也差不多如此)可见我说对同人作品的好感与否如果基本都对半分了的话人家也就算是成功了完全没错!有人爱有人骂可没看过怎么爱更不消说骂了!反正管你是爱是骂总之书你看了人家钱也赚了,各自安生还不是就这么过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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