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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地重游《伊夫林·沃其实是一酒鬼》

  • 小小评论家小小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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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4: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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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夫林·沃其实是一酒鬼。1956年,他给女儿办了场晚宴,亲自书写请柬,列举了一堆菜谱之后,最后一句为:“陈年香槟供应,但唯我一人独享。”1920年代他在牛津上学时,择友标准正是“有能力不被酒精俘虏”,30年后可倒好,他一人独坐,贪婪地攥紧酒杯,洋洋自得地晃动杯中尤物,像公牛一般蛮横地认为在场没有哪怕半个人值得分享这杯中的一滴。

读他的小说《旧地重游》,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被这位沃先生勾起了酒瘾。他们喝亚历山大鸡尾酒,雪利酒,当然还有勃艮地的葡萄酒,就着一点儿巴斯·奥利弗牌饼干。故事里那两个相亲相爱的小伙子,在宁静的夜晚呆在“彩绘客厅”里,先把酒杯放在蜡烛火焰上温一下,再酒杯斟上三分之一的酒,接着把酒旋转起来,小心地捧在手里,举到灯亮前照一照,嗅一嗅,呷一小口,再喝一大口,让酒像在柜台上滚动的一个硬币那样在舌头上滚动,然后他们就开始品评了:“酒稍微有一点羞涩,像一头大眼睛的羚羊。”“像一个矮妖精。”“有花纹的妖精出现在织锦般的草地上。”“就像寂静水边的一枝长笛。”“……这是增长智慧的陈酒。”“是山洞里一位先知。”“……这是戴在雪白脖颈上的一串珍珠项链。”“像一只天鹅。”“像最后一匹独角兽。”这是让当今任何一个酒评人都望尘莫及的评语。

作为一个“拜物英国迷”,这小说里的知识分子情怀、可无可有的神学、令人生疑的感情线等等,都抵不过英式庄园作派的生活魅力。我能飞快地把那些生活细节挑出来,除了酒,还有油浸鳀鱼烤面包片,富勒氏胡桃蛋糕,那个时代的茫然目光、张嘴凝视的神情和颧骨高处涂的两团可笑的胭脂,伦敦社交季节,花呢上衣和法兰绒裤……里面的人即使不够英俊漂亮,也要时髦优美,还得带点儿因为生活太富足而沾染的忧伤颓废气,要是哪个姑娘因为艰苦的生活变得粗糙、生气勃勃而又注重实际,那真是最让人痛心的事。伊夫林·沃曾经好象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说,小说写在1943年12月,时逢战争,他因跳降落伞负了轻伤,索性休假写作,“那是一个战时匮乏和灾难迫睫的凄凉时代,是黄豆和基本英语的时代,因此这部书里就充满了对酒食的贪馋,对往日繁华的向往。”

小说改编的电影上映了,符合新晋翻拍英式庄园戏的一贯套路:华服美景,好大一部分投资用在了置装和布景上,有还原一些琐碎细节的野心,启用长相俊美的男女主角,仿佛英式没落贵族版“欲望都市”和“女魔头”,到头来故事被淹没了,年末评选时往往有最佳服装奖的面相。看着这种英式庄园戏,我一点也不会患上怀旧病,反倒体会出一种紧跟时代的“时尚感”,即使没出现任何一个时髦款式,没有一个品牌名称,其间趣味也完全可以当成所有时尚杂志的办刊宗旨——倡导富足生活,鄙夷粗制滥造,讲究煞有介事。

有人说,观众还是要带着颤抖去接近这个电影,因为26年前有一部难以超越的11集电视短剧,它由英国Granada电视公司出品,当年共花费 1100万英镑,每一集合100万英镑,主要在约克北部的霍华德城堡拍摄,并及时引进中国,混杂着新鲜的异域风情刻进许多人的记忆。原谅我年纪太小没有看过,在土豆上翻出来,开头就在念小说原作:“这会儿,我在 39岁这个年龄就开始老起来。每天晚上我感到浑身僵硬、疲倦,不愿走出营地;我养成了独占某把椅子和某种报纸的习惯;我经常在晚饭前喝三杯杜松子酒,不多也不少,听完了晚上九点钟的新闻马上上床。我总是在起床号前一小时醒来,烦躁不安。”这是个极度忠实原作的“改编”,基本上在念小说,整整念了13个小时,速度其实还蛮快的。电视剧颇具岁月感,城堡颤栗的阴影,严苛的无处不在的仆人,欢乐与忧愁只有薄纱之隔,流淌在塞巴蒂安脸上漫不经心的忧伤……当年花了大钱布下的美景,今天看来也过时了,却又因为缺了当下时髦英国庄园戏的华丽头纱,露出它本来的质地:就像查尔斯对塞巴斯蒂安,对布莱兹赫德庄园的向往,那种对英国式的迷恋,可不只是因为几身衣服、几瓶酒吧。

崇英情结是分等级的:先是英范儿(Englishness),再往上是崇英者(Anglophilia),最高级的就是英国迷了(Anglomania)。《伏尔泰的椰子》写的就是英国迷,他们段位之所以高,是因为迷恋英国式浮华中的某种诗意,某种宏大,某种对骄傲的延续、对传统的信念,迷恋浪漫主义。《旧地重游》和伊夫林·沃正是重现了这种浪漫主义。单不要说配角、家谱学家桑格拉斯先生了,他是一位正统王朝的拥护者,爱戴被剥夺了王位的皇族,喜欢名门望族的被遗忘了的丑闻,声称爱好过去,“他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旅游者,稳健而又傲慢,一切的异域风光都展现在他眼前,供他欣赏”,这是一位浪漫主义尚古遗风的忠诚继承者。那位迷茫的贵族青年塞巴斯蒂安,他酗酒作乐,总拿着一只玩具熊,身上凝聚了典型浪漫主义者的特质:“对知识和科学进步没有兴趣,对政治权力没有兴趣,对幸福没有兴趣,对为了找到个人的社会位置而去适应社会没有兴趣……他们相信少数比多数更神圣,失败比成功更高贵”(以塞亚·伯林)。伊夫林·沃还借塞巴斯蒂安在那儿回忆青春,可青春不正是因为短暂而成为一出迷人的悲剧,就像他自己的感慨:“青春的柔情啊——它是何等的非凡,何等的完美!又何其迅速,不可挽回地失去了它!青春的柔情呢——那种精力充沛的懒散,那种孤芳自赏的情怀——这些只属于青春,并且与青春一起消逝。也许,在悬狱的殿堂里,为了补偿英雄们失去的至福幻象,他们正享受着青春柔情……”这位沃先生爱喝点酒,大概也因为酒“丰富了青春的历程,又放慢了青春的速度。”

我在英国时,正赶上这股风潮在酝酿,说实话,我既没见到半个贵族青年,我压根没有亲身体会到其中的浪漫。我见到最多的是足球流氓和难以自制的酒徒,当然还有人与人之间恍若隔世的冷漠,即使就住在同一条街上,同时看得到几英里外乡间的地平线,甚至彼此很有好感,为分开感到惆怅,知道只消拿起电话,就可以在枕边跟对方通话,说上几句,借以享受一下见面的亲密,但是,由于受到我们各自星球的向心力以及包围着的冷寂的星际空间,我们不能这样做。可经年累月又能听到、看到这个民族的宏大历史与浪漫情怀的宣言,就连冷漠也是一种洋洋自得的特质,它们在我所处的地理位置之外,又形成了一个英国。跟是不是踏上那里的土壤,喝过那里的水没有关系,即使我就像《旧地重游》里的安东尼,“原来是从一群人中给任意挑选出来的,现在又心情沉重地回到了原来的那群人中间,个性也越来越无法辨认,”我还是能够找到一群怀有同样情感的人,听到那个地名,起先是一片空虚,紧接着受了伤害的感官恢复了知觉,耳边逐渐充满了许多甜美的、纯真的、久已忘却的声音,魂牵梦绕的岁月的影子就开始联翩飞舞了。那个地名所代表的不是个地方,而是种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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