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了一句话“dont bite off more than you can chew.”但是现在我的的确确是这个状态。终于看完了。
AITCHISON的这本书,从目录上来看,分类非常细,从服饰到汽车到食品到日用品,等等,其间的代理有我知道的4A公司,也有我不知道的。
看完半本,感受如下,找准受众目标,是第几阶段的宣传期非常重要。
突出产品特性,无非四种:品牌,功效,情感诉求,创意幽默。再细想,前者是抽象意义,中者是实际意义,而后两者则是手段。较多运用的是后两者与前者或中者结合。在中国一般是情感生活类广告较为被接受,好的也有,如平安保险的“灯”篇,但大多数广告都是这样的“主旋律”未免广告只是为实效而实效,缺乏一定意义上的美感和艺术性。这是甲方老板的弊端,很多老板过多理性思维却并不认同较为跳跃的创意,而广告人本身就是敏感和艺术天赋的合体人员,这种甲方乙方的矛盾造成了广告人的悲哀,广告本身可以发挥出的艺术性在娘胎里死去。而国外,像大宇的“牧羊犬凯恩”和星展银行的UP基金“狗”,就都是将有一定影响力企业的新产品与符号建立联系,应对以后,便可以用符号来采用我刚说的后两者手段来随心所欲扩大广告影响力,此举在中国也应该加以采用,大众效果应该是不错,但可能又死于甲方中。
创意中还可采取逆向思维进行训练,如泰国BBDO为黑泰威士忌做的“喝酒不开车”篇,我宁愿抬车走,也要喝酒。不过泰国一向是以幽默取胜。还有盛世长城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做的“别人的孩子”篇,也是换位考虑的手法突出情感攻势。
新加坡电通为瑞士三角巧克力做的“谁偷吃了我的蓝色三角巧克力”的创意很好玩,很赞,低成本取得大收入,乃一场“官渡之战”的胜利(先乱比喻下,以少胜多嘛);还有BBH公司做的李威斯的街头“人体工学牛仔裤”的创意尤其赞,实际上,流行运动类服装贴近大众让大众来参与广告的效果是非常好的,而雅典化的品牌可以采取一些限量销售,收集促销(如leo burnnett为麦当劳做的收集SNOOPY广告)就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国外港澳广告还是与大陆不一样,国外用动物做符号来做广告似乎并不意味着国内可以这样做,可能动物被前者视为是平等的,但后者由于儒家文化官本位思想的多年熏陶,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的阶级层次是不一样的,因此在广告中采用动物的做法并不能起到已属于中国国内大多数老板级人物的等位效应引起共鸣。胎死腹中就这样具体地出现了。
还看到台北ideology公司做的Nissan风度车广告,采用的策略是“与劳斯莱斯摔跤”对比其行驶时的噪音的高低度。但是我在想,以前学过的广告法规中,不是有提到过,广告中禁止出现同类产品的对比,如有则是违法行为,那这广告怎么可以通过法规的审核呢?
另,国内何洁参与的那个雪碧广告沙漠篇在我印象中实在是经典,不知道是哪个公司做的。好有创意,我现在都记得。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4:14:59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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