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韵诗到无韵诗,从素朴的诗到感伤的诗,从格律诗、自由诗到散文诗,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是风格还是修辞,是题材还是意旨,人们都可以遇到大相迥异的诗,到底什么是诗什么不是诗?这个永恒的“诗之迷”,是每一个爱诗的人尽力寻求的终极真理,也是每一个讲述诗学的人所面对的第一个难题。
一九六七年,博尔赫斯受诺顿基金会委托到哈佛大学讲授六节诗学理论,这些讲话录音在几十年后才被辑录成册译成中文。时间虽然过去了这么多年,但是博尔赫斯对诗的诠释却仍然没有过时,也不会过时,因为他在这次讲座里谈论的是诗学中一些永恒的主题,所有爱诗的人都将从此书中得到启迪。
博尔赫斯这次诺顿讲座中的第一讲即以“诗之迷”为标题,博尔赫斯在这一讲里非常谦逊,他虽然在总结的时候谨慎的给诗下一个定义,又自嘲地加之弃置,但其实在那之前他已用了一个巧妙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那就是不要直接讨论什么是诗,而是探究诗人创作诗这种行为和什么是诗人的生活。只要把诗看作一种行为,并试着去探求什么才是诗意的生活,从对诗意生活的追求得到这世界或人生的感悟,然后再把这种感悟用所掌握的语言技巧表现出来,那么创造出来的就都是诗——这也是博尔赫斯的小说和散文都像诗的原因。什么是诗意的生活呢?博尔赫斯认为,在诗意的生活中,人们能够把整个生命看作诗篇,人们可以与他所爱的人通过圣灵相遇而交谈,人们可以通过创作而把美永恒的留驻心间。
在解决了诗之迷以后,博尔赫斯开始驾轻就熟的谈论诗的创作技艺了。他第二讲的标题是“隐喻”。“隐喻”对博尔赫斯来说之所以那么重要,让他在多篇文章里说了又说。皆因为博尔赫斯把自己的创作看成是把各种形而上学在文学上予以实现,他既探究各种神秘哲学中的形而上学,也喜欢在人们常用的隐喻中看到一种形而上的思索,他坚信只要把隐喻稍微提升一下即可构造出一种形而上学系统。他作品之所以能把魔幻和现实紧密的融为一体,皆因于他对这些形而上学系统的深刻思索和把握,他在这一讲里讲了人们常用的几种隐喻,并指出诗可以用相同的隐喻给予世界以不同的诗意气质。
隐喻是这样一种比喻,一般来讲,它不直接把被比喻的和用来比喻说出来,如果只把用来比喻的说出来,那也不是真正的隐喻,这还只是暗喻。真正的隐喻是那些隐藏在文本之后的比喻。比如人们说时间像河流这个比喻,当你用的时候,并不说这句话,而是说你现在生活是处于顺境之中,那么这里面就有一个已经把时间比作河流的隐喻在里面了,这样的隐喻很多,但常用的也就那么几种模式,这几种模式都是人们通常用了仍然不知道自己已经在用,就好像是一种文本中存在的无意识。比如:时间像河流,女人像花,星星像人的眼睛等等。这个才是博尔赫斯所研究的隐喻。
博尔赫斯其后的三讲里谈论了他对史诗的偏好,对诗的翻译的看法和诗史中出现的一些的思潮。视点精辟老炼,思想宽广深刻,既对自己的文学经验作了一个归结,又给了听者的文学追求开辟了新的天地。
博尔赫斯斯的最后一讲是“诗人的信条”,在这一讲里博尔赫斯既用诗人的信条把他自己与其它的诗人区别开来。同时又间接点明用诗人的信条来给诗人分类会更加可靠。博尔赫斯一九六零年时双眼已接近全盲,他把自己和荷马、弥尔顿当成一类诗人。因而他的信条就是“忠于自己的记忆,细心聆听其启示”(这也许是其之所以热爱史诗的原因,历史就是记忆)。另外,由于在博尔赫斯的记忆中最丰富厚实的是他曾用心阅读的和创作过的书,所以他说,他的记忆不但有作为一个作者的,也有作为一个读者的,也就是说,他的诗也就可以这样分为两类和存在这两种意境或这两种题材并有奇妙的结合。
最后,博尔赫斯以他的一首《斯宾诺莎》作为本次讲座的结尾,这是他的一首非常特殊的诗,在这首诗里,博尔赫斯既作为《斯宾诺莎》的作者又作为斯宾诺莎的读者与斯宾诺莎同在,一切完美的合二为一,并因而具有永恒的喻意。同时也把“永恒”和“不朽”分开了的两个博尔赫斯的合二为一或一分为二。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4:07:07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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