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州回来,收到了一本书。
拆开信封,是清如池水的封面、莲花色的书插。
扉页上写着:“肥虎同学惠存。洛塘。己丑年四月”。字迹宛转流畅,从页首很舒服地曲折落下,一路直抵页尾,铭着一枚闲章“何时得鱼何处醉”。思拊少顷,知道自己决计写不得这么好的字,心里暗叹一声。
初识洛塘,把她误认成复旦的一位故交,后来方知是北大中文的,还好没有闹出什么笑话。心里默祷:“妖怪啊,我把别人当成你啦。幸勿见怪。一定不可以见怪。”
展开了先看序言和引子,这是我的习惯。她序言写得很克制,然而从引子一开始,便直截了当去精巧犹如搭积木般玩弄那些文字。只是这不是重点,唯一打动我的,是那些早已消磨在沉沉夜里的少年意气,此刻因为她的故事重新泛起。新鲜滚烫,一如昨日。
一时,不能自已。
发了短信过去:“谢谢你给我一个70末的故事。我喜欢你的序和引子。还有你写的我的名字。”
闲闲地翻着书页,哗啦啦地让它们争先恐后跑过去,却不曾看。我害怕那是一个迷宫,一旦走进去了,会回不来,忘记了身之今在。
过了一两分钟,手机一亮,“嗯,好心情:)”
从那之后的三日里,我只看了42页。
整日里大部分的时间,是在整理两周来搜寻的资料目录,还有拍摄的资料照片。不过每去卫生间,就会拿上书看几页。于是看到我们共同喜欢的电影,都看过的书,在女生楼下站岗,在自习室占座位。看着她诚实而偏心地写着那些荡着暧昧气息的信件,看着那个傻乎乎的男生笨拙的可爱,令人会心微笑。
直到今日,看到雷给颜寄出磁带的那页,我愣住了。
汹涌狂怒的记忆之流猛地冲出来,我快要站立不住。
大一的时候,也曾寄出一盒自己录的磁带到吉林,给高中时暗恋的女生。她曾精心地给我包过书,而信件写在书皮的内页。那细密的蓝色字迹,微微凹陷。后来,我们很快的,都有了自己的恋人。再后来,我们走了完全不一样的路。
我合上书,努力驱逐记忆。
突然有些犹豫,也有些害怕。
我是用在家的最后一天时间来看完它,还是在明夜的火车上来继续?
我是应该把它放在家里,还是带去上海?
十数年前,一个瘦弱木讷的男生走在一所内陆的普通大学中。数年后,洛塘以文科状元的身份走进了北大。然而那些少年情怀虽然隔着时空的距离,却如此相近,一样动人。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3:53:22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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