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分八章阐释了影响1921年的美国普通法的几个因素。与其说这是一部普通法发展历程的再现,不如说是罗斯科庞德法律社会控制论的发展、论证过程。
从中世纪法集权中挣脱出来的普通法,必然带着个人主义抗争的历史痕迹。而不同于英国对传统的改良和坚持,美国的普通法由于清教徒的影响,打下了更深刻的维护个人权益的烙印。由于清教徒和拓荒者们为北美新大陆带来了英国乡村的法律传统,在贫瘠而荒凉的北美东海岸上,他们必然更重视自身权益的维护,而缺少一种健全的社会系统的支撑。
随着美利坚的建立和发展,这种“乡村法律”必然要带到城市里来,在城市的庞大工业机器中,人们发现,所谓个人的权益,总是或多或少却必然地与他人的联系在一起,社会运行系统的完善与保障,或是说公共权益,变得愈发地重要了。每个公民拿出一点点的权益构建起公共权利,实际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个人的权益。
在这样一个从个人到公共的发展过程中,罗斯科庞德提到了19世纪法法哲学的影响,但我认为阐释还不够充分,特别对于功利主义。对个人主义的侧重向侧重公共权益的发展,应该还有边沁所认为的功利主义的过程。人的本能,是追求自身的最大发展和利益的最大化,每个人利益都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则能实现社会的共同发展,而在个人发展的同时,却不能损害他人发展的基本需求。从一定程度上说,我们的法律正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无论普通法,还是大陆法,还是我们自己所谓的社会主义法。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3:50:47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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