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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我眼中的网络广告》

  • 小小评论家小小评论家
  • 书评
  • 2023-03-26 13: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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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我们面对网络广告,并对其进行空洞的分析,然后铺排出一系列的观点,实质上是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的。唯有的解决方法是实践它,从实际中取得一些看似理所当然的经验。网络广告就其定义而言,基本上可以扩充为在网络上做的广告,它是一种利用网站上的广告横幅、文本链接、多媒体的方法,在互联网刊登或发布广告,通过网络传递到互联网用户的一种高科技广告运作方式。

事实上广告作为媒体传播的一种推波助澜的工具,其形式的多样化该是理所当然的社会进步表现。从最初的报纸电视,发展到现如今的网络广告。其本质都是商家获取利润最大化的手段。任何形式广告的发布均是利用其影响从而引起消费者对商品的好感,并发展到最终实际购买的目的。事实上,资本主义的崛起已经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那就是人们可以利用自身的努力并付之于行动可以实现任何的目的。网络广告作为用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物,近年来在我国颇有种气势汹汹压得人喘不过气的架势,这样的架势是有其根源的。民众在商品选择上可以说是相对保守的群体,但又似乎不甘于现状,他们需要一种可以自由选择式的商品表达,因而更为灵活的网络广告应运而生(这与网络购物有着某种相似度)。

网络广告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除上文所述的灵活性好之外,还有主动性高,积极性强等相对于报纸电视所不具备的优势。

然而,网络广告却因其平台的局限性往往令网民产生一种不可信任感,即:商家在网络上投放了广告并对其进行合理与真实的宣传,但民众依旧把持着怀疑 的态度不放。究其本质这是当今时代民众普遍的责任感缺失与金钱利欲下约束力下降的直观体现(事实上这也是资本主义缺陷性的隐喻)。想从本质上改变并非易事,人们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真善美的道德要求,怎么办呢?文化的普及已经使扣大帽子的时代渐行渐远,唯有的解决方式便是就事论事:网络广告需要一个健全的体系去支撑,需要一部落实的法规去约束,切不可“法治其实,人治其名”。保持其体系与法规的独立性与健全性是推动网络广告发展的不二选择。

既然网络广告的发展是指明道路的行径,就不应该用在类似摸索中前进这样的字眼来搪塞自己发展中的曲折,这样做不啻是一种变相的纵容,中国这些年来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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