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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e Times Nine向密室大师致敬——Anthony Boucher的《九九神咒》(Nine Times

  • 小小评论家小小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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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3: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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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never thought I'd see the day when I tried to solve a case with a mystery novel!

没想到还真有这么一天,我得靠着一本推理小说来破案!

——Lieutenant Marshall

本书作者定下的基调是致敬,这一点从书前的致辞就可以看出来——这篇密室献给John Dickson Carr,更确切一点地说,是向他的《三口棺材》致敬。

Matt是一名居无定所、没有固定工作的年轻人,街头偶遇多年不见的朋友,聊天中了解到他在婚事方面遇到了麻烦。Matt为这名好友,前往一个名叫Harrigan的家族打抱不平,未曾想却卷入了这场九九神咒的神秘惨剧之中。

原来这家的主人Wolfe Harrigan是洛杉玑一名揭发邪教组织丑恶真相的作家,他对Matt十分赏识,雇佣他做了自己的助理。当地一个叫作“光明之子”的邪教组织对Wolfe恨之入骨,其教主Ahasver在一次聚会中带领全体教众,对他下了“九九神咒”。Wolfe对于这样荒诞的诅咒嗤之以鼻,却没想到“神咒”成真,第二天黄昏时分他就在自己的书房中遭到枪击致死,半边面孔都被打飞!房间的门窗全都从内关闭,唯一的一个可以从外面锁上的房门又通向一直有人的祈祷室。更离奇的是,凶案发生之时,Matt就在房间外面不远的地方看到房间里有一个身穿黄袍的可疑人,然而几分钟后当他们破门而入时,房间里却找不到任何凶手的痕迹,就连行凶的手枪上也找不到指纹。这时他们才忽然想起,一天前对着Wolfe发下“神咒”的Ahasver,正是穿着黄色的长袍⋯⋯

小说《九九神咒》发表于1940年,小说原先的作者署名是H.H.Holmes,如果是对于犯罪史有所了解的朋友,可能就会知道这个名字与柯南·道尔爵士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并没有多少关系,他其实是有资料记载的美国第一个连环杀手的名字。此人于1893年至1896年间利用自己经营的宾馆先后诱骗了大量女性,对其百般折磨、虐待至死,然后将尸体秘密处理掉,据说受害者的数量可能高达200名,1896年他才被捕被得到审判,被处以绞刑。

这个作者化名的背后是一名从事科幻小说编撰与创作的作家,Anthony Boucher,这其实也是一个笔名,其人真名叫做William Anthony Parker White。他涉猎广泛,对于推理小说也是十分热衷,不但爱读,也爱写,而且精于研究,他还设有Anthony Awards来奖励年度最佳推理小说的作者。他的这本《九九神咒》和两年后发表的另一篇推理小说《火箭冲到太平间》(Rocket to the Morgue)都是他以H.H.Holmes这个化名写作的两篇非常精彩的密室推理小说,算是一个系列,小说中参与探案的虽有多人,但真正看透真相,识破诡计的,却是一个名叫Ursula的修女,她虽然是一名神职人员,但却从小就很喜欢侦探推理一类的心智游戏,她的一个小小的目标就是做一名业余的女侦探。她与另一名身任神职的神探——Brown神甫的一点相似之处是,两者面对的都是让人挠头的不可能犯罪的案件。

作为一名写作科幻小说出身的“访问学者”,Boucher似乎对一些奇幻的事物情有独钟。他将浑身上下充满神秘色彩的邪教组织以及与之相关的装神弄鬼的诅咒引到小说之中,成功营造出了亦真亦幻的小说基调。小说中不惜笔墨着力刻画这种极怪诞又恐怖的气氛,令读者产生信也不是、不信也不是的幻觉(当然本人久经历练,是不会上当的啦,呵呵)。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在大部分章节中还引入了电影蒙太奇的处理方法,对同时发生在不同地方的情节分段穿插描写,使得这种神秘的气氛更显紧凑。小说中虽然没有明文指出,但却字里行间分明在对读者提出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凶手用的是魔法还是常法?如果是魔法,你还会看下去么(嘿嘿),如果是常法,凶手又是怎样做到的?

这里也顺带解释一下这个“九九神咒”的意思,英文名字叫作Nine Times Nine,是指古往今来全世界的九个圣人(其中也包括咱们中国的孔子,居然被邪教头子利用来作杀人的咒语,真是过分啊),而服侍每个圣人就各有九个神,所以说加起来一共有九乘九的法力,十分强大。至于如何才能“击破”这一魔法,就得由读者自己去揭开谜底了。

说来这部小说也可以算是个***裸的广告了,小说中探案人员“明目张胆”地引用JDC《三口棺材》中的密室讲义(当然作者还是非常道德,非常专业地将原讲义中的举例部分给删去了),并且进行逐条分析,试图应用到书中的案件上。尽管分析的结果是所有的可能都被推翻,但事实上最终的谜底却也依旧被讲义包含其中。只是我总感觉,这部一面致敬,一面也有意挑战密室大师的小说,在手法的解答上还是有些牵强和不自然,虽然作者为了增添戏剧性和复杂性,在这个密室上增加了许多旁支末节,但如果仔细思量,就会发现它的整体布局还是比较简单的,凶手的设定也毫无意外,这些比起《三口棺材》的解答还是有不少距离的。

小说的另一个特色是人物角色为数不少,人物对话繁多,作者使用三四十年代十分流行的美国口语,以智慧、诙谐、幽默的笔调将当时美国西海岸包括社交场合(酒吧叙旧)、家庭生活(夫妻之间的闲言碎语,大家族中的亲情与矛盾)、公众面貌(比如集会)等等在内的各类风情展示在读者面前,于解谜之外涉及到了多个话题(比如反邪教这个主题就很有意思)。精彩语句或发人深省,或让人捧腹。不过可惜,我觉得在推理小说常有的支线情节——爱情情节上作者还是多少有点模式化的倾向,与全书总体基调颇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假若作者能够摆脱某些惯性思维,这部小说可能会取得更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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