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喜欢慕容雪村的东西,为之着迷数年之久。读到原谅我红尘颠倒之时,他已中年,我也不再青春。或者更自私地说,我们都不同程度的陷入某种忆之不屑、思之无力和践之未遂的危机中。更麻烦的是,就我个人认识来说,获得某人的原谅已属不易,而想要靠这种原谅为生活化解正当性危机纯属异想天开、神魂颠倒。有时我猜,要的或许是救赎?
这种着迷,成分难测,于人于己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说到底这种着迷根子里浸透着怀疑。怀疑一经着手,就像第一次看毛片或者***散发出的反社会咸湿气息,今生,难以禁绝。我所具有的激情、伦理和存在或许都是被怀疑策反。面对你,怀疑,你这个最大的教唆犯,能怎么办?霍尔姆斯从来都穿着衣服,未见有谁脱了他的衣服找一个***裸的真理,那是渎神;苏格拉底一直不知道什么,未见有谁说服他,所以雅典公民们民主死了他。敬神,却杀死最近神的人或者***自己身上与神呼应的道德感,这或许才是怀疑真实的面容。
看这书的时候,我感叹即使抛开书中的文学成分不说,书本身对于法学界来说也足够犀利和决绝。这本书的存在就已经成为一种意义,慕容雪村的文字已经不仅仅指向个体灵魂或伦理,而是直指整个行业,整个职业规范。目之所及,还有谁能出淤泥而不染?这个世界竟然容不下一个好人。潘志明的悲剧真正源于他的卓绝的道德感,这在大学毕业前他被寝室群殴就已然注定。即使你侠义无匹,照样束手于宵小。这个时代需要卡里斯玛,但是绝对不需要道德卡里斯玛,因为这让人恶心、让人不举、让人进不了天堂。而魏达则是一个刀客,刀法凶狠,江湖闻名。但是说到底这种刀法太过邪门,这个江湖要的是僻邪和葵花,你练个毛的归谬和反讽?!别人杀人越货目的单纯,你在杀人越货的时候还想脱了别个的衣服看看以证明你装X哲学的正确性并且附带嘲讽,这个就太过啦。这个年头那个不是既当***又立牌坊?!你以为自己是谁?缺心眼。
有人总结过法学院出两种人:一种是职业法律人,是为正规军;另一种是社会批判者,总是在某些具体处戳痛统治者形式理性的痛处,但又仅仅戳痛而已,是为游击队。这两者倾轧之间的个体灵魂往往难以负荷。就哲学来说,认同与批判之间,如果还有第三条路,或许是犬儒。但是法律本质上是蒙尘的,规范性、欲念性太强。犬儒这种玩意,真的不适合法律,所以别说什么游戏这种游刃有余的语词,秦立夫就看得透,两个字:作贼。
书的最后两页,第三十五章,看到这的时候,老想起电影魔鬼代言人。言说的东西有相似之处,但是拯救的道路不知道差了多少个层级。爱情能不能拯救一个红尘颠倒的律师?这个问题太扯了。对人性的基本假设太过功利,这使律师把每个人看做是不值得依靠的;而大法官霍姆斯强调理解法律最好的视角是把自己想象成坏人。在这种内外夹攻的压力下,想让他相信爱情,我看有点不靠谱。作为文艺青年你相信爱情无所谓,但是作为律师你相信这个,那就真的有点麻烦了。这个,影响职业判断。
个人觉得,还是《满城衣冠》的题目更好。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3:39:29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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