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书评> 正文

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笔记》

  • 小小评论家小小评论家
  • 书评
  • 2023-03-26 13:37:04
  • 85

一 克里托篇的条理

克里托篇可以分为两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是:从开篇到“苏格拉底:在我看来,克里托,它的意义非常清楚。”这一部分可以算是正片的序章,交待对话发生的环境。其中写了两件事:一个是苏格拉底的睡眠。克里托来看苏格拉底,发现他睡得很香,感到惊异,苏格拉底回答这是年龄的关系,克认为年龄不是好的回答,因为有的人年龄大依然怕死。苏格拉底同意克的反驳,但是没有继续回答,而是把话题转移开,问他为什么来。于是引出第二件事:苏格拉底的梦。克说他来时要告诉他朝圣的船要在今天回来,苏要在今天死。苏说他通过一个梦认为,船回完一天到达。这个梦是:“苏格拉底:我梦见一位白衣丽人向我走来,她对我说:苏格拉底,“第三天你会抵达令人欢娱的弗提亚””。

从“克里托:显然是太清楚了。不过,你瞧,苏格拉底,现在接受我的建议逃跑仍旧不算太迟。”全篇结束,是第二个部分。这一个部分是苏格拉底与克里托关于是否应该逃跑而作的辩论。这一部分也可以分为两个小部分。首先是从这一部分开始到“我以种种理由恳求你,苏格拉底,接受我的建议,请不要再固执了!”这一部分主要是克里托提出的应当逃跑的理由。克提出:苏的死不但会使他失去一个朋友,还会让大多数人认为他不舍得钱让苏逃跑。苏提出反驳:不应顾及大多数人,因为他们是随意的。克试着举出几个苏可能存在的顾虑,并试图打消:1.逃跑对朋友们的危险——朋友们有义务承担这个风险;2.逃跑的资金问题——很多人愿意帮忙3. 逃亡后的出路问题——到处都有欢迎你的人,特地举出帖撒利。最后,他又举出了不逃跑的弊端:1.这样做亲痛仇快2.儿子无人抚养3.选择了死亡这样轻松道路而显得懦弱和耻辱。

第二小部分是从“苏格拉底:亲爱的克里托,我非常赞赏你热烈的情感,也就是说,我假定这些热情都有某些正当的理由。”一直到文章最后。在这一部分,苏格拉底逐一的反驳了克里托。首先,他提出了自己的一贯方法:找到合适的原则。然后,1.他提出了大多数人的观点不必顾虑。2.因为只有好的意见才值得尊重,而只有聪明人的一件才是好的意见。3.人们应该注意专家们的意见,因为否则的话我们就会在相应的领域失去价值。一旦失去价值,那么其本身也就不值得存在了。4.所以真正重要的不是或者而是活得好,而活得好是指活的正当和高尚,所以是否逃跑的核心问题不是金钱、名声、儿子而是逃跑是否具有正当性 5.人不会自愿为恶,因为恶本身是不好的,是可耻的。所以在任何情况,即使受到恶待的时候也不能为恶。所以,人不能以恶治恶。6.只要协议是正确的,则必须完成协议。到这里,苏格拉底假设法律与他对话:如果苏要逃跑,法律会质问他是否要毁灭法律,因为,判决一宣布就生效,而逃跑就否定了法律的效力。于是,苏只好回答法律,他这样做是因为法律错误地对待他。法律就会说他与苏格拉底之间有某种协议:因为(1).法律使他出生 (2)法律使他成长(3)法律允许公民不统一法律可以移居别的城邦,而苏很少离开城邦(4)在允诺服从时,他既没有服从我们,又没有在假定我们犯了任何形式的错误时说服我们改变决定 7.法律最后由对苏格拉底说,如果他逃往会是朋友危险,子女流离,遭到法治国家厌恶,在无法无天的国家沦为食客。说到这里,克里托被苏格拉底说服,全篇结束。

二 苏格拉底的论证

在本篇中核心的部分是苏格拉底对克利托的反驳。如果我们进行归纳,其中的论证主要包括:1.我们因该尊重专家的意见;2.活着是为了或活得更好;3.不得以恶治恶;4.假想中法律和苏格拉底的对话。

这些论证每一部分的最后都包含着下一个论证的问题,而最后一个论证假想中法律和苏格拉底的对话将前面的论证进行了综合,结合实际的情况具体再次论证了一遍。下面我将逐一从原文分析这些论证。

1.我们应该尊重专家的意见

这一论证的原文为:

“(苏格拉底:)我相信,严肃的思想者总是拥有我刚才提到的这样一些看法,认为民众的有些意见肯定值得尊重,而另一些则不值得尊重。现在我问你,克里托,你不认为这是一个健全的原则吗?就人之常情来说,你不会明天就死,面临这种逼近的灾难你也不像会失去理智。那么请想一想,一个人不应当尊重民众的所有意见,而只能尊重民众的某些意见,不尊重另一些意见,你不认为这是一个相当健全的原则吗?你怎么看?这个说法不是很公正吗?

克里托:对,你说得对。

苏格拉底:换句话说,一个人要尊重好意见,而不要尊重坏意见,对吗?

克里托:对。

苏格拉底:聪明人的意见是好的,蠢人的意见是坏的。

克里托:当然。

苏格拉底:好,这个问题就说到这里。请问,你对我曾经举过的这些例子怎么看?当某人在认真地进行训练,他是否应当不加区别地注意所有的表扬、批评和意见,还是只应当注意来自有资格的人的意见,比如医生或教练的话?

克里托:只能听有资格的人的话。

苏格拉底:那么他应当害怕那些有资格的人提出的批评,欢迎他们提出的表扬,而不在乎那些一般民众的意见。

克里托:显然如此。

苏格拉底:那么他应当根据拥有专门知识的教练的指示规范自己的行为、练习、饮食,而不应当听从其他人的意见。

克里托:对,是这样的。”

在这一论证的开始苏格拉底首先提出,并不是所有民众的一件都是值得尊重的,我们只应该尊重其中一些人的意见。苏格拉底提出这个观点,是因为克利托提出的让苏格拉底逃亡的意见,其中一部分是基于大多数人的意见,比如,如果苏格拉底不逃跑大多数人会认为克利托爱钱甚于爱朋友,苏格拉底在法庭的行为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可耻和懦弱的等等。

苏格拉底对于这个观点没有确切论证,只是不断反问,这难道不是一个健全的原则么。也就是说苏格拉底将这个观点的基础归于常识:民众是随意的,他们会随意地提出观点,这些观点有可能是这样的也有可能是那样的,如果我们尊重所有的观点,结果只能是,没有一个观点我们能够接受。既然我们要解决具体的问题,我们只能接受其中一种观点来指导我们的选择,这样我们就必须尊重其中一部分观点,而不尊重其他的。对于这点,克利托和他是意见一致的。

那么那些观点是值得尊重的呢?苏格拉底说,只有好的意见是值得尊重的而坏的则不值得。而聪明的人的一件事好的,蠢人的意见是坏的。所以我们只能尊重聪明人的意见。关于这点苏格拉底还是没有论证,或许他认为这是也是一个常识。那么那些人是从聪明人呢?苏格拉底说,举了一个例子:一个人如果进行训练时应该听从谁的意见?是任何人的意见,医生或教练的意见?显然是后者,因为他们是“有资格的”。而这种资格是来自于他们的专门的知识。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尊重专家的意见,而不是所有人的意见。

2.活着是为了或活得更好;

这一论证的原文为:

“苏格拉底:很好。现在如果他不服从某个人,不听他的意见和建议,而是注意那些并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建议,那么他肯定得承受某些坏结果?

克里托:肯定会。

苏格拉底:这种坏结果是什么?它从什么地方产生出来?我指的是,在那个不服从的人的什么部位?

克里托:显然在他身体上,要承受痛苦的是他的身体。

苏格拉底:很好。我们不必一个接一个地述说所有例子,克里托,请告诉我,我们是否能够以此为一般的规则,用来判断我们试图决定的行为种类,看它是正义的还是不义的,是光荣的还是可耻的,是善的还是恶的?我们应当被众人的意见所左右,或者被众人的意见所恐吓,还是应当接受某个人的意见,假定这个人拥有专门的知识?我们应当敬重和恐惧的是这个人,而不是其他所有人加在一起,如果我们不遵守他的指导,我们就会糟蹋和弄残我们的那个部位,就像我们曾经说过的那样,这个部位要靠正确的行为来改善,但却会毁于错误的行为,对吗?或者说,这些话全是胡说八道?

克里托:不,我认为这样说是对的,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那么请考虑下一步。我们的某个部位要靠健康的行为来改善,而不健康的行为则会毁掉它。如果我们接受了外行的建议而糟蹋了它,那么这个部位一旦被毁,活着还有什么价值吗?我说的这个部位指的是身体。你接受这种看法吗?

克里托:我接受。

苏格拉底:好。弄坏了的身体,健康被毁掉了的身体还值得活吗?

克里托:肯定不值得。

苏格拉底:我们那个被错误行为弄残缺,而正确行为能使之受益的部位怎么样?这个部位被毁的话人还值得活着吗?或者说我们相信这个正确或错误的行为会对其产生作用的部位,无论它是什么,其重要性并不亚于身体?

克里托:对。

苏格拉底:这个部位真的更加珍贵吗?

克里托:珍贵得多。

苏格拉底:我亲爱的同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考虑的不是一般民众会怎样说我们,而是我们如何与行家保持一致,这位行家是权威,他实际上代表真理。所以,第一,你的建议是不正确的,因为你说在判断什么是正确、光荣和善及其对立面时,我们应当考虑大众的意见。对此当然有人会提出反对意见,理由总是这一条,民众有力量把我们处死。

克里托:确实如此!你完全可以这样说,苏格拉底。这种反对意见完全有可能。

苏格拉底:但是在我看来,我亲爱的同伴,我们刚才通过论证得出的结论并不接受这种意见的影响。同时,我希望你考虑一下我们是否仍旧对这样一种说法感到满意,真正重要的事情不是活着,而是活得好。

克里托:你说得对,但请告诉我为什么。

苏格拉底:活得好与活得高尚、活得正当是一回事吗?

克里托:是。

苏格拉底:那么根据我们达成一致的看法,我们必须考虑未经官方许可就逃走是否正当。如果我们讨论的结果认为这样做是正当的,那么我们一定要进行这样的尝试;如果结果认为不正当,那么我们必须停止这样做。至于你提到的花钱、名声和抚养儿子,克里托,我不得不说这些考虑实际上是一般公众的意见,他们把人判处死刑,在可能的情况下也会让人活着,但不管他们怎么做都是随心所欲的。我想,我们真正的职责是只考虑一个问题,这是从我们上面的论证结果中可以推论出来的。付罚金,向那些来救我的人表示感谢,设法逃跑或自己安排逃跑,这样做是正当的行为吗,或者说这样做完全错了?如果能够清楚地看到这样做是错误的,那么我不得不考虑我是否肯定得死,或者考虑承受其他任何恶果,如果我们固守自己的立场,那么我们就不会采取任何行动,免得冒作恶的危险。

克里托:我同意你的说法,苏格拉底,但我希望你考虑一下我们必须做什么。”

这一论证开始延续了上一论证的例子。苏格拉底首先讨论一个人如果不听从专家的意见,得到的坏的结果将是什么?在本例中,也就是不听从教练或医生的意见而从事训练,将会得到什么坏的结果?

在讨论的时候他先将这个问题具体了一下,我们将在什么地方产生?显然,盲目的锻炼造成的坏的结果将是身体上的。将这个观念普遍一下,就成了,如果我们不服从专家的话,那么我们将在专家可能给与正确意见的部分遭受坏的结果。而这一部分如果遭到损坏,那么其本身将失去存在的意义。举例来说明的话,则是,如果我们损坏了健康,身体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从这点上说,健康本身要比身体更珍贵。或者说,健康是身体的目的。同样,事物的目的一旦损坏,那么事物的存在就失去了意义。生命也是一样,如果我们不听从专家的意见,而听从大众的意见,结果损坏了生命的目的,那么活着本身将失去意义。而活着的目的是活得好,所以真正重要的事情是活得好,而不是活着。而同时,活得好就是指的活得有正直高尚。所以在是否逃跑的问题上,关键要看逃跑行为是否正当,而不是大多数人所提出的金钱、名声和抚养儿子的问题。

3.不得以恶治恶;

这一论证的原文为:

“苏格拉底:我们说过人决不会自愿作恶,或者说人是否作恶取决于环境,对吗?或者像我们从前经常同意的那样,我们认为把作恶说成是善的或光荣的是没有意义的,这样说对吗?或者说在这最后的日子里我们要把从前的信念全然抛弃?克里托,经过多年的严肃讨论,你和我这样年纪的人难道竟然会不明白我们并不比两个儿童强到哪里?事实真相确实就是我们老是说的那个样子。无论大众的观点是什么,无论换一种说法比现在这种说法要轻松些或者更加难以忍受,事实仍然是作恶在任何意义上对作恶者来说都是恶的和可耻的。这是我们的观点吗,或者不是?

克里托:是。这是我们的看法。

苏格拉底:那么人在任何处境下都一定不能作恶。

克里托:对。

苏格拉底:据此说来,人即使受到恶待也一定不能作恶。

克里托:显然不能。

苏格拉底:告诉我另一件事,克里托。人可以伤害别人还是一定不能伤害别人?

克里托:肯定不能。

苏格拉底:告诉我,像许多人相信的那样,以牙还牙是否正确?

克里托:不正确,这样做不对。

苏格拉底:我想,这是因为伤害别人和错误地对待别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克里托:确实如此。

苏格拉底:所以,人无论受到什么样的挑衅都不可对任何人作恶或伤害别人。现在请你小心,克里托,承认这些原则并不妨碍你接受其他与你的真正信仰相对立的事情。我知道总有这么一些人是这样想的,因此在这样想的人和不这样想的人之间对这些原则就不会有一致的看法,每当看到其他人的决定,他们相互之间肯定总会表示轻蔑。我甚至想要你非常仔细地考虑一下,你是否具有和我相同的看法,或者同意我的意见,我们能否从已经建立起来的这样一些前提开始来进行我们的讨论,这些前提就是作恶、以牙还牙、通过报复来保护自己,都决不可能是正确的,或者说你认为这些观点不能作为讨论的基础。我长时间地坚持这种观点,现在仍然这样看,但若你可以提出其他看法,那么就请说出来。另一方面,如果你站在我们说过的这种立场上,那么请听我下面的话。

克里托:我站在这种立场上,同意你的看法。请继续说下去。”

苏格拉底首先提出了,人不会自愿作恶,因为恶本身在任何意义上对于作恶的人来说都是恶的和可耻的。既然如此,任何环境下,作恶都是在伤害作恶者本身。所以任何处境下人都不能做恶。这里的任何环境,当然也就包括在受到恶待的环境。所以当别人错误地对待自己的时候,不能以牙还牙。因为这样本身对于自己是恶的。

4.假想中法律和苏格拉底的对话

与其说这是本篇的一个论证,不如说这是本篇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首先,在篇幅上,它占了全文的三分之一以上;其次,在内容上,它是对本篇所有论证的总结;最后,在情节上,这一部分是最终说服了克利托同意苏格拉底。

这一部分同样也可以分为几个小的部分:(1).苏格拉底如果要逃亡,将对法律提出的理由;(2).法律对苏格拉底与它订立协议的论证;(3).苏格拉底如果逃亡将承受不利和如果不逃亡将承受好处。下面我将逐一分析:

(1).苏格拉底如果要逃亡,将对法律提出的理由

这一部分的原文为:

“苏格拉底:请这样想。假定我们正准备逃离此地,或者无论我们采取了什么行为,那么雅典人的法律和国家会来向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它们会说:“苏格拉底,你想干什么?你想要采取的行动表明你想在你的能力范围内摧毁我们,摧毁法律和整个国家,你能否认这一点吗?如果公开宣布了的法律判决没有效力,可以由私人来加以取消或摧毁,那么你能想象一个城邦会继续存在而不被颠覆吗?”

我们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克里托,或者别的同类问题?对此有许多话可以说,尤其是一名职业的演说家,他会抗议说这个法律无效,而判决一旦宣布就具有约束力,就应当执行。我们能说,对,我打算摧毁法律,因为国家错误地对待我,你们在审判中对我的判决是错误的。这样说对吗?这是我们的回答吗,或者我们的回答是什么?

克里托:我们的回答当然是你已经说过的,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假设自己要逃离雅典,这是雅典的法律就会站出来质问他是否想要摧毁国家和法律。因为他的行为将证明宣布的法律判决没有效力,那么一个城邦必然会因此而被颠覆。 这时苏格拉底只能以法律无效来为自己辩驳。但是,判决一旦宣布就具有约束力,所以这一辩驳是无效的。苏格拉底只能提出法律作出了错误的判决,所以,他打算摧毁法律和国家。

(2).法律对苏格拉底与它订立协议的论证

这一部分的原文为:

“苏格拉底:那么假定法律说:“苏格拉底,这不正是你和我们之间的某种协议的条款吗?无论国家对你作出何种判决,你都会执行或遵守,对吗?”

如果我们对这样的用语表示惊讶,那么它们会说:“别在乎我们的用语,苏格拉底,你只需要回答我们的问题,你毕竟已经习惯于使用问答法。来吧,你对我们和国家提出什么样的指控,想以此来摧毁我们吗?难道我们没有首先给了你生命?难道不是通过我们,你的父母才结婚而生下了你?告诉我们,你对我们这些涉及婚姻的法律有什么怨言吗?”

“没有,一点儿都没有。”我会这样说。

“好吧,你对涉及儿童的抚养和教育的法律有什么反对意见吗,就像对涉及你的法律一样?你对我们中间那些为了这个目的而立下的法律不感恩吗,这些法律要求你的父亲对你进行文化的和身体的教育?”

我只能说:“对。”

“很好。由于你已经出生,长大成人,接受了教育,你能否认,首先,你和你的祖先都是我们的孩子和仆人吗?如果承认这一点,你认为我们之间是平等的,无论我们试图对你做什么,你都可以正当地进行报复吗?你并不拥有与你父亲一样的权力,假定你有过一位主人,你也不拥有与你的主人一样的权力,使你能够进行报复。当你受到责备,你不能回嘴,当你受到鞭打,你不能回手,也就是说不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如果我们想把你处死,因为我们相信这样做是正确的,那么你能指望得到许可,有权反对你的国家和她的法律,竭尽全力去摧毁你的国家和我们这些法律,借此进行报复吗?诚心向善的你会宣布这样做是正当的吗?你那么聪明,竟然会忘记你的国家比你的父母和其他祖先更加珍贵,更加可敬,更加神圣,在诸神和全体理性人中间拥有更大的荣耀吗?你难道不明白应当比敬重父亲更加敬重国家,应当比消除对父亲的怨恨更加快捷地消除对国家的怨恨吗?如果你不能说服你的国家,那么你就必须服从它的命令,耐心地接受她加诸于你的任何惩罚,无论是鞭挞还是监禁,对吗?如果国家要你去参战,你会负伤或战死,但你也一定要服从命令,这样做才是正确的。你一定不能后退、逃跑或放弃你的职责。无论是在战场上或法庭上,或是在任何地方,你必须做你的城邦和国家命令你做的事,否则你就得按普遍的正义去说服她们,但是对父母使用暴力是一种罪恶,反对你的国家那就更是一桩大罪了。”

对此我们该怎么说,克里托,法律说的话是对的还是错的?

克里托:我想是对的。

苏格拉底:法律可能会继续说:“那么请考虑一下这种说法是否正确,苏格拉底,我们说你现在想对我们做的事情是不对的。尽管我们已经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抚养你长大成人,教育你,凡由我们支配的好东西,其他同胞公民享有的一份你都享有,但是我们仍然公开宣布这样一个原则,任何雅典人,只要达到成年,自己能够认识国家的政体和我们这些国家的法律,如果他对我们不满,都允许他带着他的财产去他喜欢去的地方。假定你们中有人对我们和国家不满,如果他选择去我们的某个殖民地,或者移民去任何国家,我们这些法律都不会加以阻拦,他也不会丧失他的财产。另一方面,如果你们有人亲眼看到我们的统治是公正的,我们其他国家机构的统治是公正的,那么我们认为他实际上就应当执行我们要他做的任何事情。我们坚持,在这种情况下不服从是一种罪恶,理由有三条:第一,我们是他的父母;第二,我们是他的卫士;第三,在允诺服从时,他既没有服从我们,又没有在假定我们犯了任何形式的错误时说服我们改变决定。尽管我们的指令全都是以建议的形式出现,而不是野蛮的命令,我们给他选择,要么说服我们,要么按我们说的去做,但他实际上两样都没有做。苏格拉底,如果你做了你们正在尝试的事情,那么这就是对你的指控,你将不再是你的同胞中最不应该受惩罚的人,而是罪行最重的人。”

如果我问为什么,那么法律无疑会用完全的正义来打击我,并指出雅典很少有人像我一样与它们有如此具体的协议。它们会说:“苏格拉底,我们有重要的证据表明你对我们和这个国家是满意的。如果你不是格外依恋国家,那么你就不会如此不愿离开这个国家,执行军务除外。你从来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出国旅行,从来没有感到有必要去熟悉其他国家或它们的体制。你对我们和我们的国家是满意的。你确凿无疑地选择了我们,在你的所有活动中都像一个公民一样服从我们,有大量的证据表明你对我们的国家是满意的,你在这个国家生儿育女。还有,即使在审判你的时候,你还提出过交付罚金的建议。如果你当时已经做出了现在这种选择,那么你在那个时候就可以在国家批准的情况下做你现在想做的事,而现在国家并没有批准你这样做。你当时表现得视死如归,非常高尚,你说过如果自己必须去死,那么宁可死也不愿被放逐,而你现在好象并不打算遵守先前的诺言,对我们法律也不尊重,你正在摧毁法律。你的行为就像最***的奴才,尽管你有约在先要做国家的成员,但你现在却想逃跑。现在先回答我们的问题。我们说你承诺过要做一个守法公民,如果你口头上没有这样说过,那么在行动中是这样做的,我们这样说对吗?”

对此我们该怎么回答,克里托?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点吗?

克里托:我们无法否认,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那么法律会说:“尽管你是在没有压力和误解的情况下与我们订立协议的,也不是在有限的时间内被迫作出承诺的,但是实际上你正在破坏这个协议和违反你的诺言。如果你对我们不满,或者感到协议不公平,那么你在这70年里都可以离开这个国家。你没有选择斯巴达或克里特,这是你喜欢的好***的榜样,也没有选择其他任何希腊人的城邦和外国人的城邦。你比瘸子、瞎子或其他残疾人更少出境。显然,你对这座城市和对我们法律的感情比其他任何雅典人都要深厚。一座城市如果没有法律,还有谁会在乎它呢?而现在你竟然不想守约了吗?是的,你是这样的,苏格拉底,如果你接受我们的建议,那么你就至少不会因为离开这个城邦而遭人嗤笑了。”

苏格拉底假设法律提出它与苏格拉底有某种协议,根据这种协议,无论国家做出什么判决,苏格拉底都将执行和遵守。这是因为,一.苏格拉底的出生和成长是在法律的保护下完成的。所以法律与苏格拉底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平等的关系,而更多的是一种类似以父母子女和主人仆人之间的关系。从这点上说,苏格拉底就不能报复法律不能对法律以牙还牙。二.而且法律规定,不满意雅典城邦的法律的人可以选择区别的城邦,但是苏格拉底没有去,这说明苏格拉底认同雅典法律的约束力。通过这两点可以证明,苏格拉底是在没有压力和误解的情况下与法律订立协议的,应当受到法律的约束。

(3).苏格拉底如果逃亡将承受不利和如果不逃亡将承受好处

这一部分原文如下:

““我们请你想一想,你做这种背离信仰和玷污良心的事会给你和你的朋友带来什么好处。显然,放逐、剥夺公民权、没收财产的危险都会延伸到你的朋友头上。至于你自己,如果你去了邻国,比如去底比斯或麦加拉这两个政法修明的国家,那么你会成为它们的***的敌人,所有爱国者都会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你,把你当作法律和政令的摧毁者。随后,你的行为就证明审判你的法官们的看法和判决是正确的,破坏法律的人完全有可能对年轻人和蠢人产生毁灭性的影响。那么,你是否打算不去那些政法修明的国家和秩序井然的社会了呢?如果你不去了,那么你的生活还有价值吗?或者说,你要接近这些民众,轻率地与他们谈话吗?你会使用什么样的论证,苏格拉底?用你在这里使用过的相同的论证,证明善良、诚实、制度与法律是人类最珍贵的财宝吗?你会认为苏格拉底以及有关他的一切都是有争议的,对吗?你肯定会这样想。

“你会从世界的这个部分 退出,去投靠克里托在帖撒利的朋友吗?那是个无法无天的地方,那里的人无疑会喜欢听你讲故事,听你讲如何逃跑,如何化装,如何穿上牧羊人的衣裳或用其他逃跑者常用的打扮,如何改变面容。那里不会有人说像你这把年纪的老人,也许活不了多久了,竟会如此贪生怕死,以至于要违反最严厉的法律,对吗?也许不会有,如果你不激怒任何人。否则,苏格拉底,你会听到许多令你感到汗颜的评论。所以,你仍旧会像今天一样活着,做一切人的奴仆,你会成为“在帖撒利混饭吃的无赖”,就像你离开这个国家去帖撒利是要去赴宴似的。所以我们想知道,你关于善良和正直的讨论在哪里?当然,你想活下去是为了你的儿子,为了能把他们抚养成人,教育他们。确实如此!先把他们带到帖撒利去,使他们成为外国人,这样他们就会格外有福了吗?或者说,这样做并非你的意愿,那么就假定他们还是在这里长大成人,你不在了,你的朋友当然会照顾他们,这样一来,他们岂不是能够得到更好的照料和教育吗?你去了帖撒利他们会照顾你的儿子,难道你去了另一个世界他们就不会照顾你的儿子了吗?只要那些自称是你的朋友的人是名副其实的,那么你必须相信他们会照料你的儿子。

“苏格拉底,还是听听我们的建议吧,我们是你的卫士。不要考虑你的子女、生命或其他东西胜过考虑什么是公正。这样的话,当你去了另一个世界,你就可以坦然面对冥府的判官为自己辩白。事情很清楚,如果你做了这件事,那么既不会使你和你的朋友变得更好,也不会使你们拥有更加纯洁的良心,在这个世界上不会,当你们去另一个世界时也不会。事实上,你就要离开此地了。当你去死的时候,你是一个牺牲品,但不是我们所犯错误的牺牲品,而是你的同胞所犯错误的牺牲品。但若你用这种可耻的方式逃跑,以错还错,以恶报恶,践踏自己与我们订立的协议和合约,那么你伤害了你最不应该伤害的,包括你自己、你的朋友、你的国家,还有我们。到那时,你活着要面对我们的愤怒,你死后,我们的兄弟、冥府里的法律也不会热情欢迎你,因为它们知道你试图尽力摧毁我们。别接受克里托的建议,听从我们的劝告吧。”

这一部分是法律从现实的利害关系上对苏格拉底的劝说。首先苏格拉底如果逃亡,一定会使中中非难降临到他的朋友头上。其次,如果苏格拉底逃到法治昌明的城邦,那么结果必然是这些国家会认为他是破坏法律的人而对他不予接受。如果逃到无法无天的城邦,那么它只能沦为食客宠臣,寄人篱下,再不能像在雅典那样谈论。再次,如果他逃亡外邦,会使他的孩子成为外邦人。最后,如果他逃亡那么他死了之后依然要在阴间受到审判。

三 无限能力为害于无限能力为善

本篇对话有一句十分让人费解的话:“苏格拉底:我只希望普通人有无限的能力为害,这样他们也就有无限的能力行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妙极了。”为什么普通人有无限能力为害就有无限能力为善呢?要理解这句话在本篇对话中的含义,我们必须要对原文进行分析。其原文如下:

“苏格拉底:我亲爱的朋友克里托,我们为什么要顾忌“大多数人”的想法呢?真正具有理性的人的想法更值得考虑,他们相信事实真相。

克里托:你可以这样想,苏格拉底,但是众人的意见也不得不顾。你当前的处境足以表明普通民众也会惹起巨大的麻烦,决不能小看他们的能量,一旦把他们给惹火了,麻烦可就大了。

苏格拉底:我只希望普通人有无限的能力为害,这样他们也就有无限的能力行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妙极了。实际上他们并不具备这两方面的能力。他们既不能使人聪明,也不能使人愚蠢;他们的行为完全是随意的。”

克利托提出让苏格拉底逃亡的理由是如果他不逃亡,那么大多数人将认为克利托重财轻友。于是苏格拉底说大多数人的意见是不足顾及的。于是克利托说,你可以轻视这些人的意见,但是这些人却有很大的能量,可以引起***烦。这时苏格拉底就说了这句话。

显然,这句话是针对克利托的普通人有引起***烦的能量的说法。“我只希望普通人有无限的能力为害”,其实是说,普通人没有无限的能力为害。也就是说,普通人虽然可以引起***烦,但是却不能无限的为害。换句话说,***烦固然麻烦却不是无限为害,所以倒也不足顾虑。我们从这篇对话的背景可以猜想到,所谓的“***烦”指的是使苏格拉底被判死刑。这显然是一种为害,但在苏格拉底看来,却不是无限的为害。

那么什么是无限的能力为害呢?本篇对话没有说,只说了与之相关的三点:1.如果有无限的能力为害就可以有无限能力为善;2.没有这种能力的结果是“既不能使人聪明,也不能使人愚蠢”;3.普通人没有这样的能力,因为“他们的行为完全是随意的”。

我们先从第三点开始看,普通人没有这样的能力,因为“他们的行为完全是随意的”。具体是怎样的随意呢?后文中有一段描述:“至于你提到的花钱、名声和抚养儿子,克里托,我不得不说这些考虑实际上是一般公众的意见,他们把人判处死刑,在可能的情况下也会让人活着,但不管他们怎么做都是随心所欲的。”换句话说,普通人对于是否定判处人死刑或者让人活着没有任何必然性。我们深究一下,为什么没有必然性呢?因为他们在审判人的时候没有善恶的标准,只是根据自己的喜好。由此可见,这种能力乃是把握善恶的能力。

上述结论似乎很合理,但是如果我们带入第二点,马上就会产生疑问:如果这里的能力是把握善恶的能力,那么第二点的意思则是,没有把握善恶的能力就“既不能使人聪明,也不能使人愚蠢”,把这句话转译成肯定句,有两种结果,1.将把握善恶的能力看成一种能力,则可译成:有把握善恶的能力则既能使人聪明又能使人愚蠢;或者2.江把握善恶的能力堪称把握善的能力和把握恶的能力,则可译成:有把握善的能力则能使人聪明,有把握恶的能力则能使愚蠢。第一种译法肯定不成立,使人聪明和使人愚蠢是两种不相容的性质,一种能力要么能使人聪明,要么能使人愚蠢,不能兼而有之。第二种依法中把握善的能力能使人聪明可以理解,但是把握恶的能力能使人愚蠢则难以说通。认识到事物的善和认识到事物的恶都可以使人聪明,因为善恶都使事物的性质,只要人能认识事物的性质都能使人聪明。可见,从第一点想当然提出的论点是站不住的。那么我们从第二点入手,什么使人愚蠢呢?假象、错觉、迷信等等都可以,但是总结到一点则是:错误地认识使人愚蠢。反而言之,正确地认识使人聪明。结合第一点的结论,我们则可以得到,这里所说的能力乃是:以善(正确)或恶(错误)的标准把握事物的能力。如果以善的标准把握事物,那么结果自然使人聪明,而以恶的标准把握事物那么自然使人愚蠢。

由此可见,所谓无限行善的能力是指以善的标准把握事物的能力,无限为害的能力是指以恶的标准把握事物的能力。

现在我们回到第一点,为什么有无限的能力为害就可以有无限能力为善——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在这一节的开头提出的问题。如果说,有以恶为标准把握事物的能力就能有以善为标准把握事物的能力,那么肯定是说不通的。因为,善于恶两者是对立不相容的两种标准。但是如果我们从更抽象的角度来看,这两种标准又都是标准,在这个层面上它们又是相通的。也就是说,虽然有无限的能力为害于有无限能力为善本身不同,但是他们的基础却是同样的,也就是,他们都是以某种标准来把握事物。由此可见,苏格拉底说“我只希望普通人有无限的能力为害,这样他们也就有无限的能力行善”意思是,他希望普通人有用固定标准来把握事物的能力,即使他是在用恶的标准来把握,它一旦意识到自己使用恶的标准来把握,根据无人自愿为恶的原理,他一定会改用善的标准来把握,也就是有无限能力为善。

在苏格拉底看来,最可怕的不是普通人定了他的罪,最可怕的是,普通人定了他的罪,但是他们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以什么标准定了他的罪。

这一篇对话有一个副标题,《论义务》。乃是前人对这篇对话主题的概括。因此我读这篇对话的时候,特地注意了一下其中谈到的义务。当地一边读完的时候,我的印象是,本篇可以看作克里托提出的非法律义务和苏格拉底法律义务的对抗。

我们先来看克里托提出的非法律义务。克里托首先提出了自己的一个义务:帮助朋友的义务。他说如果苏格拉底不逃跑,别人会认为他重财轻友。其次又说,如果柏拉图担心会影响他的朋友们,那么他大可放心,因为他们有“权利”那么做。克利托在这里说的是权利,其实是在强调苏格拉底有义务让他们将他救走,因为,权利所对应的总是义务。接着他又一连串的说强调了苏格拉底的三个义务:1.反抗敌人的义务,2.抚养儿子的义务,3.保存生命的义务。

苏格拉底并没有针对克利托提出的每一个义务进行反驳,而是将话题一转,转到并非所有人的意见都值得尊重上了。只是在最后,提出了自己对法律的义务。他是这样提出,他对法律的义务的:他首先提出,订立的协议应当遵守,然后证明自己与法律订立了一个协议。看起来,似乎苏格拉底认为,法律的义务要优于其它义务。

于是,我们就有问题了。为什么苏格拉底认为法律的义务要优于其它义务呢?这是跟苏格拉底的法律观有关的。我们需要回到假象中法律与苏格拉底的对话那一部分,看看在本篇中,苏格拉底是如何认识法律的。

在这一部分中,主要的论证是,法律论证苏格拉底与他有协议关系。在这一段论证中,法律首先质问苏格拉底“你认为我们之间是平等的,无论我们试图对你做什么,你都可以正当地进行报复吗?”换句话说,苏格拉底与法律之间不是一种平等的关系。那么这种关系是一种什么关系呢?法律作了两个类比:“你并不拥有与你父亲一样的权力,假定你有过一位主人,你也不拥有与你的主人一样的权力,”法律将自己比作父亲和主人。将苏格拉底比作子女和仆人。我们知道,子女和仆人(奴隶)的共同特点是没有完全的人格,所以他的行为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而他的监护人正是父亲和主人。所以可以看出,苏格拉底认为法律是他的监护人。

然而这点还并不能完全证明苏格拉底对法律的义务优于其它义务,因为事实上苏格拉底有着完全的人格,所以他是可以独立完成事情的。于是法律又提出了第二个论证:且法律规定,不满意雅典城邦的法律的人可以选择区别的城邦,但是苏格拉底没有去。这一点说明,法律义务之所以优先于其它义务,还因为苏格拉底自己同意接受法律,接受法律的制裁是他自己的自由意志同意的。对于法律的义务在本质上,是对于自己的自由意志的义务。而之所以法律的义务优于克利托所说其它的义务,是因为克利托所说的那些义务都是对外的义务,而对法律的义务则是对内的义务,苏格拉底对于自己的义务。

然而我们这时又会产生一个疑问,对自己的义务又是什么义务呢?如果我们只从法律与苏格拉底的对话这一段来看,我们只能得到这样的答案 ,自己订立的协议中所包含的义务为对自己的义务。然而我们如果把这个问题放到全篇,那我们将得到更加本质的答案。

在苏格拉底系统的反驳克利托之前,说明自己为什么要如此论证的话:“苏格拉底:亲爱的克里托,我非常赞赏你热烈的情感,也就是说,我假定这些热情都有某些正当的理由。否则的话,你的情感越强烈,我就越难对付。好吧,我们必须考虑是否必须接受你的建议。你知道,我决不从任何朋友那里随便接受建议,除非经过思考表明它是理性提供的最佳办法,这并非我的新想法,而是我的一贯做法。我不能仅仅因为现在的遭遇而放弃过去一直坚持的原则,它们在我看来依然如故,我现在依然像从前那样敬重和对待这些原则。所以,如果我们不能找到更好的原则,那么你完全可以肯定我不会接受你的建议,哪怕民众用监禁、处死、没收财产等等方法来恐吓我们幼稚的心灵,我也不会同意。”在这段话里,苏格拉底表明了一个原则:他绝不随便接受建议,除非经过思考表明该建议是理性提供的最佳方法。然后他说,这是他一贯的做法,不能因为现在的遭遇而放弃过去一直坚持的原则。但是有一个例外,就是能找到更好的原则——当然,找到更好原则的方法依然应当是用理性来考察。如果我们从义务角度上看,他是在强调,用理性来考察建议是他的一个义务,这个义务之所以优于克利托所提出的外在的义务,是因为这是他一贯做法。虽然存在一个例外,但是这个例外依然是要靠理性的考察才能完成的。

在苏格拉底论证不能以恶治恶时,他说道“我们说过人决不会自愿作恶,或者说人是否作恶取决于环境,对吗?或者像我们从前经常同意的那样,我们认为把作恶说成是善的或光荣的是没有意义的,这样说对吗?或者说在这最后的日子里我们要把从前的信念全然抛弃?克里托,经过多年的严肃讨论,你和我这样年纪的人难道竟然会不明白我们并不比两个儿童强到哪里?”这这一段中,苏格拉底提出,人不会自愿作恶,他强调这个观念是他们曾经在讨论中同意的。他反问,难道要在这最后的日子里将这个观念全部抛弃么?如果,他按照克利托所说逃走的话,那它事实上就是将这个观念全部抛弃,也就是认同克利托提出的外在的义务。他说,如果他门那样的话,那他们并不比两个儿童强到哪里。他的意思不会是儿童都知道,人决不会自愿作恶,因为这个观点并非常识,而是苏格拉底经过论证得到的。他的意思只能是,连儿童都知道,曾经同意的观念是不能完全抛弃的,那意味着自我的矛盾。从义务的角度来看,他是在说,不能因为外在的义务而抛弃原来的观念,是因为原来的观念是自己同意的。

从一贯做法的原则到自己同意的观念,我们可以看到,苏格拉底一直在强调自我的一致性。他一直以来就是如此做的想的,这样的做法想法是他的一致性,是他之所以为他的本质。违背这样的本质,其实是在反对自己。而对内的义务则是保持自己的一致性,用中国儒家的说法就是:诚--“诚者自成也.”

现在我们反观苏格拉底的法律观,他认为他与法律订立的协议并不仅仅是一纸条文,更多是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他如果背叛了法律,其实是在背叛自己。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