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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he Pricking of My Thumbs《拇指一竖》里的浪漫与温情

  • 小小评论家小小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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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3: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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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扒拉出来见见太阳:ppg @ 10.1 2006

阿婆笔下汤米塔彭斯夫妇是和读者一样不断成长的,从《暗藏杀机》里的相遇,同生共死,到《命运之门》里的闲言絮语,回忆憧憧,让人感叹岁月力量的同时,也觉得数年以来的并肩作战,实在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我们看到《名苑猎凶》里的公主嫁给了王子,他们的故事就写不下去了,但是汤米夫妇的故事可以一直写到老,并且越写越温暖。

《拇指一竖》创作于1968年,差不多年代的《伯特伦旅馆之谜》、《万圣节前夜的谋杀》等等作品,早已经不复当年精妙推理的风华,虽然仍有《长夜》这样挖掘人性的作品存在,但是啰嗦絮叨的老年人本色已经一览无余。按照作品年代的差距来算,《拇指一竖》比《暗藏杀机》晚了46年,这个时候的汤米夫妇应该已经过了60岁。阿婆给他们的定位是“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妇”,各自的头发都已经灰白。塔彭斯却还是永葆童心的塔彭斯,汤米仍然是微笑注视并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妻子的汤米。但是这本书仍然是啰嗦的,不同的是啰嗦和这本书很符合很相配,这样默契的程度甚至超过年代更晚的《命运之门》,原因是这本书里还有一群更老的人,煦阳岭的老太太们。

小说的开篇讲艾达姑妈的故事,塔彭斯的议论里夹杂颇多充满生活智慧的话语,“If you're pretty nasty when you're twenty and just as nasty when you're forty and nastier still when you're sixty and a perfect devil by the time you're eighty - well really I don't see why one should be particularly sorry for people just because they're old.(这句话我能够找到的翻译版本并没能很好的表达出原文的幽默意味,印象中我第一次看到的中文版是三毛主编的华文版单行本,可惜手上没有,所以不再引用中文翻译)”或者“If anybody over the age of sixty-five finds fault with you never argue. Never try to say you're right. Apologize at once and say it was all your fault and you're very sorry and you'll never do it again.(要是任何超过六十五岁的人挑你毛病的话,千万别再辩下去,别想证明你的做法对,马上道歉,说全都是你的错,下次绝对不会再犯。)” 这个部分是在为兰卡斯特太太的出场作铺垫,而阿婆闲闲写来她对生活的理解,间或穿插疗养院里令人捧腹的老太太和她们的行为话语,读来仿若慵懒下午照进房间的一缕淡淡阳光,真不辜负了疗养院的好名字——煦阳岭。就连兰卡斯特太太,脸色白里透红的老太太手里端一杯牛奶,安安静静的出场,都是暖色调的。这个时候罪恶已经诞生,危险却还未降临。生活因而风平浪静。

诡异的传说很快出现,关于壁炉后面死去的孩子引起了塔彭斯的注意。而真正使得她卷入旧案的是一幅画,画上的房子让她觉得似曾相识。不可否认的是,凭着一点依稀的记忆穿越大片田野追寻一栋房子这件事情本身是很不可思议的,它更像一个故事。果然,“河边的房子”里面竟然住着一位长相酷似女巫的女士和她的丈夫。遇见女巫是塔彭斯正式进入案件的开始,这真是一个梦幻般的开始,粉色拱桥,绿色百叶窗,配上奇特的人物,纷纷的传说,诸事齐备。如果是我,一定眩晕在当场,这多像一个浪漫的童话啊。

塔彭斯进入萨顿村以后小说本该加快节奏,忠心耿耿的女秘书,古怪的牧师,温柔好心的爵士纷纷登场,新的发现亦会不断产生。但阿婆的笔触却忽然转向外出的汤米,她写了一段汤米和老朋友乔西爵士的对话。这段对话是涉及到艾达姑妈的,与案件本身关系不大,但是阿婆写得很用心。在乔西爵士的记忆中,年轻时的艾达美得仿佛画中仙子,他们有过花前月下的时光,但是最终分开了,并且没有再见过面。“过了几年,我听一个家伙说她是他看过的最丑的女人,真是不敢相信。不过我现在觉得后来没见过她也许是件值得庆幸的事。”这一段实际上是影射了阿婆本人的一段真实经历的,一位在参演音乐剧时遇到的艾米亚斯曾是阿婆爱慕的对象。“在晚年,我有好几次差一点遇到他,因为他是我一个朋友的表兄,但我总是设法避免了。我有自己的虚荣心。我始终相信他记忆中的我仍是一个在安斯蒂湾的月光下参加野餐的可爱小女孩。就在他离开的前夜,我们离开其他人,坐在海边一块突出的石头上,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手牵着手坐在那里。他走后寄给我一个小小的金色泰迪熊别针。我很在意要让他记住当时的我,而不是看到一个一百八十磅的壮硕身躯,和一张只能被形容为“慈祥”的面孔,并为此惊讶万分。(阿婆自传第四章6)”这样一处倾注了作者云淡风清的回忆的闲笔,使得案件追踪的脚步忽然和缓了许多。汤米在回程的火车上忍不住莞尔,想到要和塔彭斯一起分享这段逸事。“我不在家的时候,不知道她在做什么?”汤米始终是牵挂爱妻的。

这本书的推理部分和大部分60年代的作品一样较为平淡,故事的谜底其实是非常简单的。而谜底本身所包含的人性因素却颇值得玩味。无论是案件本身,还是凶手本人,都充满了强烈的天真与残忍的混合气质。ITV在拍摄这部作品改编的电视剧时加进了马普尔小姐,这样的改编事实证明收到了相当不错的效果,《拇指一竖》本身就很有马普尔小姐案子的味道,罪恶隐藏在甜美的后面。所以我还是禁不住的想起童话和童谣,凶手的不谙世事和敏感决绝都是孩子气的。

故事的结尾说到艾伯特炖的鸡,和小说开头的早餐相呼应。并肩猎奇的夫妇又回到平淡的日常生活,他们会在阿婆的书里面再次消失5年,在淹没的背景里陪着彼此慢慢变老。

《拇指一竖》这本书给很多人留下恐怖的印象或者啰嗦的印象,但是我的记忆里面,它始终是非常浪漫非常舒服的一本书,可能就是因为字里行间不断出现的这些有趣的小小细节。我曾经在穿越英格兰南部的火车上阅读这本书的英文版,有的时候我会抬起头,看见窗外绿色的原野,中间零零星星的伫立着孤单的小房子。那个时候我就会偷偷猜想河边小屋的模样,屋里有人,故事正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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