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雪漫的书似乎挺有名,不过我没读过。只依稀记得封面上醒目的“青春疼痛”的字样。单只说这次这篇,感觉的确是挺疼痛的。
简单地说,这就是个美女因为输了一场恋爱游戏而且翻盘不成,一怒之下把自己掐得浑身青紫之后辗转尼泊尔,来到珠穆朗玛峰招摇过市的故事。
但凡自恋类故事都一定用第一人称,这篇当然也不会例外。
主人公 “我”是那样一个绝顶美丽的女子。如何的绝顶呢?用的是《陌上桑》里写罗敷的那种手法。简而言之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类型。
这么一美女,你爱上她那就是无上荣幸,光这一项就能让你遭天妒,让你基本不得好死。那如果她爱上你,那该如何?
其实也不如何,故事里那个叫雷同的家伙居然敢说只是个游戏,居然敢在“我”还没有厌倦他的时候提前离场。
你知道这后果有多严重吗?!那就是把“我”给逼疯了。远上尼泊尔,爬珠穆朗玛峰寻死去了。不过没死成,顺便还捎带走尼泊尔美男的心。科学家都研究出来了,一见钟情只需要8.2钞,尼泊尔美男当他老婆的面盯了“我”十个8.2秒都不止,简直就是生死相许啊。
有几个可以注意的细节:
1、 整个故事中,但凡被“我”稍微具体描述一下的粉丝绝对都是帅到天怒人怨的美型男。
2、 “我”穿着9寸的高跟鞋去旅游。9寸,就是足足30公分。想象一下,颇有喜感。
顺便再罗嗦一句,最后“我”无比幽怨地想,如果我的名字叫七喜就好了。一下子让我想起张爱玲笔下那个叫“七巧”的女人。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3:06:13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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