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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日记谈《小屁孩日记》之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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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2: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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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钱钟书的观点,《小屁孩日记》是充不得幽默作品的。它不见得能让人笑,要是它真让人笑了,兴许让人笑完还会想哭。这或许是唤起了读者的共鸣,让读者忆起自己小时候的诸般光景,因此脸上才显现出若喜若悲的神情。而这本书,充其量只是一味药引子。

“小屁孩日记”,英文为“Diary of A Wimpy Kid”“Wimpy”形容人略显瘦弱,犹豫不决,译作“奀 皮”颇为恰切,却又嫌太生僻。后来考虑过音译作“温皮”,“文痞”,“瘟皮”都不如人意。诚如严复所说,“一名之立,旬月踌躇”。最后由出版社拍板定名,于是最不愿意被人称为“小屁孩”的男主角格雷还是成了小屁孩,而且估计是永世不得翻身了——如果这个系列还继续出下去的话。

全书以一个中学生的视角娓娓道来,说尽中学乐事。回忆中学生活,或许中国孩子回味的更多是苦涩,尽管教育制度不同,孩子们的乐趣总是共通的。美国的中学就能民主选举学生会成员,参选者还能贴海报造势拉票,派发糖果贿赂选民,总之人人参与,不亦乐乎;而我直到中学毕业的时候,所谓学生会干部,还都是由成绩排前五名的同学兼任,而且通常不会是第一名——怕他累着。这是制度的不同所致,但是孩子们童心的表现,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比如上课时给心仪的女生递个小纸条,小男生充硬汉,犯了错一见势头不对就立即“深刻”自我反省并且决不改正,等等。

比如有一次,罗德里克买了一期重金属摇滚杂志,杂志中一幅美女香艳照片经弟弟曼尼之手在幼儿园内得到推广和追捧。大人们自然不会喜闻乐见,更不会坐视不管,于是罗德里克就受罚了——检讨以答母亲问的形式展开。

问:“这种杂志能让你进步么?”

答:“不能。”

问:“这种杂志能让你在学校更受欢迎么?”

答:“不能。”

问:“你现在怎么看待自己买这种杂志的行为?”

答:“我不是人。”

问:“买了这种不良杂志,你有什么话想对全体女人说?”

答:“我对不起女人。”

这种被迫说违心话的经历,估计每个人小时候都体会过,罗德里克后面的那两个回答无奈中还掺杂些玩世不恭,读来让人忍俊不禁。

掐指算来,作者杰夫•金尼已经用中学生的思维度过八年的创作生涯了。对一个成年人来说,这确实是把痛苦留给自己,把快乐留给别人。自2004年5月起,他便开始了在www.funbrain.com网上的漫画连载,据统计已有2千万在线读者。连载三年后出版成书,本书连续87周位居《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版前列,目前的销量已逾1百万册。

一本好书写成之后,接受考验的便不再是作品本身,而是读者了。而对一本外语好书来说,首先接受考验的,是译者。翻译的过程,简单说来就是先从语言中抽离出信息,再把信息封存到另一种语言中去,即语码转换。像趣味这种难以捉摸的味道,能否脱胎换骨,在另一种语言中转世重生,译者责任重大。如果英语读者读原文感到有趣,中文读者观译文觉得无趣,恐怕就有理由怀疑:是不是译者自己偷吃了。

在翻译这本书时,我坚持趣味先行,因此没有严格地字字对译。比如有一段写上体育课老师教足球,把学生分为两队,一队穿上衣,另一队光膀子,以便区分。即分“Shirts(衬衫)”和“skins(皮肤)”两队,这两个小词,其实是押头韵[s]的,因此我处理为“布衣”和“皮衣”两队,改押尾韵,而且把光膀子说成穿皮衣——人皮大衣,也算是脑筋急转弯了。还有许多耐人寻味的细节,这里就不一一枚举了。再好的译著都不能代替原著,然而,假如读者把译著看作某种意义上的原著的话,或许便能读出一些原著所没有的乐趣来。

家父是本书最早的读者,我每译完一个章节,都立刻给他看,然后紧张地问:“有意思么?有意思么?”大概是我神色太紧张,搞得父亲也紧张起来,所以没怎么见他笑过。他的论断是颇精辟的,他说,美国人就这个智商,能让他们发笑的东西,中国人看了不笑是很正常的。所以读者看了如果不笑,千万不要自责,相反,这很值得窃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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