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腥》的第106页,第四行,作者这样写道:“说起来,朱贵生和猪牯还是本家叔侄,但是猪牯的父亲没有出息,一生都靠租种朱贵生的田为生,就是猪牯当了保安队的副队长,得到了游镇长的器重,朱贵生还是看他不起……”
在本书的第202页,倒数第四自然段,作者又写道:“猪牯的母亲去世早,哥哥分家到外面住了,家里就剩下老父王秉益一个人,王秉益和镇上有头有脸的富户王秉顺是堂兄弟……尽管猪牯当上了唐镇的保安队长,父亲王秉益还是瞧不上他……”
我相信这是作者所留给我的最大悬念:猪牯既然是朱贵生的本家侄儿,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那他应该也姓朱,但为什么他的父亲却姓王叫王秉益呢?
这个悬念直到小说结束,作者也没给我指出一条破解之路,好像猪牯在小说上半部本该就姓朱,但到小说下半部他就应该姓王。小说充满了各种悬念,但只有这个悬念我最佩服。
小说开篇就写一个身上带有腥臭味的画师宋柯来到唐镇,又交代他在上海有个情人叫苏醒,只要宋画师一思念起她,身上便会散发出浓重的腥臭味儿。可见这腥臭味是一种爱情的香味儿。作者于是唤起我一个期待,想知道宋柯到底是怎样染上这种腥臭的,为什么既然是爱情的气味,苏醒反而会离开他?但大概因为小说头绪繁多,作者忙于顾左右而言他,到最后也没有交代。
不但没有交代,这腥味的身份越到后来竟也越复杂了:它既是尸臭的气味,还是放蛊人的武器,是给每个唐镇人鼻孔里安插的恐怖分子;而且这腥味,又不独宋画师身上所有,随着情节的进展,不相干的人也都纷纷“腥”起来。美好的爱情腥气终于越来越混乱到不可辨认,成为一锅乱“腥”。里面关于这气味的描写,既无前因,也无后果,不知道“腥”所何为“腥”,也不知道“腥”将“腥”向哪里。但是我仍然敬佩作者。
同样的例子还有宋画师屋里闹鬼的画像,本以为这是一个不错的小说布局,应该很有发展延伸的空间,结果这些鬼魂也是有始无终,好像它们自己也整天无聊地不知道干什么。就像挂在墙上的一把猎枪,到最后连个屁也没放。但我仍然敬佩这样的安排。
有人一再地告诫,恐怖小说就是通俗小说,就是商业写作,不要期望像严肃写作那样严谨。我对这种告诫总是很无语,为什么通俗小说,商业写作就要不严谨,就可以有漏洞,有硬伤,不但没人苛责,还受到追捧呢?不公平嘛!我只知道,世界上有很多通俗小说大师,写东西不仅仅严谨,而且严肃,不会糊弄读者,相反,他们在用自己最大的力气,去探求同样严肃的意义或者价值,同样为人类留下杰出的文学遗产。我不想去举例说明,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而且我还认为,通俗小说,一点不比严肃小说容易。在写作的难度上,它们是一致的,因为他们都必须坚持一个底线:诚恳。
怎样才是好的恐怖小说呢?难道只要持续不断地反复甚至重复地渲染那种巫蛊的自然氛围(弥漫的雾气、可怖的坟地、幽暗的黑森林、死鬼鸟的羽毛、神秘的白影、女人哀怨的呜咽喘息,狗的惊叫),通过对某种超自然力的堆砌式地描述,恐怖和悬念就出来了吗?难道可以不去管恐怖和悬念的目的是什么,终点在哪里吗?好像很多写恐怖小说的人都仅仅满足于造这种“境”,而不管这“境”里有没有实在的动机。这是一种多么空虚和无聊“境”啊!这是一种多么无聊的恐怖和无聊的悬念啊!
小说《腥》的大体故事可以概括为:抗战结束后,在南方某个封闭的小镇,因为无意中冒犯两个放蛊的女子,一些镇民纷纷被蛊术害死。而那两个放蛊的女子住在黑森林里,是师徒关系。师父爱上镇子上专为死人画像的宋画师,宋画师浑身的腥臭令她迷狂;她为了宋画师能在镇上住下去,就暗地里放蛊杀人,终于被捉处死。她的徒弟又为她复仇,继续杀害镇上的人,却也莫名其妙爱上一位镇上的“英雄”……还有一条副线则是对镇上各色人无聊生活的摹写。
作者的意图似乎仅仅在写一个无聊小镇的无聊毁灭史。小镇的存在让人看不到价值所在,它的毁灭则不应该是悲剧,但似乎也不是一出喜剧,客观点说,更像一出无聊的正剧。看不出小说深层的动机所在,似乎先天动力不足,就像朝鲜前些日子发射的火箭一样,飞到一半,就坠落到太平洋。洋洋洒洒25万言,故事只进行到三分之一,底牌就已经提前翻出。剩下的,都是在重复前面的动作,第一个放蛊女死掉了,还有徒弟来复仇,而花样也没啥翻新,无非是一个人一个人的死,死状也一样,肚子里被放进蛇蛊。唐镇上那些等死的人物,之间的关系也都是疏离的,平面的,这些死自然也就缺乏了层次感,纵深感,无非是一个一个又一个,死得要说有关联也牵强,死得要说有原因也毫不足惜,读多了,只能是无穷的乏味和无聊。
两代放蛊女,都是为爱情而杀人——这也许就是小说被包装为爱情小说的原因吧——却一点也不让人感动。为什么?因为他们都是假人,纸人,内心世界贫乏的可怕,我觉得这显示了作者内心世界的匮乏。想想聊斋里的那些狐女何其可爱灵动,内心世界何其幽微玄奥。我们为何能喜欢能感动能同情?而对李小说里的爱情妖女,却为何不能呢?而且,在这里李西闽写作修剪的不精当又暴露了一下,第二代放蛊女,斜刺里又多出来一个傻丈夫和一个可以用鞭子抽打她裸体的“恶公公”,而且是惊鸿一瞥又莫名消失。这位放蛊女被管教的如此严厉,居然还能用法术去偷情,然后为爱杀人,真是匪夷所思。——好在这是恐怖小说,什么都可以用悬念来解释。
偶有一些聊做谜团的小情节,作者似乎也无力去剥茧抽丝地化解,都以近乎蛮力的怪死啊,臭气啊,疯癫啊解决掉了。再加上语言本身的不讲究,仅有一点悬念,也被多余的文笔破坏掉。简单举个例子,书的166页,写到王秉顺和镇长一起打麻将,他总是赢,别人问他怎么总是这么好运。
“王秉顺意味深长地说:‘好运还在后头呢!’”
写到这里按说可以结束了,这个人可能是阴谋家,将有不良企图,不料作者仍意犹未尽,画蛇添足地加了一句话:“谁也听不出他话中隐藏的深刻含义。”
不是我联想力丰富,读到这里,我真的想起接电话的小孩子常犯的那种错误:“我妈妈说她不在家”。——呵呵,“谁也听不出他话中隐藏的深刻含义!”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说一下这个小说的文风,一个直观的印象就是叙述拖沓、冗长、啰嗦、重复、粗糙;遣词造句之不讲究,不严谨,不克制,不知道是不是网络写作的习惯使然;很难理解,作者怎么能容许语言泡沫般的膨胀呢?这似乎跟小说内在动力之不足有很大关系。一般情况下,如果推动小说前进的动力很强劲,语言也应该是干练的,迅速的,紧凑的,简洁的;如果动力不足,在语言上就会显得粘滞,拖沓,啰嗦,在每一个微不足道无关大局的细节上纠结,或者反复甚至重复地去摹写同样的动作、人物和景物。
我觉得任何一个爱惜羽毛的作家,首先会很在意自己的语言。他们不允许读者去诟病他们的语言,因此会对自己语言训练提出很高的要求;而严格的训练会带来一种写作的自觉,有自觉的作者会监督自己不在语言里注水,加料,掺沙子。他们会反复修改自己的文字,用减法使情节更紧凑,使故事更坚固,语言的魅力也从而会以乘方的效果呈现。有志于为汉语增添魅力的作家都会这样做。10万字可以完成的东西绝不用10万零一个字,更不用说15万20万的硬抻。
我在想,有没有这样一种悬念小说,从开始到结尾,一直是雷同的悬念悬念悬念,而永远没有谜底?有没有这样一种悬念小说,我们已经知道谜底,但我们和作者一样,假装不知道,依然津津有味地看下去?
一个老命题再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国作家的想象力何以依然如此匮乏?
为何我们的恐怖小说还是脱离不了“丛林时代”呢?似乎我们又无力去用想象力更新这些“丛林”里的事物,依然是农业社会的想象力,刀耕火种的想象力,从题材到表现方法,都还在“丛林”里打转,都还在用一种“放蛊”的方式企图去迷惑读者。
他们写“巫蛊”,却又不能使自己的写作巫术花样翻新,升级换代。
考察我们记忆中所存有的和蛊术有关的文学、影视作品,都是三流之外的,没有产生过一部高级小说。这很让我怀疑,蛊术,作为一种民间方术,不论是否真的存在,是不是以之入文学,就像强要二人转提高艺术层次一样,是不可能的?蛊术似乎也只是适合在为毫无意义的恐怖文学利用;或者,有能力写作高级恐怖小说的作者,又不屑于使用蛊术这种题材。
中国何时出现真正好看的恐怖小说,不要被当作笑话读的恐怖小说?斯蒂芬金所说的:“希望读者能在阅读我的小说的时候,心脏病发作而死。”而我们的要求仅仅是,不要读完只是添恶心,倒胃口。我们的作家不能干这样的事情!
我们应该在恐怖之后感到真正的生之惊悚,而不是在恐怖之后,感到无聊和空虚,更不能假装姑且认为这真的很恐怖。我们的读者也不能太迁就,因为没有美食可吃,就把盒饭当正餐。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2:55:24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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