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飘阿兮的,不错的一本书,看到凌晨三点半,拿起来就不愿意放下,似乎有一种魔力似的,驱使着你一直的看下去。
沈安若,用程少臣的一句话就是,除了在床上之外,她真的是个很别扭的人。最开始我还不以为她有多别扭,最多只是有点与众不同而已,可是越往后越觉得她还是不要与众不同的好。因为她真的很折磨人,什么事情都不愿意去求证,只是你说了,那我就听,你不说,我也不问,当时我就恨不得拿书敲敲安若的脑袋,让她醒一醒,你说如果你要不是遇到少臣这样的男人,谁还能任着你为所欲为。以前我还比较喜欢这样的女主角,事事不问,不代表不关心,只是不想让你添麻烦,可是她遇到的这个男人,是需要别人来在乎的男人,所以一切就走了样。其实,少臣也是不对的,那个秦紫嫣,一直是个迷,直到最后的番外,我也没看到她的出场,我还以为作者会捎带几笔呢,可是没有,她没有。真是的。鄙视一下。
程少臣,我喜欢名字里有个臣字的男人,这是我一直以来的小癖好,呵呵。所以,想当然而,从我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就莫名的对他多了一些好感。多金的男人,又是我喜欢的,我不喜欢看写些物质生活比较匮乏的文字,因为生活本身就已经有太多的琐事,看书寻求的不就是一种放松嘛,如果我在看的时候,还在看一些男女因为金钱而斤斤计较的时候,我找不到它吸引我的理由。他是个细心的男人,其实,与其说他细心不如说他有位得力的秘书,每个节日,鲜花、礼物,一定会准时送到,每月会把为数不少的一笔金额过户到安若的户头,安若说,这像是在圈养情妇,而不是老婆。
在安若的公公去世,他们的孩子亦没有的时候,他们离婚了。这是在同时进行的一系列事情。
程少臣以为是因为秦紫嫣,可是沈安若说,与其是别人,不如说她只是个导火索,事情本身就已经进行到了那个地步,只不过没有火种。
秦紫嫣,是个很美的女人,是女人都会侧目的那种。不禁让我想到了好多年前在《女友》上看到的一篇文章,那个女人叫夏奈尔,也是很美,是男主角的前任恋人,那个男主角追了她七年,可是一直没有成功,然后他认识了这个女主角,在他们即将结婚的时候,女主角知道了这个事情,还有就是因为她看到了男主角同那个夏奈尔一起吃饭,然后夏奈尔耳朵上带的那个水滴状的耳钉,因为男主角送来她一个一模一样的,几度误会连在一起,使得事情走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她拒婚了。换了上下班的路线和手机号码,可是最后他还是追到了,那段感性的告白,以及那次疯狂的举动。跑题了,继续说秦紫嫣,然后传言程少臣兄弟俩因为他而大打出手,传言因为她程少臣离家,自创业。可是这都是传言,没人证明。
贺秋雁,杂志社的编辑,我喜欢的职业。她在这本书里可以说是个讨巧的角色,适时的出现,带来一些幽默的话语,总是在相亲,可是没一次能够成功,不过我想那个番外对她是个交代吧,说实话,她配林虎聪,还真的是有点诙谐。
缘未断的人,就注定会一直纠缠着,怎么可能说分就能分得了,程少臣追了沈安若八年,八年的时间,除了爱还会有别的什么动力支持着他继续下去,我想不出来。当然程少臣使了很多计量,那些时候真的觉得他真小人,强烈的鄙视一下。
别扭的两个人。一个需要被在乎,一个以为不需要被在乎,说实话,会稍微的觉得沈安若有些散漫,不在乎,对事情淡淡的,其实我觉得这正事她自己的保护色。
我喜欢作者塑造的这两个人,无论是从背景,还是身份,不会觉得空洞,不会太过,亦不会太不真实,恰到好处。
这个女人,有的时候太过正直,而这个男人,有的时候又太过迂回。
我能理解男人恐高,但不能理解女人恐婴,女人不是天生的就有母爱的潜质吗,怎么会恐婴。呵呵。
谁说过客会匆匆,当那个过客刚好是你的那杯茶的时候,他就会成为你长久的居住客,期限为一辈子。刚刚好。
牵手的结局。
如果你喜欢看婚恋小说,如果你喜欢淡淡的女主角,如果你喜欢超优的男主角,那么不妨买来看看。
PS:《女友》上的故事叫《我嫁我不嫁》,女主角叫宋小慈,男主角叫沈志辉。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2:46:06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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