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书评> 正文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他们——《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二)

  • 小小评论家小小评论家
  • 书评
  • 2023-03-26 12:45:00
  • 63

米兰·昆德拉实在是了不起,他从四个主角的角度来叙述这一系列故事。这种看似杂乱无序其实严丝合缝的写作手法,我从未在其他作品中见过,实在不能不让人惊叹和仰慕。因为他们每个人的视角都不同,于是对于每件事的主观看法各异,彼此相映成趣。作者并没有严格按照时间顺序来叙述故事,主角视角的切换也没有什么规律可言,但可贵的是丝毫没有凌乱感,更绝妙的其实是作者不时插入的大段评论,通常小说中如果作者的主观论点太多就会冲淡小说本身的魅力,但此书却恰恰相反,昆德拉的评点都堪称点睛之笔。

四个主角——托马斯,特丽莎,萨宾娜,弗兰茨,他们看似都是普通的人,但却都各具特色,极具代表性。本拟逐一点评,然而写完了两个托马斯和萨宾娜之后,竟没有心力和情绪再写另外两人。也罢,反正我喜欢的也是这俩人,其他人不写也无所谓了。

托马斯:不媚俗的情圣

毫无争议,托马斯是全书的灵魂。

很难用一句话来概括他:他曾是最一流的外科医生,他是流连花丛的风流浪子,他是拒绝向当局妥协的知识分子,他是不称职的父亲,他是不忠的丈夫,他是天生的情人……

他的情人萨宾娜形容他的话最精确:“我喜欢你的原因是你毫不媚俗,在媚俗的王国里,你是一个魔鬼。”

他当然是不媚俗的魔鬼,他拒绝见儿子,不惜因此得罪父母,对上帝也没有尊敬。在被前妻一再拒绝看望儿子后,他一气之下就决定再也不去见儿子了。为什么他要对儿子比对其他孩子更关注?那不过是他一个不顾后果的夜晚的产物罢了。后来,等儿子长大跟他联系,他不愿见儿子的原因竟然是因为怕看到儿子用长得像他的嘴巴谈什么莫名其妙的天国的话。

自从第一次婚姻破裂后,托马斯就明白了自己天生是个单身汉的胚子,无法跟女人朝夕相对。他既渴望又畏惧女人,于是发明了一套所谓的“性友谊”,即建立在不干涉对方自由和生活基础上的轻松关系。为了防止“性友谊”发展成带有侵略性的爱,他创造了“三三原则”,即从不跟同一女子连续约会三次,而跟同一个情人的约会周期必须保持在三周以上。

他一生曾跟二百多个女人有染,当朋友羡慕的发出质疑时,他却委婉的辩解:“这不算多,你看,我有二十五年跟女人打交道的经验,二百除以二十五,每年才八个新女人,不算多,对不对?”经他这么一解释,也确实不算多,毕竟在现代社会,性实在太容易获得了,何况托马斯又实在是个有魅力的男人。他的女人数量之所以能累积这么多,是因为他将这种生活方式持之以恒的坚持了整整二十五年。这实在让人佩服,因为我们知道生命中最难得的是单调重复某一件事情而乐在其中不知疲倦。

当然,托马斯显然不能认同这是一件单调重复的事儿。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似远远多于不同,人与人只有百万分之一的不同而有百万分之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的相同,而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正是他最感兴趣渴望了解的部分,他孜孜不倦于挖掘探寻不同女子深藏于体内的属于性的微妙差异,他剖析着他的情人们,就如同他拿着手术刀解剖人体结构一样。这些微妙的难为人知的性差异必须通过征服来获取,而这正是他征服世界的方式,他通过征服女人来征服世界。

早在大学时代,我就看过这本小说改编的电影,电影的中文名叫做《布拉格之恋》,这个翻法十分俗气,其实它的英文名跟小说是同名的"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然而电影本身也确实不能体现原书十分之一的精彩。

幸好还有丹尼尔·戴·刘易斯。

综观整个好莱坞,也很难找出比丹尼尔·戴·刘易斯更富有魅力的男演员,从气质到演技都无可挑剔,更遑论他惊人的敬业精神。

大学时代看这部电影是因为隔壁宿舍的一个女生突然花痴了丹尼尔·戴·刘易斯,极力推荐给我们,具体天花乱坠的说辞我记不清了,大意是说这个男人的眼神足以秒杀一切雌性生物。

她这么一说我们自然十分好奇,而我们也的确没有花几分钟就认同了她的说法,就在电影的第一幕,当刘易斯扮演的外科医生坐在手术室里,朝着对面曲线迷人的白衣护士说“Take off your clothes”的时候。

那是无法形容的眼神,既没有挑逗更没有淫邪,却那么明亮那么惑人,带着不容拒绝的笃定。

书中说,托马斯喜爱命令情人在他面前宽衣解带。“脱!”他命令道,往往将纯洁的对话突然引向性的挑逗。他既不献媚,也不恳求,而是发出命令。他说这句话时绝对不会触碰她们,而是站的远远的观看她们。他的语气是温和而坚定的,但却带着不容拒绝的强势,那是让女人臣服于他的命令。而他的情人们,从来都不能拒绝和反抗他的命令。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一个眼神,瞬间就能让一个女人剥离高傲的面纱,倾倒臣服在他脚下,听起来很神奇,不是么?

我侧头看身旁的朋友,她们的眼里都是一片狂热的倾慕。我闭上眼睛,想象着这样一个男人站在我面前,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用这样的语气命令我,我能够拒绝吗?……我无言的叹息,答案很显然,我也无法反抗,不但不能反抗,还会心悦诚服的被他俘获。无他,我们皆是女子,天生无法抗拒这样的男人,他天生是女人的天敌和克星,令吾等万劫不复。

我一直都深信,一个男人的魅力与其教养出身、职业成就、经济能力、社会经历、人生信仰等都无关,而是由他自身的人格和本性所决定,他的魅力来自于内心深处,不以外物为转移。真正有魅力的男人无需金钱和地位来装饰,他的人格决定一切。

假如托马斯没有遇到特丽莎,他应该会一直这样风流下去,不偏不倚的辗转于不同情人之间,娴熟的扮演征服者和情夫的角色。这是他习惯和渴望的生活方式,自由随性,不受拘束,不付出承诺,也不承担责任。

可惜,他偏偏栽在了一个乡下女招待的手中。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连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却真正发生了。

虽然我们尽可以用“爱情无需理由”这样的借口来打发,但是我认为托马斯的沦陷是因为对方击中了他的弱点。人都有弱点,托马斯的弱点是他对弱者的同情心,打败他的不是强大而恰恰是软弱。特丽莎很软弱,他把她比喻成被装在草篮顺水飘来的孩子,而他在床榻之际捞起了她。她既不是情人,也不是妻子,她只是个孩子,他同情她,无法抛开她。他的爱情起源于一个比喻,一场同情。

人们总是说同情不能产生爱情,但对于托马斯这样内心强大的男人来说,吸引他的恰恰是这份软弱,所以,托马斯会爱上软弱无依的特丽莎,而不是独立自由的萨宾娜;而心灵相对软弱的弗兰茨却会爱上内心强大的萨宾娜。或许在人性深处,有那么一种寻求个性互补的意味。

这个故事的不俗之处,或者说托马斯这个人不媚俗之处,就是在于他并没有像众多言情小说中的浪子那样,在遇到心仪的灰姑娘以后就毅然抛弃昔日浪荡的生活方式,成为一个对妻子忠贞不二的模范丈夫。

托马斯没有,他继续着他无休止的猎艳,特丽莎的嫉妒和谴责令他愧疚却不能令他改变。他不能放弃他的“性友谊”吗?他当然能,但却会使他精神分裂,他无法停止去品位其他女性,而且他的那些“战绩”并不会影响他对特丽莎的爱,所以他不认为有必要停止,在他看来,这简直跟禁止他踢足球差不多。而当他看到特丽莎因为自己的风流韵事而痛苦不堪,他因此更加同情她,也更加爱她。特丽莎那些因为不安恐惧而产生的稀奇古怪却残酷可怕的梦像一把把利刃扎着他的心,谴责着他,逼迫着他,折磨着他,令他溃不成军,几乎心碎而亡。他开始生活在谎言、欺骗和徒劳的辩白中,他试图让她理解灵和肉是可以分离的,他跟情人们的交往并不会威胁到妻子在他心目中的地位。然而她显然不能谅解,于是她每天生活在嫉妒中。为了让她放心,他甚至跟她结了婚。

托马斯在爱上特丽莎以后,他的命运就被这个看似软弱的女子控制了,从一个地位尊崇的外科医生沦落为擦窗户的清洁工,即便他自己并没有抱怨,我们作为读者都会觉得难过和辛酸。他在乡下的集体农舍碰到过去的病人,给对方检查后,遗憾的说“我再没权利开处方了……”,这话出自一个最出色的外科专家之口,背后包含着多大的辛酸和遗憾!

而特丽莎戴着廉价的珍珠项链在小酒馆里工作,竟然被人讥讽说她脖子上的项链卖淫得来的,“你丈夫,一个擦窗户的,他送不起这样的礼物!”而当妻子拿这样的话说给丈夫听时,无疑是在他已经血淋淋的伤口上再狠狠的扎一刀。

无论面对昔日的同事,还是从前的病人,落魄的他都表现的风轻云淡,似乎毫不在意社会地位的变迁,反而感到轻松,然而在那个温泉小镇无意邂逅从前的病人,他才发现自己刻意装作不在意的过去的一切是多么的令他怀念,他无比思念他曾为之奋斗一生的医学事业,想念那些对他充满信任的病人,于是,在回布拉格的路上,他沉默了一路,而与此同时,他的妻子正为秘密警察会将她出轨偷情的***公之于众而忧心忡忡。

有趣的是,托马斯认为特丽莎是软弱的,但事实却未必如此。试想,一个乡下的女招待,仅仅跟一个陌生男子聊了一个小时,就凭着他留下的地址孤身一人到布拉格来找他,而且这样的事情不止发生一次,而是两次。期间托马斯试图悄悄离开她,却被她坚定的拉了回来。面对苏军入侵的坦克,她不顾危险背着相机四处拍照,把照片交给外国记者。跟着丈夫移居国外,却又毅然孤身一人返回沦陷的祖国。这些事情,怎么会是一个软弱的女子能做的来的呢?

在她以软弱为武器的攻势下,他步步败退,从苏黎世退到布拉格,从布拉格退到乡下农社,真是每况愈下,低得不能再低了。终于,他连“性友谊”也不能保持了,她赢得了最终胜利,将他从他那众多情人手里抢过来了,他终于只属于她一人的了,成了她怀里的小白兔。可是,她也悲哀的发现,他老了,变得跟她一样虚弱,他失去了事业,失去了所有,也再不能拿稳手术刀了。

面对她迟到的道歉,他却坦率而不容置疑的说:“追求事业是愚蠢的,特丽莎,我没有事业。任何人也没有。认识到你是自由的,不被所有的事业束缚,这才是一种极度的解脱。”

就这一句话,便足以印证托马斯确实是不折不扣的情圣,难道不是吗?绝大多数男人都视事业高于爱情,只有托马斯可以毫不犹豫的抛弃优厚宽裕的生活和热爱的事业,追随这个乡下女招待埋骨乡野。

最伟大的爱情不是付出,而是牺牲。付出是因为你有多余的东西,所以才慷慨的赠予他人;而牺牲却意味着舍弃你所拥有的珍贵的东西,这些东西绝不是多余的,可能是家庭、事业、理想……牺牲她们是令人痛苦的,但也因而高贵和伟大。托马斯为特丽莎作出的巨大牺牲,如果不是因为爱情便没有其他能解释。

那么,结局该是快乐的才对,可是为什么快乐之中透着一股刺骨的悲凉呢?

上帝毕竟是仁慈的,给了他们想要的结局。那一夜,他在病榻前握着发烧的她的手,觉得自己不能死在她之后,得和她一道赴死,而她则始终渴望他只属于她一人,不被别人分享,于是,上帝让他们死在同一处,死在同一秒。

可是,在我看来,真正的托马斯早就死了,早在车祸发生很久以前,在他偶然遇到特丽莎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死去了,剩下的只是灵魂剥离肉体的漫长过程。因为在那一刻他的命运已经被改写,他偶然的爱情注定了这个必然的结局。

那么,这场不媚俗的死亡不正是上天恩赐他的解脱吗?

萨宾娜:自由的背叛者

托马斯觉得他再也没有比萨宾娜更好的情人了,给他最多舒坦的始终是萨宾娜。

“我想与你在我的画室里***,那儿象一个围满了人群的舞台,观众们不许靠近我们,但他们不得不注视着我们……”托马斯感到自己无法将目光从萨宾娜的信上移开,特丽莎因为偷看了这封信而噩梦连连。

没错,萨宾娜就是这样的耀眼,光芒四射,热情如火,不羁如风。她不愧为男人心目中最理想的情人。

然而,她却是天生的背叛者,她通过背叛来对抗媚俗的世界,她先后背叛父亲、丈夫、祖国、情人,每一次背叛却让她离最初背叛的初衷更远。

萨宾娜和托马斯其实很相像,他们都是不愿受情感束缚,都蔑视世俗。甚至连跟托马斯并不亲密的儿子都知道父亲有这么个情人,由此可见萨宾娜对托马斯而言是特殊的。对萨宾娜而言,托马斯自然也是特殊的,特殊到她在跟后来的情人弗兰茨交往时还试图重温旧日跟托马斯玩过的***游戏。当一个女人试图在一个情人身上寻找以前情人的痕迹时,那说明她是非常在意以前的情人的。

虽然书中没有说,但不难推测萨宾娜和托马斯的关系应该有不短的年月,他们在她宽敞的画室***,那里有一张大的像讲台的床。萨宾娜祖父留给她的那顶十九世纪市长戴的圆顶礼帽是他俩一再使用的***游戏的道具。她站在镜子前,裸着身体,却看似滑稽的戴着这个男式的礼帽,而他却衣冠齐整的透过镜子观看她,他们都被镜中的景象刺激的激情澎湃……

当他们流亡国外,重逢于日内瓦的旅馆,当她再次戴着那顶寄托了他们无限旧日甜蜜的圆顶礼帽给他开门时,他们都被这个景象深深感动了,几乎是含着热泪跟第一次一样***,而不再是带着猥亵色彩的性游戏。

萨宾娜看起来是独立自由,拥有强大内心的女人,可是却渴望被征服被暴力侵犯。她向往的***没有暴力色彩是不行的。所以,会命令她的托马斯能征服她,而崇拜她的弗兰茨却不配爱她。

这其实不难理解,身为女子,即使表面再骄傲再独立,内心深处都隐藏着被强大异性征服的欲望,渴望被控制,被玩弄,被折辱。萨宾娜就算骄傲非凡,也不能摆脱平庸女子的渴望,就算是面对弗兰茨,她也产生过那种焚心烈火般的欲望,想告诉他,别赶我走,抱紧我,把我当你的玩物,你的奴隶,猛烈地玩弄我吧!然而她的骄傲终于阻止她这么说,只说了一句话:“你不知道,我和你在一起是多么高兴呀。”这是她的天性允许她作的最多的表示了。

我们或许会疑惑,明明托马斯和萨宾娜看起来那么般配,为何他们没有相爱呢?

如前文所说,内心强大的托马斯只会爱上软弱的女人,萨宾娜在他心中显然不是软弱的女人,他不可能因为同情而爱上她。那萨宾娜呢?她太自由,又太骄傲,即使她对托马斯跟自己一起时心有旁骛敷衍了事而心怀不满,最多也只会藏起他的一只袜子来报复他,嫉妒和歇斯底里不是骄傲的她能做来的姿态。

“性友谊”——托马斯独创的这个词,用来形容托马斯和萨宾娜的关系最贴切,这也是他们双方都满意和渴望的相处模式,他们之间不需要爱情来装点,带有独占意味的爱情太沉重,会令他们陷入庸俗,而媚俗恰恰是萨宾娜最痛恨的。

萨宾娜的性格正如她的画一样,两个世界,双重曝光。表面是明白无误的谎言,下面却是神秘莫测的真理。她背叛父亲离开家庭,独身出去流浪四方,去追求不媚俗的生活,却在美国的乡间从一对年迈的夫妇那里寻找家的温暖。很讽刺的,她最初背叛的东西成了她最终渴望的东西,她陷入了自己编织的媚俗。

我们不难预见,萨宾娜所追求一生的背叛之旅迟早会不得不停止,就算自由如飞鸟,亦会有疲倦的一日。对萨宾娜,那或者是这个美丽生命终结的一天吧。

不过,萨宾娜始终是个不媚俗的人,她要将骨灰扬散于风中,继续她漂泊而自由的旅程。无论生前还是死后,她都要做风中无拘无束的行者,她真是无法不令人倾慕和景仰的奇女子呀!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