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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斯心理治疗《当事人中心是一种价值观,而非治疗方法》

  • 小小评论家小小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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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2: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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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罗杰斯的理论,自然想看案例,想看他是怎么工作的。

很有意思的发现是:

1.绝对的非指导,完全地接纳与理解是不可能的。任何人都是生活在自己的价值观,经历,思维方式的框架之下,站在自己的鞋子里去看待别人,和别人交互的。非指导只能作为一种价值观,一种姿态,一种努力的方向。比如,一句简单的话当中会有很多信息点,选择对什么做反应,对什么不做反应,这本身就是一种引导。既然如此,也就没必要太执著于非指导,随着感觉走就好了。

2.罗杰斯是人,不是神。他也会犯错误。如果把这些案例当做有代表性的样本的话,我得说,他犯错误频率还相当地高。有几个案例如果按照他的理念和标准,基本可以认定为失败的案例,比如“愤怒与受伤害”,路易斯个案,以及马克个案(这个案子能够有良好的后续互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事人本人是认可罗杰斯理论的咨询师,具有很强的自省与成长的潜力)。

但是,这并没有动摇我对罗杰斯的热情。事实上,当事人中心疗法,与其说是一种技术,倒不如说是一种价值观。本书中搜集了持不同理念的咨询师和心理学家对个案的点评,这些是很有意义的(个人认为有两篇除外:超个人心理学那篇太主观,女权主义那篇暴露了评论者的个人局限而非罗杰斯的局限)。他们普遍认为,罗杰斯是有效的,但这个有效不是仅仅因为他采取了自己理论中提出的那些前提,而是用了更多的技术。基本上这些分析是有道理的。我相信罗杰斯一定深入研习过各种技术流派并吸收到自己的体系中,而不是象某些对当事人中心疗法的谬见中所说的,像个留声机一样愚蠢可笑地重复当事人的话来到达共情和理解。但是,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每当一次面谈开始的时候,他会让自己安静下来,忘掉所有的技术,不抱成见地专心面对当事人,让当事人成为会谈的主导。

最根本性的东西是价值观。但是,技术还是要的,尤其是对于初学者来说。无招胜有招,首先需要耐心学习所有的招术。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不能理解无招胜有招的哲学高度,也许能够成为好的拳师,却永远不能成为顶尖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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