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豫/文
加拿大——加,拿,大,三个开口呼的音节,一片寒冷辽远而广阔的土地。这个国家,在时刻受拥挤所迫的中国人心目中,除了是移民的热门地,似乎并无多少突出的文化个性。一定要给它个坐标的话,估计会以美国为主要参照基点。它给笔者的文化印象,也永远处于不尴不尬的中间带,很难唤起什么情绪体验。
盖伊·范德海格在《走下坡路的男人》中塑造的一个失业男人曾尝试小说创作,他的第二部巨著就试图讲述一位派驻华盛顿的加拿大外交家受一个美国新闻节目女主播诱惑的故事。“我的意图是把它写成一则寓言,其寓意是加拿大的天真无知与美国的世故精明之间的矛盾冲突。”然而事与愿违:“外交家坚持要说的话一点都没有外交辞令的味道,也没有说服力,女主播则老是动不动就想解开胸罩,剥下裤子,而这与我隐喻性描写两国关系的初衷并不一致,除非我能***强迫***中断的场景。”
在文化上,骚包拉风的法国人常有冠以“实验”、“先锋”之名的难以卒读之作,相形之下,范德海格所展现出的“加拿大气质”,是谦逊、踏实、上进、认真。他的小说走的是相当传统的路线:语言充满生活气息,着力于人物形象的塑造,在细节中显示自己深刻的洞察力和敏锐的感觉。这本《走下坡路的男人》显然是笔者今年读到的最好的短篇小说集。书中故事都以陷入窘境的男人为主人公,但这并非针对某种强大女权主义的条件反射式抵抗。小人物生活中的苦恼和无力,他们因命运而注定的自身缺陷,因自身缺陷而进一步确定的命运,似乎让范德海格甚为同情。如果说这本书有什么“男性主义”的地方,那大概是他对男性特有的悲剧性格常常有精准的把握。
范德海格的语言之生动鲜活,给人印象极深。就这本书而言,翻译的功劳不可小觑。阅读时,字里行间非凡的喜剧效果经常让人兴奋不已。《体验完美》一篇中,范德海格这样描写医院里的一位病人:“昏聩的老太婆瞪大好奇的眼睛东张西望,吐着蛇一般的舌头叫喊着半个世纪前自己所生的孩子的名字,满头白发一根根支棱着犹如随时可以随风飘去的蒲公英。”在《团聚》中,他形容主人公经济窘迫、老丈人拒绝资助他的事业时写道:“可要是他得到了帮助,那此时此刻他一定生活舒适,而不是穿着屁股几乎是露在外面的裤子走来走去,里面吊的除了一对睾丸,没几吊钱。”orz……
范德海格对英国和俄国文学似乎有着强烈的乡愁。《去俄国》一篇中的主人公说道:“在这个国度,书中人物可以相互问这样的问题:为了幸福,我该如何生活?什么叫美好?人为何受苦?人该做什么?”《离乡人的聚会》里,加拿大老教师在荒僻简陋的乡村小说中用英诗中的美妙章节唤醒孩子们的梦想、支撑自己的意志。这种脆弱的美好氛围促使他退休后前往伦敦,隐隐的朝圣热情却被伦敦的现实无情扑灭。伦敦的年轻知识分子热衷于谈论政治,老教师在他们中间格格不入。或许这有助于理解,为什么加拿大这样文化上不经常发出声音的“二线”地方,出了范德海格这样一个艺术功力让人惊叹的作家。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2:36:58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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