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书评> 正文

中国娼妓史我读《中国娼妓史》,脉络清晰,资料翔实的社会专门史著作

  • 小小评论家小小评论家
  • 书评
  • 2023-03-26 12:36:38
  • 75

《中国娼妓史》出版于1933年,王书奴著,是中国第一部关于娼妓的专门史书,属于民国名籍。上海三联书店于1988年重刊。关于作者我了解不多,只是在此书自序中有关作者做这本书的动机的描述中提到过一点。原文如此:“我在少年的时代,曾经一度浪漫生活。十年旧梦,依约扬州。此中黑幕,十得八九。”再有一点就是作者曾做过教师(应该是大学教师),出过国,读过中文和外文的很多书籍(大概民国时候的牛人都是这样的)。可惜我没能找到他的更详细的介绍。

根据作者自序,他做此书原因主要是因为他对“此中黑幕,十得八九”,并有志于一变《平康记》、《北里志》之体裁,做一部有关娼妓的专门史,“以志鸿爪,兼供研究社会学及其他学术者小小参考资料”,而且当时国内废娼呼声很高,但是却没有一部关于娼妓的专门史。作者做这本书是为了让人们在了解娼妓历史的基础上,来解决废娼问题。所以本书的最后一章是讲废娼问题的。

在讨论了娼妓的名称及定义后,作者按照自己的研究,根据各个时代的不同特点,分了五个时期来叙述中国的娼妓史。这几个时期分别是:一、殷代成汤至纣亡国(1783BC—1123BC),此为巫娼时代,作者认为中国的娼妓跟世界上其他国家一样,娼妓发端于宗教,并且最早的时候是“宗教卖淫时代”,卖淫行为带有神圣性。我觉得作者对这个时期的论证不够有力,但是因为关于那个时期的记载本来就少,所以我对这个说法还是姑且相信。二、由西周至东汉灭亡(1122BC—219AD),为奴隶娼妓及官娼发达的时代。这个时期,尤其是周代,娼妓绝大多数都是奴隶。而后来管仲在齐国初设的“女闾”以及汉武帝所设的“营妓”,在作者看来都属于“奴隶娼妓”,但都是属于官妓,后来唐宋的“营妓”和“官妓”也都只是规模扩大了而已。妓女的来源主要是俘虏、犯罪妇女、被籍没的犯人家属,以及以上这些人的后代。这些人其实可以用一个词来称呼,那就是“***隶”,她们的生活之悲惨是可想而知的。而所谓营妓,在我看来,简直就是日本人“慰安妇”的鼻祖,而且说不定日本人这样的做法也是从中国文化中“拿来”的,日本人很多都对中国很有研究,中国有这样的历史他们应该是很清楚的。中国很多东西都是“古已有之”的,所以对于中国古代历史上我们对很多事情只能感到遗憾,感到悲哀,而不必要大惊小怪(我还看过中国古代的食人史以及中国酷刑考),对中国文化中的这类东西,我们可以去了解它,原因是为了防止这样的事再次发生。但是在近代文明的社会,日本人那样的***显然是无法原谅的,也是与文明世界的精神相悖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日本人是禽兽,中国人也好不到哪去,中国人也并不是把“传统”都忘光了的,文革期间对酷刑传统的发扬是很卓著的。以史为鉴,让这样的“传统”从中国文化中消失,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否则我们可能就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三、三国到隋亡(220—617),为“家妓”及“奴隶娼妓”骈进的时代。家妓其实也不比奴隶的情况好到哪去,她们是私家的***隶,但是她们的地位低于妾,经常会被一些名士赠送给其他人,而社会上则引以为美谈。这个时代真是“富则妻妾家妓成群”的时代。还有就是,在这个时代,男娼也是盛况空前。四、唐宋元明四朝(618—1643),为官妓鼎盛的时代,唐宋的官妓发达,士大夫狎妓之风极盛,尤其是那些文人名士,不仅冶游良多,而且还经常以诗词赠妓,或者用诗词来讽刺或者赞美某妓,妓女们对他们可以说是既爱又怕。诗人,尤其是著名诗人俨然当时的舆论权威。我们所熟悉的大文豪白居易、苏轼、黄庭坚、秦观等人更是此中高手。并且妓女由于受到熏陶,出了很多诗妓、词妓,元代的妓女则擅长的是曲,所以作者感叹说“妓女是最不守旧的阶级”,她们接受并反映了当时的时代文风。这个时期的狎客们重视妓女的才艺甚于美色,跟后世不同。(我想作者得出如此结论的原因是与材料分不开的,关于这个时期妓女的记载,肯定以与文人士大夫阶级有关的为多,因此有记载的狎客们的品味要比后来高。后来,主要指清朝和民国,关于妓女的记载更加详细了,作者也有亲见,下层狎客的品味就要更加令人印象深刻一些,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我以为关于妓女的品位与时代没有多大关系,主要跟嫖客的阶层有关,无论对于什么人,色艺俱佳肯定最好,而对上层的嫖客来讲,艺重于色,而对下层的嫖客来讲,色重于艺。)五、清以后。此为私人经营娼妓的时代。这个时代因为顺治和康熙下令在***活动(如祭祀等)禁用伶人娼妇,废除了京师的教坊司,而在雍正朝各省的教坊乐籍等贱民阶级才得到解放(即官妓,其实到这时候中国体制上的奴隶制才算废除)。不过清末京师和各省先后抽收“妓捐”,其实又变相恢复了官妓制度,其他的则为私娼,至民国仍是如此。

全书脉络清晰,特点为用材料说话,作者从正史、野史以及笔记小说中引用了大量材料来叙述其中国娼妓史。其中以野史为主,因为娼妓是很难入正史记载的。而且对每个时期的男娼都做了论述(只是我看的这本书是图书馆借的,其中关于男娼的部分都被某些没素质的人撕走了,未能得观其详,在这里对撕毁书籍的人表示谴责和鄙视)。

作者十分关注废娼问题,所以在本书的第七章,即是专门讨论废娼问题的。作者把娼妓产生的原因概括为“娼妓产生的根本,是经济的原因。此外人口繁多,都市中的性的不平衡,男子因贫困不能及时结婚。女子未受教育,无生活知识技能,乡间女子羡都市繁华,因奢侈放佚而堕落,都是制造娼妓的因素。”然后作者又批驳了两种娼妓不能废除的观点,第一种是如果废除娼妓会引发社会上的恐慌与骚乱;第二种是主张保留娼妓,但是要加以限制和有效的管理,因为娼妓的存在对维持社会和谐很有必要。最后,作者提出了自己关于废娼问题的策略,还分了治标和治本之法,双管齐下。治本之法作者没有详说,只是说要改变社会经济制度,是每个人各得其所,“家给人足,此户自封”,颇于马克思思想相合。治标的方法作者倒是列出了这样几种:1、***定某时期,全国分三期或者四期废娼,而且要令发必行。2、***要与租界当局合作废娼。3、废止妓女违法约据。(就是废除卖身契,给妓女以人生自由,并打发大量妓女从良)4.、多设妇女职业传习所及简易工艺传习所。5、对分阶段废除时依然存在的娼妓实行严格的检验制度。6、再有以人口为买卖或者典押的处以死刑。我个人以为废娼问题是个及其复杂的问题,作者在最后一章论述得也不是很清楚,其废娼方法也并不十分切实可行,当然本书并不是论娼妓或者废娼问题的社会学著作,这点也是情有可原的。本书还有一个不足的地方就是,在一些地方作者得出的结论有些武断,比如举几个尼姑***的例子,就下结论说,当时大多数尼姑都是变相的娼妓。还有就是作者没有对娼妓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管理方式以及她们的生活状态等加以详论(我个人以为这是对研究娼妓史很重要的),也很少提及娼妓的数量和分布统计问题(这个可能是我求全责备了,因为可能这个问题是找不到相关材料的),这是本书略显粗糙的地方。不过瑕不掩瑜,我依然认为《中国娼妓史》是一部名作。

我曾经也考虑过娼妓问题,思考过废娼的可能性。我是赞成废娼的,原因很简单,不自愿的娼妓史不人道的,自愿的娼妓的存在是对社会文化的污染。在极权时代,是能够从现象层消灭娼妓的,这在我国和苏联历史上都可以看到,但是实际上那只能是暂时的。废娼问题很复杂,在中国尤其复杂。它牵扯到社会生活得各个方面。甚至可以说,“娼妓是一夫一妻制祭坛上的人类牺牲”。现在中国娼妓的现状大家可能有所了解,也可能不了解。我对此虽没有详细的调查,也没有去看过相关的文献,但也还通过自己的观察、阅读以及通别人的交谈有一定的了解。现在的中国卖淫和嫖娼都是不合法的。所以在法律上中国是个禁娼的国家,但事实上却是一个娼妓发达的国家(中国就是这样一个奇妙的国度,在法律或者其他公文中禁止的事情却总是很发达)。武汉各大高校周边遍布的“休闲屋”是大学生最直观的感受中国娼妓现在的发达的现实的地方。还有随处可见的“酒店直招,日薪过万”的小广告,以及其中“大学生、白领、军人优先”的说明,更反应了有很多大学生本身也投身娼妓行业,而且是自愿。这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了,这更多的是道德问题,是价值观和文化的问题。随处可见的酒吧、娱乐城、洗脚城、按摩厅、歌厅、舞厅、酒店、温州城、休闲中心、桑拿城、洗浴中心等等,有很多都在从事着皮肉生意,有的明有的暗。这些地方有的由黑道上的人罩着,或者由他们直接设立;有的则是跟警察局,或者警察局的领导有“关系”;还有的则是“黑白两道都有关系”。我前个暑假在深圳实习的时候,我的上司以前是一个四星级酒店的管理人员,她告诉我她们店里就有小姐,而且都是自愿的,更令我吃惊的是其中不乏家庭条件很好的人,她们只是为了寻求刺激,过上更加奢侈无度的生活。她们挣得不少,受剥削程度比以前少,但是她们总是挥霍无度,而且都很空虚,很多人都在赚钱后去包养保安。当然其中也有为了家庭,迫于生活才走上那条路的。而她们中一些人则会在做了几年后退出去做一些正经生意。我也跟同事一起去过“洗脚城”(我跟他们一起,但是并没有洗脚,同事也只是洗脚,而且可以选男的或者女的),那里一楼是正规的洗脚的,而二楼以上则是“小姐”提供服务的地方(给我同事洗脚的人语),在那里我看到一些年轻的女人穿着白色和红色的短裙从二楼下来,没错,她们就是。娼妓的存在不仅有其现实原因,也有制度和文化上的因素。所以要谈废娼何尝容易。关于在现在中国的废娼问题,要讨论的话非得鸿篇巨制不可,我在这里只是简单的说一下我的看法:我以为以中国传统的“江湖文化”和“关系文化”为生存基础的变相的妓院,在这两种“传统文化”没被废除之前,是不可能被禁绝的。废娼的治根之策是在是改进社会文化。不过从现阶段来看,要革除中国文化中种种恶劣的传统,是不可能的,即是说废娼在现阶段是不可能的。只有对其进行限制,并逐步废除,这是与***的廉政建设紧密相连的。对娼妓进行限制并不是说要像有的外国一样把娼妓合法化,这样只会让事情更糟,以前法律部允许都已经这样了,一旦法律允许,不翻天才怪,尤其是在中国。如果现在中国真有心废娼的话,我以为可以用这样的措施:首先一条就是严禁官吏嫖娼(不过事实上官员是娼妓最主要的顾客之一),一经发现即革职永不续用(不过貌似我们国家的官员即使是在其治下死了人,也只是处分一下,换个地方继续当他的“人民公仆”),这是治本之策,上行则下效,欲正人者必先正己,孔子说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很有道理的。第二,就是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后者国家公职机关,给妓院做“靠山”,一经发现,必严惩不贷。第三就是要对买卖人口,强迫他人卖淫者处以死刑。第四,发现卖淫窝点坚决捣毁(其实前三点要是能做到,这一点就多余了)。再就是要彻底改革我们的教育,尤其是道德教育,不要对学生进行空洞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了,要真正的把道德教育做到切实可行(其实这一点也是一样,如果吏治清明,社会风气自然会好,社会是最好也是最有用的学校)。算了,不说了,我还想说的其实都是一种理想主义的不可行的,对中国社会的问题我实在想不出什么切实可行的能够解决问题的办法来。我最佩服的人之一是孔子,他的学说是很好的,但是确实是理想主义难以实行的。这也是他为什么处处碰壁,怀抱理想,却永远“累累如丧家之狗”的原因。不过我佩服孔子,并非因为他的学说,而是他明知自己的学说是一种理想主义的,却始终坚持着的“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不管现实怎么样,永远不向现实低头,总是怀抱理想,并且去实现它,一直是我最向往的伟大人格。我的许文强人物分析写了一半,我认为许文强的形象之所以能深入人心,正是因为他虽然像现实妥协了,但是在他的内心深处,却依然怀抱着自己的理想,正是那片理想的自留地使得他在关键时刻总是向着自己的理想倾斜,不然的话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黑社会老大了。

在《中国娼妓史》中,我也学到了不少的知识,还是蛮有意思的。首先是“小姐”一词,我们总以为它的“娼妓”的意思是在近几年才起来的,但是实际的情况是,早在宋代,小姐一词就被用来指妓女了,最早的记载见于宋代洪迈的志怪小说集《夷坚志》。在当代初期,小姐一词最初主要被用作女性的尊称,因而在娼妓勃兴的时代,“小姐”成了娼妓的专门称谓。有的人说“小姐”这一个词变味儿了,的确可以这么讲。“小姐”一词指妓女的用法在某种程度上来来讲是消亡了的(《现代汉语词典》就没收这个义项)。不过既然小姐一词在历史上有过指称妓女的用法,那么可以说现在小姐这个词专指妓女的用法,是一种酒瓶装新酒,因为它的词义侧重发生了转移,指妓女这个义项的用法已经扩大,并占据主流。第二就是“戴绿帽子”一词指妻子或者女朋友跟其他男性发生性关系的由来。这个词的用法最晚起于元代,在元明时期,都规定“教坊男子要带绿巾,而乐户妻女大半为妓,因为后人又呼妻女卖淫的人为戴绿头巾或者戴绿帽子。”当然后来直至现在,这个词的意思又发生了少许变化,但是是由“对妻女卖淫的人的称呼”这一意思变化而来的。还有一些小的知识点,如辽代时娼妓多以“子”为名,日本很多女人的名字至今仍是如此;妇女缠足始于宋代;赌博盛行于民间始于明末(我一直以为好赌是中国人最大的恶习之一);***最晚于明成化年间流入中国。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