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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致的瓮布鲁克斯的“悖论”——读《悖论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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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2: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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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趋势必须是使其用语稳定,把它们冻结在严格的外延之中;诗人的趋势恰好相反,是破坏性的,他用的词不断地在互相修饰,从而互相破坏彼此的词典意义。” “(诗中)语言作微小的变动”。

通过细读布鲁克斯的文章,我们可以发现,在布鲁克斯的行文中, “悖论”这个词的意义也在作“微小的变动”,或多或少“破坏”了它的“词典意义”。他精心选择的例证无疑有意扩大了悖论的范围,他把“惊奇”(wonder)和“反讽”(irony)都悄悄划入悖论的麾下:“如果失去了悖论特质,失去了悖论的两个伴随物:反讽与惊异,邓恩这首诗的题材就松散成生物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事实’。” 正是在这种精心安排下,布鲁克斯使大众眼中“切斯特顿这类作家偶一用之的武器”最终变成了所有诗人“被迫”使用的“工具”。

在布鲁克斯看来,诗歌研究存在两个误区,一是以对诗歌的“内容”和“题材”的分析代替对诗歌内部“结构”的分析;一是认为对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诗,欣赏的标准也不能相同,如“隐晦难懂的现代诗人常常被认为是非传统的” , “除了浪漫主义诗歌本身的标准以外,其他任何标准都不能被简单地运用于浪漫主义诗歌。……每一个时代都小心地守护着自身,抵御任何可能来自外界的侵犯。”

布鲁克斯之所以拈出“悖论”这样一个词,现在看来目的也有两个,一是使从诗歌的结构入手进行分析有可操作性。既然“悖论”是诗人创作不可避免要用到的工具,那么它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了研究诗歌的一个方便法门。第二个目的则是找出可以贯通各个时代诗歌的一个统一标准,“我们必须要找到一种可以达到批评精确性的工具,它不仅仅适用于浪漫主义诗歌或是玄学派诗歌,而且适用于所有的诗歌。” 这个目的可以称作“打通”。

有一点应该注意,在这篇文章中,布鲁克斯所引用的诗人,不仅包括了“自觉使用悖论的诗人”和“简朴明快的诗人”,更重要的是,他把浪漫主义时代(威廉•华兹华斯)、奥古斯都时代(蒲柏)和维多利亚时代(莎士比亚)的代表诗人的作品都囊括在内。“我当然不希望别人以为我认为英国诗歌止步于邓恩之死,恢复于今世” ,布鲁克斯如是说。他这么做当然不仅仅是怕别人误解他,他有更加宏大的视野和理论自觉:“在我看来,我们面临的危险并不在于我们会忘记不同历史时期诗歌的差异,而是我们可能会忘记它们之间相似的特质。” “人们应该尝试领会名篇的共同之处,而不是不同历史时期诗歌的相异之处——特别要探究这些诗歌与‘玄学诗’和现代诗有无共同之处。”

难道所有的诗都含有悖论吗?从寻找“悖论”入手分析诗歌每次都能像布鲁克斯那样满载而归吗?我想连布鲁克斯本人也不会这么想。实际上,“悖论”和“反讽”“含混”“意象”等术语一样,都是“新批评”批评家所提出的读诗的不同视角而已,都是为从“结构”分析诗歌服务。如果过分强调“悖论”,反倒违背了布鲁克斯的本意。他说,“‘含混’、‘悖论’、‘态度情节’,还有出现最多且最令人头痛的反讽。……我并不主张使用这些术语。也许这些术语不够充分,也许它们会误导读者。” 但是“这些术语所暗示的形式模式似乎适用于每一首诗。”

以“结构”为本体的诗歌“细读法”是“新批评”派所要建立的理论大厦,而“悖论”“反讽”“含混”“意象”等等就是组成这座大厦的水泥砖块。按照钱锺书先生的理论,大厦如果坍塌了,住不得人,也唬不得人了,但这些个砖瓦也是很有益处的,倒可以派上用场。事实似乎正是如此。“新批评”理论作为整体早已经被“解构”掉了,但它所提供的这些理论视角对我们还是大有裨益的。但是如果有人把“悖论”奉为解读诗歌的法宝,以为屡试不爽而走火入魔,那他就怨不着布鲁克斯了,只能怪他自己学得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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