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莉·戈莱特利永远不会老,无法想象她会老去,或者她自己也不这么想。她是交际花,她盘旋在许多男人身旁,像丝巾一样轻飘。想入非非的男子伸直了手想要她,可抓不到,她是一只狡黠的白貂,滑不溜湫,很有几分小聪明,你可别以为她会轻易落到谁的手里。
她的小聪明,是虽然必须靠男人生活,可不做那种和谁睡了觉就理直气壮要钱的货色。在她眼里,这世上有尊严的人不多。可她要有尊严,还要过上层生活。所有男人都被勾的心痒,可她只不过问他们多要几次上厕所的小费。不懂事的孩童一般惹人怜爱。几乎所有男人都爱上她了。
其实,她只想任意的点燃自己的青春,有自尊的,无拘无束的,过上层生活,在蒂凡尼吃早餐,和一群穿着高级西装的男人,用银餐具,闻得到鳄鱼皮夹的气味,足够了。她年轻,用青春兑换上层生活的门票,换来一刻刻的好时光。她的爱,也是小小的,抵挡不住享乐的诱惑。戈莱特利大夫爱她,她亦爱这个善良的老家伙。她曾经心甘情愿嫁给他,在14岁的年纪。我毋宁相信14岁愿意嫁给一个人是真心满满的爱。离开大夫后她还是保留了夫姓。赫莉一定也曾想跟着善良的大夫在德克萨斯州喜乐无忧的过日子。可她还是迷上了繁华,宿命一般,从骨子里冒出来。她执拗的认为,那些繁华是她的,她的身影属于纽约的酒吧、高楼、欢歌、美酒,因此才灿烂,如附骨之蛆。
正如她送走大夫后的醉言:“千万别爱上野东西。”她就是一个野性难驯的尤物。可她的要求很多吗?只不过想过一过上层生活。她奋力摆脱贫穷,用自己的青春巧妙的有尊严的活着。而且,只差一点就成功了。她对何塞是动真情的吧,何塞爱她,能满足她生活需要。如果不是特殊事件她早飞到巴西做外交家太太了。如果这样,多少年后,她会不会在酒会派对、欢歌笑语之余,想起那个住在褐石楼房上一层的作者呢?
本书令我喜欢的一点是毫不摆谱,正正经经的写出作者爱上了赫莉,不像其他类似的小说遮遮掩掩,恶心的大男子主义。或者出于作家的本性,从一开始作者就在观察赫莉,很善于观察,偷偷的,躲在看不到的方位,她的头发,衣着,一直带着的墨镜。美好的夜晚里一个可爱的姑娘从防火梯爬到你家窗口,有多么大的诱惑力。不久就爱上了赫莉。可她不属于他,无法承担的上层生活。每个人都会爱上赫莉,可她不属于任何人。
赫莉没有爱上作者。一直没有。从来没有将他作为恋爱的对象。可果真一点都没爱上吗?谁也不知道,文中绝口不提,就像丝毫不交代赫莉的最终去向,就让她成谜。小说开头在非洲的发现毫不可信,我宁可相信赫莉在阿根廷傍上大款,从此乐不思蜀,醉生梦死,只在百无聊赖时想起纽约,曾经的人和事。她就是一个谜,美好的透明色的谜,每个人想起她,都觉得明亮,绚丽,像春风中的杨柳色。
杜鲁门·卡波特,他的才情充分显示在这部小说里。诺曼·梅勒说没有一处用词可以替换,果真。而且任何段落都不可以颠倒。节奏的联动,文意的流转太自如了,浑然天成,就像电影版《蒂凡尼的早餐》赫莉扮演者奥黛丽·赫本的美貌,寻不到纤毫瑕疵。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2:25:58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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