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四年前吧,一次讲座的结尾,我朗诵了食指的《疯狗》,说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首诗,写出了我们的生存状态,写出了我们的悲观然而并不绝望,写出了我们愤怒以及我们的反抗。
想来阿啃也喜欢狗,因为他在文中这样写道:“我们就这样奇迹般的被命运崭新的搅和到了一起,相见恨晚,一见如故,似乎这时候才是我们生命的初创时期,我们是上辈子注定的狐朋狗友。”按照他的意思,如果我是狐,那么他就是狗——尽管这与“啃”字颇为相合,然而我还是宁愿他作狐,我成狗,因为狗是这么优秀的动物!切•米沃什说得好:
“盘桓于我脑际的不仅是百年来生活在这一带的人,还有参与人们忙忙碌碌的日常生活的一代又一代的狗,有一回,不知是在何时何地,十有八九是在拂晓前的睡梦中,我脑际忽然产生了一个可笑而又可亲的称呼:‘途中狗友。’”
偶然翻冯至《十四行》,发现一首《几只初生的小狗》,恍然明白,这就是拼力挣脱这无情的锁链的疯狗的童年,毛茸茸,滚壮滑踏,憨态可拘。真的不会有记忆吗?那面被太阳光照满了的墙壁,而母亲曾经衔它们到阳光里。
十四行•之二十三
几只初生的小狗
冯至
接连落了半月的雨,
你们自从降生以来,
就只知道潮湿阴郁。
一天雨云忽然散开,
太阳光照满了墙壁,
我看见你们的母亲
把你们衔到阳光里,
让你们用你们全身
第一次领受光和暖,
日落了,又衔你们回去。
你们不会有记忆,
但是这一次的经验
会融入将来的吠声,
你们在黑夜吠出光明。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2:06:23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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