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雨湿流光》昨天是拿到医院门口的沙发上开始看的。因为在当当上看了一小节文字,所以就很喜欢了。当当送来的时候很厚的一本书,将近三十万的文字。很喜欢这种沉淀的感觉。在昏暗的医院走廊的灯光下,我想起了这本书。因为挂的是专家号,所以要等上一个小时,那院长才来,百无聊赖的我坐在门前的沙发上想起包包里的新书。
整个抑郁的情绪和悲伤的气氛就扑面而来了。看见开头,22岁的何铮对还没大学毕业的季雨说“小雨,我二十二岁生日那天,我们去领个证吧……”,恩领个证,多么轻松就说出了口,那是年少不轻狂的恋爱。不需要负责的话。但是他们还是结婚了,在没有离开大学之前,匆忙的就以为身边的这个人就是一辈子了。我知道大家都会觉得这样的感情很傻帽,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多么传奇的爱情,太不可能了,也太不现实了。
作者说“在这里念了大学四年,我从来没有过归属感。这个城市从来属于别人。我知道,我们都知道。天很黑,被雨水沾湿的轻轨孤零零躺在那里反射着路灯的光,流光被细雨沾湿,时光也是。”
我最喜欢这段话。是真的喜欢。我不只一次的对别人说,我觉得我在长沙没有一种归属感,我觉得我的家不在这里,我在这里读了好几年的书了,但是我觉得我并不了解这个城市,就像这个城市也不了解我一样。这不是我的城市,我也不是这个城市的。在医院昏昏暗暗的灯光下,我轻易的就融入进了这本书里的那种若有若无的丝丝情绪,欲说还休的悲凉。对北京这座城市,对青春不知天高地厚的感情,还有对那些充满灵气的文字,我内心无比欣赏,我知道这本书是不会成为畅销书的,它没有太多的故事情节,除了大段大段的文字来描写了人物的内心,整个情节也是在各自的内心独白里铺垫开来,最后在生活的无情的压力下,他们争吵,他们隔阂,他们悲伤,他们绝望,终于两个人离婚,遇见新的人,开始以为一生就真的只爱一个人的誓言就那么轻易的破灭了。也许太过年轻的爱,我们始终没有那么勇敢能够担当。何铮当初以为自己是那个可以担当所以一切给季雨幸福的男人,最后他还是没有勇气走下去,那些季雨想要的幸福,他给不起,他说:“季雨,我能吃苦,可是你能吗?你不能!”他心底多么清楚,其实他们本来就不是同样的人。
其实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是白晓,因为她本身不优秀,所以她足够努力,努力去读书,努力去改变自己外貌,努力争取成绩,努力去爱一个人,努力去掩饰自己对何铮的爱情,那么多漫长的岁月,她都隐忍的走在他身边,看他恋爱,看他结婚,她从不对他说起爱这回事,默默跟着,从高中一直走到大学,最后他结婚了,于是她发现她是时候要再去爱一个人了,于是她努力考试,办签证,去了圣彼得堡,她以为那里有一个深情的男子在等着她,她以为那是天牧,可是终究还是错过了。她让我看见爱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努力,可以这样充满顽强的力量,变得如此强大。那是现在我们多少对爱失望的人羡慕的勇气。最后她还是幸福了,虽然这幸福来得多么幸苦和不易。
可能这样对季雨真的不公平,天牧原本是她的,不是么,可是,为什么好的东西都要是她的呢?好的家世,好的环境,好的爱情,好的人。虽然她最后全部都失去了,可是曾经拥有不是吗?
而白晓从来没有拥有过,虽然一直在努力,但是还死一直处在自卑的阴影当中,无论是在到处都飘零着自己当年青春的北京,还是现在承载着她美好期盼的俄罗斯,她在等待,等待一个男人从大洋那一头回来娶她。
这样的争取是没有错的,不是吗?
所以不要怨恨白晓,也不要责怪何铮,连作者都在说,后面的情节连她自己都有点无法控制,也许她觉得他们就该这样走,故事就应该顺着这样的情节发展开来,于是,作者就铺了一条大道,引着我们在流光里看清了青春那么些年湿漉漉的爱恋。
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最后。
季雨以为何铮回来了,可是她害怕,她不敢回头看,她害怕一回头,整个梦就碎了,于是她只能紧紧咬着牙说,陌生人,请你紧紧抱住我吧!
也许那个人真的是何铮,他回来了,但是季雨只想重新和他相识,重头来过,所以她叫他亲爱的陌生人。
又或者何铮确实没有回来,那确实是季雨的幻觉,那么就让她在怀念一分钟吧。
细雨还没下完,我们潮湿的青春心事还没来得及诉说给你听,但是时光已经不再了,我们颓然就老去了。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1:46:53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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