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命題摘錄自《倫理學》之第三部分《論情感的起源和性質》(該書是“以幾何學的方法”寫成的):
命題十九
當一個人想象著他所愛的對象被消滅時,他將感到愁苦,反之,如果他想象著他所愛的對象尚保存著時,則他將感到快樂。
命題二十
當一個人想象著他所恨的對象被消滅時,他將感覺快樂。
命題二十一
當一個人想象著他所愛的對象感到快樂或痛苦時,他也將隨之感到快樂或愁苦;愛者所感快樂或痛苦之大小和被愛的對象所感到的快樂或痛苦的大小是一樣的。
命題二十二
假如我們想象著某人對於我們所愛之物感覺快樂,則我們對他將有一種愛的情緒。反之,加入我們想象著他對於我們所愛之物感覺痛苦,則我們對他又將有一種恨的情緒。
命題二十三
當一個人想象著他所恨的對象感到痛苦時,他將感覺快樂;反之,如果他想象著他所恨的對象感到快樂時,則他將感覺痛苦。而他所感覺的快樂或痛苦的情緒之大小,將依他所恨的對象所感到的相反的情緒之大小為準。
命題二十四
假如我們想象著某人對於我們所恨的對象感覺快樂,我們將因此恨他。反之,假如我們想象著他對於我們所恨的對象感覺痛苦,則我們將因此愛他。
命題二十五
我們想象著有任何東西能夠引起我們或我們所愛的對象快樂,則我們將努力對它加以肯定。反之,按照我們的想象凡足以引起我們和我們所愛的人的痛苦的任何東西,我們將努力加以否定。
命題二十六
當我們恨一個東西,我們想象著凡足以引起它痛苦的一切事物,我們都努力加以肯定。反之,凡我們想象著足以引起它快樂的一切事物,便加以否定。
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1:38:15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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