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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掘新闻《社会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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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1: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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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文化社会学家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强调:“我们最常犯的政治学错误,是设想权力是整个社会过程的现实以及政治的唯一背景;我们最常犯的经济学错误,是设想生产与贸易是我们唯一的实践活动。……我们称做社会的,不仅是政治和经济的网络,而且也是学习和传播的过程。”

此言极是。但是传统的美国新闻史恰恰是过于关注政治和经济的方面,相对忽视了学习和传播的方面。

美国第一部新闻史著作是1810年以赛亚•托马斯(Isaiah Thomas)的《美国印刷史》(The History of Printing in America)。此书资料翔实,史料价值较大,描述了美国印刷业、造纸业、书刊销售业、报业的建立与发展,厚达600多页,堪称19世纪的权威著作。1873年,弗雷德里克•赫德森(Frederic Hudson)所著的《美国新闻史》(Journalism in the United States from 1690 to 1872)出版,赫德森曾经是贝内特创办的《纽约先驱报》的总编辑,此书洋洋洒洒达770多页,是美国新闻史上第一部通史型的新闻史著作。不过此书的篇章结构不够平衡,史料错误也比较多。19世纪后期还出现了一些地方新闻史和报刊史,但是溢美之词多、报人自吹自擂多,不足以成为信史。这一时期的新闻史只讲“如何”、不讲“为何”,称为“描述性研究”名副其实。

从20世纪初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美国的新闻史研究蒸蒸日上,不仅进入大学成为新闻专业的核心课程,而且围绕教材建设掀起了一个出版高潮。根据统计,从1900年到1945年,美国一共出版了27种地方报刊史、44种著名报刊报史、700余种新闻从业人员的传记。 这其中,纽约大学新闻系主任詹姆斯•梅尔文•李(James Melvin Lee)编写的教材《美国新闻事业史》(History of American Journalism1917)是美国第二部新闻通史。此后三部通史性质的美国新闻史著作相继面世,即乔治•亨利•佩恩(George Henry Payne)的《美国新闻史》(History of Journalism in The United States 1920)、威拉德•布莱耶(Willard G. Bleyer)的《美国新闻史上的主要潮流》(Main Currenty in the History of American Journalism1927)、威廉•阿德科特•迪尔(William Adelkert Dill)的《美国报业发展》(Growth of Newspaper in the United States 1928)。虽然这些著作都是作为新闻史课程的教材出版的,概念与观点大同小异,但是史料方面不断进步。

1930年,弗兰克•莫特(Frank Luther Mott)出版《美国杂志史》(A History of American Magazine)第一卷,标志着新闻史向更加细分的媒介专门史演化。1937年,艾尔弗雷德•李(Alfred McClung Lee)出版《美国日报:一种社会工具的演变》(The Daily Newspaper in America: The Evolution of a Social Instrument),此书以日报与社会的关系为中心,开始了“解释性研究”的时代。1941年,美国新闻史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莫特的另一部通史性著作《美国报业:260年的历史,1690-1940》(American Journalism: A History of Newspapers in the United States through 260 years 1690-1940)出版,此书仅在40年代就再版7次,长期被视为美国新闻史研究的权威性著作。

美国新闻史作为史学分支,受到美国史学总体潮流的极大影响。在二战之前,尽管内部也有小的分歧,但是总体而言,一统美国史学天下的是“兰克史学”的“方法”加上“进步史学”的“精神”。兰克(Leopold von Ranke 1795-1886)的史学观是传统史学的典范,对于西方史学界意义非凡。他强调对于“真实”的热爱、以文献为基础的研究、对因果联系的追寻、最重要的是治史态度上的“不偏不倚”。 19世纪70-80年代,兰克的史学理论与方法被传播到美国,出现了标榜客观主义的一派,与实证主义哲学汇流,支配美国史学界达数十年之久。耐人寻味的是,尽管在方法论方面美国人学习兰克,爬梳资料、以求翔实,但是在精神实质方面,却又有着深刻的美国特性。自美国史之父班克罗夫特(George Bancroft)充满爱国激情的十卷本史诗性巨著《美国史》(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1834-40)以来,美国史学界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将美国的现代化描述为一路高歌猛进的线性发展历程,这就是“进步主义”;一是认为美国人卓尔不群、肩负着“天定命运”,有拯救世界的义务和责任,这就是“美国例外论”。他们继承了“辉格史学”那种盎格鲁-撒克逊人“天生自由”的“神话”,即便是对美国社会内部的斗争有所涉及,但是更为强调和谐一致。在这种精神之下,一部部采取宏大叙事(grand narrative)的历史著作讲述的都是美国不断走向自由、民主与繁荣的故事,貌似客观,但其中的政治色彩异常浓重。

受此影响,美国的新闻史同样充满着思想引导资料的特点,将美国新闻事业视为美国民主自由的推进器,充满着自豪感。梅尔文•李强调新闻史就是不断进步的历史。 佩因在著作前言中的第一句话为“民主就是由公众舆论统治”, 对美国新闻史与民主政治的关系赞赏有加。阿尔弗雷德•李虽然在序言中想躲开“主义”的标签,但是在将报纸刻画为“社会工具”的同时,还是没有摆脱进步主义的线性思维。 至于莫特,开篇就写有三种人——为历史而历史、为传奇而历史、为现实而历史,而他的这本书写给最后一种人。“政治中心”与“媒介中心”的特点很是鲜明。教育是政治社会化进程中的重要一环,这些诞生于自由主义思潮下的新闻史教材,不仅构建了美国新闻史学重视“自由”的传统,也潜移默化地奠定了新闻从业者对于美国新闻事业的认识。

西方史学的一大转折发生在50年代中期,相对论、测不准原理、第二次世界大战联手摧毁了人们对确定性的信仰,在很多学者看来,从这个时代开始西方步入了后现代。在史学界,首当其冲的是兰克的史学观。按照我国史学家吴于廑的总结:兰克“主张写历史必须如实、客观,而终不能免于有所不如实、不客观;主张超然于宗教及政治,而终不能免于有所不超然;主张不涉哲学和理论,而又自有其哲学与理论。” 对治史者主体性、能动性的承认,加上对历史叙事非客观局限性的正视,使“阐释”的合法性得到承认。这里需要区分的是,在西方将史学划归为人文学科、而且“社会科学史学化”的同时,美国史学却不断向社会科学靠拢,“史学社会科学化”,这种偏向在50年代中期终于促成“社会科学新史学派”的诞生,主要包括新经济史、新政治史、新社会史等流派。 1954年埃德温•埃默里(Edwin Emery)出版的《新闻与美国》(The Press and America)便是这样一部符合潮流的解释性社会性俱重的著作。在第一版中,此书的副标题为“解释性新闻事业史”(An Interpretative History of Journalism),到1972年第3版副标题改为“解释性大众传播媒介史”(An Interpretive History of the Mass Media)。 作者之一罗伯茨(Nancy L. Roberts)女士这样定义新闻史:“新闻史就是人类为了传播而进行长期斗争的历史,即发掘和解释新闻并在观点的市场上提出明智的意见和引人入胜的思想的历史。” “此书从社会、政治、经济情境中解释新闻事业的发展,强调媒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必须注意的是,三位作者皆为典型的自由派知识分子,所以书中的“解释”皆因循“政治正确”的尺度。此书共出了9版,如果比较第一版和最后一版,当发现改动较大,这是因为作者与时俱进,不断调整,这也是此书数十年来居于标准教科书地位的重要原因。

1957年,本森在《美国政治史学研究中的若干问题》一文中呼吁历史学家更新对史料的认识,将报纸和手稿扩大为可以用数值来表示的史料,开拓了政治史研究的新局面。到1961年,本森写出了新政治史学领域的杰作:《杰克逊民主的概念》。即便是在较为传统的史学家那里,新闻和新闻界也成为不可忽视的内容。在50-60年代,相当一批史学家关注新闻在美国历史中的作用。比如:丹尼尔•布尔斯廷(Daniel Boorstin)、阿瑟•施莱辛格(Arthur Schlesinger Sr.)、梅里尔•詹森(Merrill Jensen)、斯蒂芬•鲍滕(Stephen Botein)、格雷•纳什(Gary Nash)等人纷纷涉足新闻出版与美国革命的关系问题,并在各自的著作中有所反映,特别是阿瑟•施莱辛格在1958年发表《独立序曲:关于英国的报纸大战,1764-1776》(Prelude to Independence: The Newspaper War on Britain 1764-1776),不仅为美国革命史研究开拓了新的视角,对于新闻史研究也极富意义。再比如美国法学家伦纳德•利维(Leonard W. Levy),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角度切入美国新闻史,先后发表《压制的传统:美国早期历史中的言论与出版自由》(Legacy of Suppression: Freedom of Speech and Press in Early American History 1960)、《新闻自由:从曾格到杰斐逊》(Freedom of the Press from Zenger to Jefferson 1966)、《自由出版的出现》(Emergence of a Free Press 1985)等等,利维收集整理了从殖民地时期到建国初期的有关新闻自由的所有重要资料,包括报刊上的社论、法庭上的辩护词、思想家的书信、小册子里的篇章等等内容,分析细致、见解独到,是法学家而入新闻史的典范。 与新闻史学家以媒介为中心的研究视角不同,这一批史学家不仅关注新闻界在社会中的作用,也关注新闻的具体影响,还关注新闻本身的史料价值。

在美国学者开始关注新闻的历史价值的时候,大西洋另一侧的法国史学家开始了书籍史-阅读史的研究。法国学者罗杰•查蒂埃尔(Roger Chartier)提出书籍史要将三方面的历史研究有机结合起来,那就是文本生产的历史(写作史)、书籍史(作为物的历史)、阅读行为和读者的历史。 如果说书籍史的重点是全方位地研究书籍的社会功能和文化角色,而阅读史的视角则略有偏转,主要从读者角度进行研究,又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外部的阅读史”,研究“谁阅读”、“在何处阅读”、“阅读什么”、“什么时候阅读”;一是“内部的阅读史”,研究“为什么要阅读”、“如何阅读”。 在这里,书籍的概念是广义的,泛指一切印刷品,包括图书、报纸、政治小册子、广告和所有其他形式的文字。史学家认为,透过书籍史和阅读史的研究,能够揭示一个时代的社会文化心态和精神现象。

文化史和思想史学者对于新闻史领域的“入侵”引起了美国新闻史学界的危机意识。1974年,美国第一个新闻史研究学术刊物《新闻史》(Journalism History)创刊伊始,就提出了新闻史转向的问题。詹姆斯•凯瑞(James Carey)指出文化史是“研究在特定的地点和时间里人们的头脑中发生了什么,它包括共同享有的信仰、社会准则、价值观念、观点、态度、目标、渴望和爱好。”在他看来,昔日的新闻史接触到的只是历史的表层,只有运用文化史的视野才能接触到历史的深层,这个深层也就是“意识”。 在后来的学术讨论中,“新闻文化史”(Cultural History of Journalism)的内容被确定为三个部分:1、新闻从业人员的观念;2、新闻报道的文化分析;3、新闻文化史与整体文化史的交互关系。

1978年,从社会史入手的迈克尔•舒德森(Michael Schudson)发表了《发掘新闻——美国报业的社会史》(Discovering the News: A Social History of American Newspaper),开拓了新闻史与社会史的交叉领域。此书是他在哈佛社会学系的博士论文,论文导师包括著名学者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本书讲述了美国新闻业的客观性规范如何从无到有的历史,重点是现代新闻生产机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在作者的构思里,是想以新闻业的案例来探讨一种行业和行业理念的发展史,社会学的框架隐现于背景之中。在1997年,舒德森更是撰文呼吁,新闻史学家要将新闻史研究与其他领域的历史研究结合起来。他批评了“埃默里学派”的一些偏见,认为新闻史上一直存在着几个似是而非的问题,即“媒介中心论”、“反商业偏见”、“经济和技术决定论”、“新闻事业衰退论”、“民主作用论”。 舒德森强调不仅要收集资料,还要对资料进行多方面的透视,他对资料与视角的双重看重其实颇得史学真味。

20世纪的西方史学花样翻新、流派纷纭,但是总体思路无非是“外部史-内部史-交流史”;或者“制度史-观念史-传播史”;或者“物质史-精神史-文化史”,——强调目的、工具和手段的互动与拓扑是其特点。哲学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曾说:“社会不仅因传递(transmission)与传播(communication)而存在,更确切地说,它就存在于传递与传播中。”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学的“传播学转向”与传播学的“社会学转向”是一体的两面。

詹姆斯•凯瑞指出:“研究传播就是为了考察各种有意义的符号的形态被创造、理解和使用这一实实在在的社会过程。……我们建构、维系、修正、改变现实的努力是发生在历史中的、可以公开观察的行为。我们通过对各种符号的建构来创造、表达、传递关于现实的知识及对现实的态度:艺术、科学、新闻、宗教、常识乃至神话。我们是怎么做的?这些形式之间有什么差异?它们中有什么历史的、可以比较的变化?传播技术的变迁如何影响我们具体的创造和理解?社会中的各个团体是如何为界定真实而斗争的?虽然只简单地提到这些,但它们是传播研究必须回答的其中几个问题。” ——这也许不仅仅是传播研究要回答的问题,同样是新闻史研究要考虑的角度。

(原文是《共和与自由:美国近代新闻史》中的一部分,有删节,豆瓣评论格式问题,20个注解未能显示,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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