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暮眼蝶》是纯推理小说吗?——兼谈鬼马星现象”的日志,这篇日志很快被转到了豆瓣,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争论。
现在,我想是时候告诉大家,这篇博文还没有发表之前,我曾经故意对它做过改动。
有些话,在原本那篇文章中是没有的。
我为什么要那样做?待会儿再说,先来看看原文中不应该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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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部分为原文中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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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所以才会有旅馆服务员黄秀丽有整个五层空房间不用,却偏要跑去四楼请别人帮忙开一个房间的傻瓜想法……”
②“我试着为《暮眼蝶》的结尾进行了两种不同的解读,第一种,故事没有结束,《暮眼蝶》没有结尾,我们不知道谁是真正的凶手。的确没有结尾,我更倾向于这个解读,因为第二种解读更欠扁。
第二种解读,这就是结尾,而且指明了真正的凶手,有的人认为这个结尾很震撼,我却觉得这种结尾很无聊,因为这样地结尾除了能证明警察和简东平的绝对弱智之外,还背离了推理小说应对读者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这种解读是作者的真正创作意图,那么我说,这部作品让人非常失望。
无论哪一种解读,都只能让这部作品掉身价,再一个,得出一个结论,《暮眼蝶》不是纯推理,它是一部有推理小说性质的悬疑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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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的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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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对《暮眼蝶》结尾的评论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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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文未发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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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马星终于让所有的关系人开会了,就好像波洛一样。
简东平扮演了波洛的角色,开始阐述他的所谓“推理”,自然也是大段大段,在形式上好好地向阿婆致敬了一把。至少,证明她还看过阿婆作品。
在本书中最最最最最“推理”的部分,粗看一下,很有那么一点意思。我本人是很喜欢这种形式的。不错,曾经在阅读《暮眼蝶》时,当我百无聊赖、浑浑噩噩坚持到快要睡着的时候,简东平的开场白突然又让我打起了精神。在动笔写这篇评论之前,我将这个结尾看了两遍,以确保我没有因为思路混乱或精神疲劳而冤枉了作者。
当我看完第二遍之后,我着实叹了口气,我将之形容为“形似而神不似”!
看吧,这大段大段的总结陈辞中,出现了一些前面没有出现过的线索,亦即作者隐瞒了关键信息;看吧,在这大段大段的结案语中,有最不切合实际的事情出现(有关于泄底,这里无法写出,有兴趣的可以直接问我);看吧,在这大段大段的对白中,推理的结果并不唯一却被作者认为是确凿证据;看吧,在这大段大段的侦探叙述中,还有好多前文伏笔被大侦探遗忘而没有交代。
外行肯定看热闹,这一大段看上去还真是热闹,难怪有人叫嚷着喜欢。
冷静想想,你就会觉得这个结尾很无聊,因为这样地结尾除了证明作者能模仿阿婆之外还能证明什么呢?
它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推理小说应对读者公平公正的原则,实在是让人非常失望的。
再一个,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暮眼蝶》不是纯推理,它是一部有着推理小说外表的悬疑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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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表部分结束,下方阐述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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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要改?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本意是借批评《暮眼蝶》达到抨击书托和过度炒作行为的目的。在点击提交按钮之前,我突然想到,这篇文章一定会引起书托们的注意,也必然会有一番争论,而那些职业书托由于经验丰富,隐藏又很深,一般没有证据你根本无法让他现行,即使骂得书托狗血淋头,他也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书托,于是,我撒了一个谎。
我将文章中关于小说结尾的那一段取出,另外杜撰了一段与《暮眼蝶》毫无关联的评论(《暮眼蝶》没有双结局,也不可能有双重解读)补充到原来的位置,又觉得不怎么过瘾,怕书托们看不出来,在前面的排比句的最后,又编造了一个并非事实的错误。
好戏开始了,这篇文章被转到豆瓣之后,果然引来了不少围观人群,大部分是对文章的支持,这些人自然不会是鬼马星的书托,但有正方就会有反方,七十几楼的回复中自然就会有号称看过《暮眼蝶》,并且认为“默默”(请原谅我模仿了鬼马星Fans们的叫法)写得很好的人出现,并提出了自己的反对意见,我当然不是说与我持不同意见的就一定是书托,但是如果你真的看过《暮眼蝶》,又怎么会连文章中这么离谱的错误都指不出来呢?
这只有四种可能:一、你是书托,你根本就没有看过《暮眼蝶》;二、你不是书托,但是你也没有看过《暮眼蝶》;三、你是书托,你看过《暮眼蝶》,但是你没有看我的评论;四、你不是书托,你是马雨默的粉丝,但是你没有看我的评论。
好吧,第一种,你是书托,你连这么严重的错误都没有看出来,太没有职业精神,至少你应该花些时间好好看看你要吹捧的书;第二种,你不是书托,既然你不是书托,也没有看过《暮眼蝶》,你来这里提出反对意见是为了什么呢?看来你还是书托;第三种,你是书托,你也看过《暮眼蝶》,可是你并没有看我的评论,否则你不会看不出这里面存在的问题,结论是你根本不在乎我的观点,你只在乎做你的书托;最后一种,你虽然不是书托,但你身为鬼马星粉丝团一员,为了维护自己的偶像,不经过大脑思考,也没有进行调查研究,就不分青红皂白乱说一气,同那些眼中唯有孔方的书托又有什么区别?
我撒了一个小小的谎,让书托自己现形……
为了我撒的这个谎,我向大家道歉!并以此文作为原文的更正声明!
也再次声明,本文及原文只针对书托和过度炒作现象,可能过激,但对鬼马星本人没有任何意见。
该收场了,本人对鬼马星现象的发言也就此告一段落,奉劝出版社的书托和他们的指使者,为了推理的纯洁,快收了你们的法宝吧,让这世界清静一些。
相关链接: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5710177/
http://www.douban.com/review/1884860/
http://www.tuili.com/blog/u/8/archives/2009/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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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小小评论家 于 2023-03-26 11:31:55发表在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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