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逸士”是一位关心中医的前辈的笔名,本文和那些“抓游医”者的视角颇有不同,完全是为了中医事业的振兴,作者本人本不想发表,怕影响中医的发展,但本人认为,为了正本清源,使大家了解中医的真谛,广大读者有权知道他的想法,因此说服前辈发表
《刘太医系列丛书》书评
东南逸士 2009-3-6
本丛书(编者按:指《刘太医谈养生》、《病是自家生》、《是药三分毒》)的基本点是正确的,可以效法的,正确的养生观和治疗观理应发扬和传承。通俗的语言表达和叙述,让读者能明白事理和缘由,也很值得称道。加以现代医学和科学知识的合理运用,使现代人,特别是在西方文明中浸泡已久的知识群得以觉悟。可以预见,本书的流通,为中华原创医学的复兴将起到推波助澜之作用。
然而,书中某些论点失之偏颇。在作者看来,中医是分为“太医派”和“民间派”的。民间派的是垃圾,而太医派才是真正的“中医”,而太医派起源于明代,作者甚至十分露骨地宣称“太医派”实际上就是作者的先祖刘纯。潜台词就是:我才是“真正的中医”。其他则是“民间中医”,都是垃圾。作为现代中国的缩影,自我膨胀欲是一种新潮,本无可厚非,但是因此而打击一大片,甚至颠倒黑白,那就值得推敲了。
在作者笔下,“太医派”才是“真正的中医”,而这个起点是始于十五世纪的刘纯,那么十五世纪之前的中医就都是他心中所鄙视的“民间中医”了吗?扁鹊、华佗、张仲景、孙思邈是“太医”还是“民医”?包括刘纯的先祖、金元四大家之手的刘完素,是“民医”还是“太医”?但到他们也一无是处吗?难道中华原创医学的历史真是应该从刘纯算起的吗?
关于中药的“黑名单”,这是刘纯的功劳,意义重大。但是,中药是不是像作者所轻视的那样:杂货铺?有毒草药就一定不能入药?这在《黄帝内经》中就有结论:中医治病是“聚毒药以攻之”。请注意,这里不仅有“药”而且还有“毒”。《本草纲目》在所列的一千八百余种药材中就有四百多种标明其毒性:微毒、小毒或大毒。这说明李时珍并非不了解药材的毒性,或许你会认为李时珍是“民间中医”(本丛书就是这么评价李时珍的)。但是李时珍之前数千年的几乎所有本草专著,大多有各种药材毒性多寡的记载。因此刘纯当年所做与其说是中药“黑名单”,不如说是官医的“护官符”更恰当一些。
《红楼梦》第一回“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中就出现了这么一张“护官符”。符中所列金陵四大家族贾、王、史、薛的权势和彼此勾结的渊源,告诫来金陵为官者切记此“符”,犯戒者轻则失乌纱,重则丢脑袋;刘纯之“黑名单”告诫后世“御医”们若想要保住乌纱和脑袋,就要远离这些毒药,千万记牢这张“护官符”。
综观明清两朝,御医们的平庸表现,恐怕这张“黑名单”是脱不了干系的。恰恰相反,这600年来中医学的发展,“民间”是无可争议的主流,李时珍、杨继洲、叶天士、吴鞠通、王清任等大家无一是“御医”,就是明证。
书中指太医用仲景方,其中有附子、细辛两味“急毒药”毒死朱棣宠妃一案,连刘纯当年亦称太医无过,然而处方太医却惨死刀下,这只能说永乐皇帝是个暴君,而不能指证就是按张仲景的处方毒死的。按,张仲景《伤寒》113个方中,共有26方使用“附子”,若加上其他“黑名单”榜上有名的毒药,那么接近半数的处方都应是被“开除”之列,如果真是这样,医圣张仲景的价值在哪里?应当指出的是,麻辛附汤和四逆汤至今仍然十分有效地被应用于救助那些适用证者。切忌,只有没有本事的医生,而无不可用之药(这包括所谓“急毒药”)(未完待续)。
Henovo按:“刘太医”近两年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争议,这些争议有的是因为社会大环境造成的,比如中医处于弱势地位,法律法规中对中医的不公平等;有的也可能是“刘太医”本人的言行造成的,本文对此不做评价,只是从中医学术角度进行探讨和争鸣。另温州名医潘德孚在《治病的常识》一书中指出:“古代社会中,中医一般是三类人:一是御医,战战兢兢看病开方。在这个位置上,稍有不到便会得杀头之罪。所以,大凡临床,都会喜欢用没风险的药方,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中医的智慧光芒被奴才的枷锁所约束,很难得到发挥。二是下三流占了大多数,走入游民社会的江湖郎中。江湖郎中实即游民,为谋生奔波于下层。历代造反,都有医生参加,很多都做了吴用一类的人物。游民、灾民的生活,一般都朝不保夕。三是历代中医的中坚分子。这些人只有极少数,如张仲景、孙思邈、李东垣、李时珍等。他们都是衣食无虞,看透官场本质,而以行医济世为志的人。一部中医的发展的历史,就是由他们来写成的。”潘大夫的文章,可作为本文的一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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