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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在路上——《嚎叫》与那个年代

  • 小小评论家小小评论家
  • 书评
  • 2023-03-26 1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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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那是一个商业化政治的年代。公共生活驱逐私人生活,人的个性不再是被善意的满足却是为了供奉那个贪得无厌的文明巨兽而被无益的商品所填塞,人的欲望被吹捧被夸大被误解,最后被架上献牲的祭台。

那是一个思想失落的年代。西方的宗教和思想的最美好的希望全都落空,最纯真朴素的思想也被赋予政治的伪装。没有一个人再会因思想之名陷入哽咽,没有一个人甘愿做真理的燔祭,没有一个人懂得平凡是什么,也没有一个人不深陷于平凡之境。

那是一个摧残个性的年代。所有人的灵魂都盛满善恶在等待着时事浮沉,预料到在某个瞬间自己会飞升天际,燃烧恶的灰烬布道善的颂歌——于是他们选择去战斗,在遥远的东方、西方,被不朽的神话支配。然后他们中的几个成为了“英雄”,并不幸地沦为商业炒作的替代品;他们心中的恶魔和天使一同死去,剩下一具行尸走肉默然接受时代的扶养;而真正的英雄早已战死沙场,灰飞烟灭。

二.人不是动物……但人依旧有“嚎叫”的权利。

人是如此的自由,以致“不自由”也成为了自由的另一种装饰。在路上,迎面而来的昆虫可能会钻进毫无防备的鼻孔;在路上,风驰电掣的单车可能重重将人掀翻;在路上,每一张面孔都可能激起厌恶的仇视——因为在路上,哪怕你装扮成愤世嫉俗的过客,也会被认作衣冠楚楚的走狗,只有蹀躞街头,脸膛满是风霜的浪子才懂得自由的价值。

生命是什么?生命不是时间,不是秒针一圈一圈的滴滴答答,生命的长度不能通过存在的运动来测量——生命只有被清楚地看作在慢慢死亡时,生命才是生命。在“嚎叫”声鼎沸的年代,他们的生命是什么呢?

像动物那样凭着本能生存——原原本本的借着自然界给予的性本能、快乐本能延续生命而决不违逆——吸毒、酗酒、纵欲、听爵士乐,不刮胡子,光着身子,徒步涉险……他们自称达摩流浪汉(The Dharma Bums)、荒原骑士,解放着、陶醉着。他们如陷泥淖,不可自拔,好像有一股非人性的精神之力驱使着他们回归到人类的崇神崇王阶段,在这尚未脱离***但已又颇具规范性的阶段,人与人的关系几近神圣,但并非晚近宗教中被制度化了的“神圣性”那样,全都是洁净的、纯粹的、高贵的事物,它既洁净又不洁,既具有魅惑力又使人感到恐惧,既诱惑人又令人嫌恶。

像癌症病人一样在残余的生命岁月中如履薄冰。也许是朝不保夕,抑或是疲于奔命,但他们的生命轨迹从未显得如此清晰明澈、光彩夺目。曾经他们青春年少志存高远,却很少注意身边的一花一草,而今他们的余生屈指可数才发现索然无味的“水”也有了千般滋味。当这个社会把所有的希望都投射到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选择了憎恶的眼神并离开,如今他们不再被这个社会包容,反而却找回了生命的价值。

像使徒一样云游四方传递思想。他们的生活是没有宗教的信仰,是没有不朽的忠贞。是什么催促着他们浪迹天涯、四海为家?耶和华死了,顶替他的另外一个上帝莫洛克——他不让人好过,他是监狱,是国会,是审判庭,是战争,是***,他甚至用思维钳制,用一百只眼睛监视——信奉的是优胜劣汰,强者生存。但是,他们既不要耶和华也不要莫洛克;他们呼唤自由的气息。但自由……自由看上去是如此的虚无飘渺,其中潜伏着自由的反抗及其背叛——没有自由即是最大的自由。看看“光明”、“公正”、“神圣”的自由曾带给使徒们的一切!试问,善可以离开恶而存在吗?光明可以离开黑暗而存在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这很可能就是后者存在的原因。

最后像诗人一样走向幻灭或死亡。他们心地纯粹而稚气,纵有卓著的才华和天赋却回天乏力,他们有着幼儿般的心理结构,不能明确的区分、界定自己和自己所捕捉的“对象”。因此,他们把心中所思考、打算、企望的事情与外界其它诸多事物混淆起来了。他们会因为一只小狗被虐惨死而将自己的人生虚构成遍布熊熊火焰的无间地狱,他们通过不断的置换体验他人的自我,他们通过回忆与记录一幕幕地罗列无法言说的极限的痛苦和挣扎。他们应证了这一点:诗人对这个世界的承诺应该是去感同身受,而不是去同情怜悯;对于大多数的诗人来说,他们的观察对象是他者,只要他们通过强烈的自爱过渡到强烈的他爱,世人便赞美他们;而对于极少数的诗人来说,观察他者便是观察自己的投影,就是去重复体验“自己的体验”,就是自返至“我自己”。没有什么比自我反思更能够刻骨地惊醒潜在的自我意识,也没有什么比忏悔更能够激发自来的原罪意识。

三.在“嚎叫”声中,“何物老妪,生宁馨儿”,生生雀跃、灼灼其华,却注定是那“上蹿下跳”的一小撮。活着不是易事,能开心的活着更加困难急迫。当流浪和漂泊成为逃避现实壁垒的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我们就丧失了对其进行批判讽喻的权利,正如杰克•伦敦的小说不能被解构一样,生活与本质二者是同一的。于是我们看到他们在荒野生存,对什么都感兴趣,一个个疯疯癫癫、痴痴呆呆;但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尽管语无伦次),不露锋芒,并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万花筒一样憋出些五彩斑斓的颜色。一旦回到城市中心,他们一个个又都处于消极的、梦魇似的位置,整天贬低社会,搬出他们那些陈旧的、学究似的、关于城邦的理论,去呈现他们内心里的恐惧、痛苦、绝望和挣扎过的疲态。

很难说他们是否畏惧“死亡”、嫌恶“死亡”,因为他们从不乐于夸夸其谈,也不对未来抱有任何幻想,简单的来说,他们为了面包和***在社会上拼搏,信奉着《传道书》上说的:阳光之下,人各有份。“死亡”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首先,谁都不可能代我而死,我必须在这种无法取代的死中死去。于是我意识到“我是他事物无法取代的一种存在”,正是这种死亡意识塑造了“嚎叫派”的个体人格和文学风格。于是面对着死亡,“他们身陷贫穷衣衫褴褛延伸空洞高坐在只有冷水的公寓那超自然的黑暗中吸毒飘飘然越过城市上空冥思着爵士乐……(《嚎叫》) 其次,死亡激励反思就像产婆助生一样,充满了操心、焦灼并切切的诱导。既然“死亡”是绝无被替代的可能,那么它在人生存的客观层面上必不带有强迫的姿态,因为它降临的时节必然超越理念的设置(抛除自杀的可能),是一个随机的自然行为。那么对于个化的主体来说,好像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嘟”的一声响起更值得操心的了。但人类对死亡的排斥孕育着对死亡的反思,一种对死亡的侵入。试问,生命的目的是死亡吗?一个过程的完成是该过程的目的吗?或问人生意欲趋向何种目的?问此目的为何变灭倏然?人生犹如河川,若以目的论之,则曰径造远方;若以过程论之,则曰湍流不息、狂放奔腾,两者殊途同归,指向一切关于目的性的反思——嚎叫者的目的在嚎叫,人生之目的则在生活——直到死亡冷却这一往无前的行动激情。换句话说,反思死亡便是去倾听生命,直至那戛然而止的一瞬。

他们“垮掉了”,他们在追逐着否定自身的契机,“欲求”在一个一个瞬间地滋生,又在一个一个瞬间的消解——直到他们洒脱的、排山倒海般的用“嚎叫”斥退拜金主义和物质至上主义的走狗,开启这“出走”的征程。实际目的地并不真正重要,最吸引人的是出走,从一个地方转向另一个地方,从阴霾靡丽的东部到阳光明媚的西部海岸,越过科罗拉多州和犹他州的州界,可以在荒漠上空的金色云彩里看到上帝的存在。没有什么崇高的人生价值,没有什么冗繁的法律条文和道德原则,这片无人寄居的土地弃绝一切阻碍生命体验的世俗理想,她放逐肉身,仅仅支配灵魂,而灵魂的游荡又有什么人可以来阻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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