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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说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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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6 1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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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鲁迅的这本阿Q正传。

而我并不喜欢阿Q,并不喜欢阿Q这种自欺欺人的所谓精神胜利法。事实上,我看他如何找到心里平衡的过程,不过觉得是一个十分可笑的过程。间或想想他,又觉得他这般的人生让人免不了心生怜惜,却又仿佛觉得这怜惜是多余的,因为照着阿Q的性子,肯定是不需要人来怜惜的,倒不是说他多么的有骨气,而是他自有让他心满意足的得胜似的等等妙法来克服怨敌,而后即可愉快,即可放倒头就能睡着了。况且他还有他祖传的宝贝“忘却”,这让他即便人生不过一二事上觉得受了屈辱,慢慢地走一走,便就高兴了。

他稀里糊涂地来到这个世上,无姓无名无籍贯无行状无亲人,又稀里糊涂地成了替罪羊而像微尘一般无声无息地离开了这世上。

他的一生,是饱受欺凌的一生,忍饥受饿的一生,一床棉被,一顶毡帽,一件布衫,一件破棉袄,一条裤子,就是他平日生活的样子;他的性格,却是自欺欺人,欺软怕硬又虚荣,集愚昧性和奴隶性于一体。

他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就是在现实中无法获得满足只好在精神上、在幻想中寻求自我安慰。而实际上就是一种自欺欺人。他常常能把他想像中的事当成是真实的,比如,他为他很白很亮的一堆洋钱不见了而忽忽不乐,他就打自己两耳光,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自己,不久也就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虽然还有些热剌剌,却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躺下了。他挨了赵太爷的打,想:现在的世界太不成话,儿子打老子……于是忽而想到赵太爷的威风,而现在是他的儿子,便自己也渐渐的得意起来,而在此后的多年间,他竟就至于赵太爷果真是他的儿子了。所以在他所渺视的,向来只被他奚落,从没有奚落他,更不必说动手的王胡竟动手打得他告饶的时候,他便认为是因为赵家减了威风,因此他们也便小觑他了。

他欺软怕硬又虚荣,比如他被人欺负了就去欺负小尼姑,在欺负的时候,酒店的人的大笑,让他更为得意,而且为满足那些赏鉴家起见,还要再用力的一拧,才放手;他渺视王胡,自认肯挨着王胡坐下是在抬举他;而他见那些打惯他的闲人们见面都还要胆怯;在钱大爷的儿子要来打他的时候,只是赶紧抽紧筋骨,耸了肩膀等候着;在赵大爷的五个不平等条件面前自然全都要答应了;他被赵白眼和闲人们吆喝着赶他走,他将手向头上一遮,不自觉的逃出门外,快跑了六十多步,这才慢慢的走。他这一遮,一个不自觉,一个快跑,且是六十多步,反应出了他常是这样被欺凌的,所以他才会不自觉地有这样的动作,而他没声没息地跑这么远,因为他怕,他不敢反抗。

他的奴隶性由他莫名地被捕,三次被抓出栅栏门的一个动作,跪,体现得淋漓尽致,第一次,在刚被抓的时候,他到了阵势吓人的大堂,便知道了那人一定有些来历,膝关节立刻自然而然的宽松,便跪了下去,长衫人物让他别跪,而他总觉得站不住,身不由已的蹲了下去,而且终于趁势改为跪下了;第二次被带出来,阿Q也仍然跪下了;第三次,阿Q也照例跪下了。

阿Q的愚昧性在这个场景中更加体现得深刻,他完全不自知这一切要意味着什么,甚至在画了押就意味着他即将面临的灭顶之灾他也完全不自知,他还使尽了平生的力画圆圈,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

他唯一显示出聪明的地方来,便是他会估量了对手,口讷的他便骂,气力小的他便打,打不过人,就改为怒目而视了。不过也其实是他欺软怕硬的又一个根源性证明。

鲁迅先生最后一章的标题是“大团圆”,而在读者看来,这个大团圆可谓是意味深长。对于投了革命党,连续发生十几起抢劫案而不能破自知脸上无光终至抓到了“案犯”的把总来说,自是个大团圆;对于村民们来说,抓到了“案犯”,久搁于心的惊惶的害怕总算得到了些许的抚慰,也算是个大团圆;而对于阿Q,他不过是认为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所以,他并没有觉得冤屈,而他即将的死,却可以让以上皆大团圆,所以于他也就是个大团圆了。而实际上,阿Q并非真正的案犯,这一来,就颇有些皇帝的新装般地滑稽,在当时的未庄,在未庄的城里,却是怎么看都仿佛是挺大团圆的。而也许对于阿Q来说,也确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大团圆吧,他总算可不再受人打,受人骂,受人欺凌,可不再担心肚子饿,可不再觉得寒夜里的冷,可不要再自欺欺人地在虚幻中寻求安慰和平衡,可是这一切,却是只能在死时才能得的。

鲁迅在谈到这篇小说的写作动机时曾经说过,主要是为了揭示“国人的灵魂。”鲁迅先生对阿Q表现表现出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在我们今天这些后人们看来,这样的国人的灵魂,不由得要让人生出恨来,恨那些将这些国人的灵魂扭曲的制度,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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